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9章 赶山狩猎大赛(1 / 2)
比赛设一二三名,狩猎组第一名获得炮王的称号,赶山组第一名获得把王的称号,并且分别获得奖金2000元。
第二名获得奖金1000元,第三名奖金500元。
猎人或赶山人所获得的猎物或山货按照市场价格乘以猎物重量,再乘以权重计算价值,每一种动物或者山货,价值权重并不相同。
比如野兔的权重是1,野鸡的权重是1.1,飞龙的权重是1.2,野猪的权重是1.3,狍子是1.4,梅花鹿是1.5,獐子是1.6,青羊是1.7,驼鹿和马鹿是1.8,黑熊是2,棕熊是2.2,老虎是2.5等等。
除此之外,猎到活物,再增加权重乘以十的积分。
这是狩猎组的猎物价值排序,赶山组的也差不多,但各种药材山货的权重差距更大。这是防止有些人用家里之前采摘的山货来充当猎物。
这种情况当然无法全部杜绝,但你采摘再多的蘑菇也不可能有人家抬出一株五品叶人参值钱,所以也就无所谓了。
这也是王大山故意流出来的漏洞。如果有人愿意用家里之前存的五品叶人参当成本次大赛的猎物,王大山也认了,有多少他收购多少。
王大山还规定,四品叶以下的野山参和年份不足的其他药材和山货,不作为猎物列入其中。体重不足的幼年动物和雌性动物也不能当做猎物。
这主要是防止猎人或赶山人竭泽而渔杀鸡取卵。
每一个参加赶山狩猎比赛的猎人或赶山人,必须要签署一份协议。
这个协议中明文规定,本次大赛中所获得的猎物和山货必须统一出售给指定的收购站。
这个收购站肯定是许建国的,收购价按照供销社的价格上浮百分之十。
猎人或者赶山人把货物出售给收购站,还将获得收购站颁发的一个高级客户凭证,凡是拿到这个凭证的客户,以后所有的猎物或山货,都可以按照市场价格上浮百分之十被收购。
而且,收购站还可以派车上门收购,免去了运输的麻烦。
这也是王大山特别规定的。一旦有了这个上浮百分之十的收购价格,一些其他地区的老猎手老把头,就自动成为了王大山收购山货的代理人,这些人只需要把附近乡亲们的山货野味收到家中,许建国就会安排车去运回来,简单快捷方便。
这相当于那些老把头老炮头躺在家里就能赚至少百分之十的利润,他们肯定会趋之若鹜的想当这个代理人的。
除此之外,这份协议中还有一条免责条款。
本次比赛有一定的危险性,须持有狩猎证的人方可报名参加。所有参与比赛的猎人乡民,在比赛中发生的一切意外均系参与者的自身问题,与组织者无关,若发生意外,需参与者自行负责。
也就是说,大赛的组织者不负责运动员的安全,在参加比赛的过程中发生了任何意外,那是你自己的事,自己负责。
这种事情王大山真的管不了,他相信政府也管不了。所以,生死状必须要安排上。
比赛的时间定在了6月8日,辛酉鸡年五月初七,刚过完端午节的第二天。时间还很宽裕,留出了大约半个多月的时间,用来组织比赛,报名等等。
比赛在每个公社设立分报名点,最后再统一上报到大赛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