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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1 / 2)

小平头服务员好不容易得闲在男厕所抽了两口烟,转头瞧见李靳屿进来,笑眯眯地递了支烟过去。

他一开始没接,给拒绝了。

李靳屿穿着他们同款工作服杵在门口,小平头的自卑感顿时油然而生,突然就觉得人靠衣装马靠鞍这句话一定是用来骗马的。

想到这,小平头讪讪地把烟夹到耳朵上,搭腔道:“帅哥,你是警察吗?”

这大概是李靳屿听过最好笑的一句形容,从来没有人说过他像警察,别说现在混得像个流氓样,就是以前当乖乖仔的时候,也没人说过他身上的气质像警察。

说得最多的,说他是傻白甜,他以前是挺傻,也挺甜的。看见好看的小姐姐们,偶尔也会叫声姐姐逗她们开心。

李靳屿摇头,又将小平头夹在耳朵上的烟给拿了下来,“兄弟,借个火。”

小平头笑呵呵给他点上。

李靳屿松松地半咬着烟,低头轻轻吸燃,星火微微一闪,微微垂了下眼。

烟丝缓缓吸进嘴里,肺里那成千上万的蚂蚁仿佛开始慢慢觉醒,在他血液里游走,这感觉太激烈,他有些承受不住,猛地咳了下。

“没抽过?”小平头问了声,余光却瞥到他习惯性夹烟那骨节分明的手指尖,跟其他肤色有一抹不太均,这显然是个老烟枪。

李靳屿心不在焉掸了下烟灰,淡声说:“肺不好,戒了。很少抽。”

小平头连哦了两声,听说戒烟又复抽的人只会抽得更凶,他在心底默默估算了下,刚刚拿了他一百块钱,这支烟就要两块钱……小平头心头骇然,觉得这生意要亏本。生怕李靳屿再要一支,立马揣紧了兜里的小钱钱悄悄摸摸找个借口溜了。

李靳屿这烟其实是陪老太太戒的,他戒掉了,老太太反而没戒掉,不过她压根也没打算戒过,都是哄他的。

李靳屿烟龄很长且凶,其实初中在美国就抽烟了,从那时他就明白,自己骨子里也从来都不是什么乖乖仔,他为了讨李凌白的欢心,让她知道,自己不会和哥哥争抢什么,在人前装模做样对谁都温柔,善良得像一个天使。可事实上呢,在美国那几年,打架、抽烟、喝酒、夜店、泡吧……他样样不落。他到底有多野,只有他自己知道。

好像,奶奶也知道。

那个看似大咧咧的粗鲁老太太,其实最懂他。

老太太身体恢复的不是太好,胯骨骨头三个月了还没长回来,估摸又是背着他偷着抽了不少烟,杨天伟看不住,看护更不行,他不在,没人能管住她。他每天忙得跟个陀螺似的到处给她挣医药费,老太太一点也不知道体谅他。

他今天心情很不好,刚刚跟老太太又吵了一架。

两人见天吵架,其实也习惯了。但这次老太太特别坚决,不肯住院了,嚷嚷着住院没用,骨头还不是长成这样,死活要回家,回家他更没时间照顾她。

后来,医生找到他。

他才知道老太太为什么着急回家。

老太太最近有咳血,前几天做胯部骨折复诊的时候,医生给她肺部也拍了个CT,结果出来不太好又立马做了活检这会儿确诊了,本来想第一时间通知他,但老太太一直不让联系,说他在忙,刚刚送完叶濛回医院才把结果告知他。基本确定是肺癌。但好在还是早期。

其实这个结局,他心里早就有了准备。老太太这难以控制的烟瘾,加上又是这把年纪,本就是高危人群。他也知道,奶奶迟早是要离开的,可也想拼尽全力多留她几年。

医生给的建议方案很中肯,化疗,花费大量的金钱,时间,病人可能还要承受一定的痛苦,但结果一定会比现在好。因为她是早期,恢复的好,带瘤生活个十来年不是问题。

放弃治疗,省钱方便,老人不用承受痛苦,但是最多也就两年,一般医生不会愿意给病人这样笃定的数字,但因为是李靳屿,他还是凭着自己的经验,给了一个时间让他自己好有个决断。

他知道老太太必定是怕钱的事,家里那些条件好些的亲戚,早在他父亲当初入赘时觉得丢份就断绝来往了。这个镇上的人好面,都看不起男人入赘。

他卡里上下不过万把块,一次化疗钱都不够。

李靳屿咬着烟,许久没往里吸,烟灰积了半截,正扑簌簌往下落灰,他人靠着洗手池,手机被他捏在两指之间来回打拳,也没想好要打给谁。

电话簿从头到尾翻个遍,也没个能借钱的人。

他低着头,垂着眼,手指慢慢在李凌白这个名字上停了下来。

他整个人有些抖,似要握不住手机,拇指在空中发着颤,整个人像块沉重的铁,怎么也摁不下去这个名字。

“李靳屿?”男厕所门被人猝不及防推开。

电话被吓出去了,他反应了一会儿,才匆忙挂断。

等他一抬头,看见叶濛直接推开男厕门缝,鬼头鬼脑地探了个脑袋进来,那张脸是真漂亮,眼睛仿佛会说话,一眨一眨地好奇渗着光地看着他说:“你躲在里面抽烟?”

他很反常地盯着她看,将烟衔在嘴边,看着她深深吸了一口,吐气散漫一笑: “我抽烟你又不是没看过。”

叶濛愣了一下,回头看了眼,悄悄挤进来,关上门,拿后背贴着门板,看着他小声说:“程开然跟那个胖头陀谈完了,他让咱们找个地方,等会过去跟咱们汇合。”

厕所其实有股很难闻的味道,被他弄得烟雾缭绕的,加上这勾人样,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什么人间仙境,但其实臭得不行。

然而,地址定在李靳屿家。

因为医院附近没什么能说话的地方,咖啡厅、茶楼,任何公共场所都不太安全,家里更安全些。于是,只能去李靳屿家了。老太太住院,家里现在就他一个人住,所以还挺方便。

李靳屿家在三水塔老街,住这条街的基本上也都是这个镇上一些孤寡老人,灰白的低矮破旧小楼,屋檐落旧,墙皮刮落,满墙的爬山虎,牵牛花。巷口一堆腐烂到天荒地老的厨余垃圾,到处都是很浓的生活气息……

蒲扇老人、练剑老人,围棋摊,象棋摊,早餐煎饼包子铺,一应俱全。叶濛跟着李靳屿拐进巷子里,因为目光所及之处都是行动缓慢的老人,她感觉时间都慢了下来,但却很没有活力,本来就是个养老街区,年轻人住在这,就感觉有点压抑。

穿过街巷,门口有棵葱郁、姿态凝固的老梧桐树,便是他家。

门很老旧,两道门,外面一道铁门,里面一扇木制门,门角有些发霉,一推开,嘎吱嘎吱作响,比门铃都管用。

李靳屿门都没关,直接进去把老太太的轮椅收到一边,叶濛站在门口没动,悄悄打量了一下这老屋的格局,其实跟她那间老祖屋差不多,三室一厅,小归小,但五脏俱全。后面还带着一个小院,种了些花花草草,还有一条嗷嗷待哺的小黄狗。

屋内很暗,窗帘关着。格局简单干净,沙发上胡乱丢着几件他的外套,其中一件还是他们第一次在湖边遇见时的adi运动衫,这种感觉很奇妙。

那晚要号码时想的是这么一个大帅比跟自己无缘挺可惜的,从来没想到他们后来会发生这么多事。

心下有些异样。

李靳屿倒没什么异样,随手将沙发上那几件衣服收起来给丢到里间的屋子里。

“那间是你的房间么?”叶濛问。

李靳屿扫了眼,嗯了声,不知是开玩笑还是认真的说:“要参观么?也没什么好看的,就一张床和几个柜子。你随便找个地方坐吧。”

“我看到电子琴了,”叶濛望了眼,说,“你会的乐器还挺多?”

他从冰箱里拿了瓶冰水,递给她,合上冰箱门说,“小时候什么都学一点,什么都学不精,你不说我唱歌难听吗,反正也没弹多好。”

话音刚落,又把水抽回,问了句:“能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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