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桥归桥、路归路(1 / 2)
如今,官宣的女朋友出事,他除了责备和劝慰,什么忙也帮不上,那张自以为是的脸便有些挂不住。
看他的样子我就知道,他不是不想帮,而是没有能力帮。
他在学校同学们面前表现出的高高在上和不或一世,不过是他用来掩盖自己心虚的障眼法而已。
也就是说,他与我梧家彻底绝断,回去秦家之后的日子过得并不尽人意。
从前不曾把他当儿子看的人,又怎么会仅因为他考上个林大就对他另眼相看呢?
是他没有认清自己的地位,没有理解到幻想永远高于现实的残酷性。
方芳见指不上秦玉,不得已给她妈妈打了电话。
那天的后来,方芳的妈妈王美丽女士披头散发的来到警局,她听说留案底会影响到上大学,什么也顾不得的扑跪在警察脚前,连磕头带作揖的,痛哭流涕请求警察放她女儿一马。
说真心话,王美丽能为方芳做到这一步,我还是有点羡慕的。
警察被王美丽缠得没有办法,只好告诉她我是受害者,只要我愿意原谅,他们便会从轻处罚,尽量做到不留案底。
说到底,人心都是肉长的,警察大概了不忍心因为一点小事情耽误一个学生的前途。
不过方芳的行为又很恶劣,不给她点苦头吃又恐会助长她的威风。
我不知道这种调解方法是正常的法律流程,还是单纯的出于人道主义而给王美丽提供的一个方案,反正当王美丽痛哭着要给我跪下的时候,我的心真的软了。
不是圣母,也不是妇人之仁,单纯的是对于一个母亲为了孩子付出所有一切的那种精神所打动。
从某个方面来说,方芳她比我幸福得多,至少这世上还有一个全心为她的人。
警察见事情有转机,便出面做调解,最后的结局是警方对事实做出判定,确定责任归属,方芳给我做官方道歉。
考虑到方芳的行为确实对我造成一定伤害,需要给我一定的经济赔偿,建议数额警方建议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再由他们裁定。
我今天实锤方芳是因为她做人太差,根本目的是给她个教训,与钱无关。
可方芳的妈妈为了不让女儿留案底,主动且大方的提出五万的经济赔偿。
我不肯要,她又玩儿那下跪磕头的一出儿,似乎我不要她们母女就要活不下去似的。
小警察被她哭的头疼,捏着额角劝我接受和解条件,他说由方芳那边主动提出补偿要求是合理合法的,我可以名正言顺地接受。
小警察挺接地气,言外之意,她方芳对我是骂也骂了、推也推了,伤害已经造就,收她点钱天经地义,不要白不要。
我仔细考虑了一下,决定听小警察的话接受和解条款。
不过我有个条件,那就是这次的事件必须形成完整的报告,三方共同纳印,证明我是受害者,这五万块是符合律法条款的经济赔偿,合情合理合法,不存在无理索取、敲诈等非法情况。
警方答应按我说的办,只是要走几个流程,下周才能给我出报告,同时将赔偿款转交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