第四十四章 杀人(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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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金簪,那簪子是银鎏金的本来不贵,可是巧在工艺精致,簪头嵌了绿色松石做的佛手和红色玛瑙雕的的蜜蜂,栩栩如生极招人喜爱。那伙计一见客人流露出不舍,更是巧舌如簧将那支簪子夸得地上仅有天下无双。
榛儿机灵,见她实在喜欢,忙拿了钱袋子把银两数出来递给伙计。出了店门,曾闵秀小声地嗔怪,“怎么买这么贵的东西,要是姑姑知道了怕是要责怪的!”
榛儿鬼灵精怪地笑道:“怕什么?那曾家姑姑只有你一个亲侄女,她的那些私房以后还不都是你的,前个我还看见她往宅子里拿了个大包袱过来,不知道里面有些什么好东西?”
前些日子,曾姑姑大概是觉得自己名下有了宅子,在傅府里就只能算是客居了,就把一些不常用的东西拿了一些到新宅子里来。收拾东西时还特地把闵秀叫过去,指着那些东西说这块蜜蜡是那年贵人赏赐的,这盒银子打的花生蔬果是服侍皇子们喝茶用饭时派下来的,那几只钗环是三十岁生辰时同殿伺候的姐妹凑的份子打的,加上林林总总的衣裳布匹装满了两只樟木箱子。曾姑姑最后还说了,以后这些东西都会作为陪嫁跟着去她的夫家。
闵秀想到这里脚步都轻快许多,只要自己听姑姑的话,好日子还在后头呢!难怪西街的那个神婆子说自个是个先苦后甜的命,还说按照命格来说自己日后说不定还有一品夫人的命。原先还觉得这全是胡说八道,一个瓦壶巷子的娼妓,给别人当个妻室都是妄想,还想当诰命?可是自从遇到了这位曾姑姑,自己的日子好像否极泰来,说不得真有更富贵的日子等着呢!
好像要下雨了,天边已积了乌云渐变黑了,两姐妹拉着手一路快跑。一阵疾风吹来,垂了白纱的帷帽翻飞着滚落在路边,曾闵秀伸手去捡。那帽子好似调皮一般又滚了几滚,落在一个着长衫的男人脚边。
那男人捡起帷帽,闵秀正要道谢,却听见一声熟悉的喊声:“香姑,你怎么在这里?我找了你好久,可真真是想死我了!”
香姑?这好像是上辈子的名字了,怎么还有人知道呢?曾闵秀慢慢抬起头,就见那男人高高瘦瘦的身子,一双激动得放红的眸子,张张合合的嘴不停地说着什么,正是昔日的恩客李举人。曾闵秀接过帽子戴在头上,淡然地说道:“这位老爷,你认错人了!”
李举人先是一愣,随即反应过来跳脚大怒道:“果然是婊子无情戏子无义,我在你身上花费了这么多银子,连家里的田产都卖光了,你说翻脸就翻脸。我找到瓦壶巷子许妈妈那里,说你跟个北边来的豪客走了,那也就算了。但今日既然在这里碰到,要么你还我的银子,要么跟我回乡下当我的二房,总不会短了你的吃穿就是了。”
榛儿气急,走过来叉腰大骂,“你放屁,你在瓦壶巷子里逍遥快活了,今日倒抖起你举人的威风了,还要还你银子,你怎么不到前头银楼里去抢!”
李举人得意地嘿嘿一笑,“还说我认错人了,怎么这会子又认得我了?看你们穿着打扮,日子想来过得还不错,也不想想昔日我对你的恩情?赎你的那位豪客应该也不在乎这点银子,就给我二百两好了,要不然我寻着你家的门上去,和那位老爷坐在一起交谈一下心得如何?”想是忽然想到了这样发财的好路子,李举人的一双细眼眯了起来,嘴角边也挂起了猥琐的笑意。
曾闵秀这时却是无端地想起新宅子里那架新栽的葡萄树,角落里才放的几尾锦鲤,房里床上晒得蓬松的被褥,甚至还想起今早才打开的那瓶桂花香味的头油。
榛儿脾气急,拿起手里的包袱一股脑地打过去。李举人一时不备跌倒在地上,路边上恰巧有一滩雨水坑洼,溅湿了他栗黄色直缀的衣襟边。男人顿时勃然大怒,站起身子一个重重的耳光甩在榛儿的脸上,榛儿砰地一声歪撞在路边的墙上。
此时大雨突然急如瓢泼,路上已经没有行人了,加上又是在一条夹巷里,没有人看得到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暴举。李举人打得兴起,全然不顾往日的斯文体面,头上的方巾掉在地上都顾不得拾拣。一脚又一脚,榛儿刚开始还叫唤几声,不多一会儿就没有声息了。
一道刺眼的雷闪劈面而来,李举人下意识地举手想遮着眼睛,忽然就感觉到颈部一阵剧痛,他摸着那块伤处,模糊间就看到一片红雾。还没有等他反应过来那是什么东西,又是一股极大的刺痛袭来。他在滂沱的雨雾里勉力睁开眼,恍惚间就见一个带着白纱帷帽的女子静静地站在身前,那女子手里还有一支滴淌着鲜血的金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