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待浮花浪蕊俱尽(一)(2 / 2)
虽然半月摘和蓬山自身先后公开了七夜白的证据和真相,可对于更多置身事外的修士来说,这件事还是有些隔雾看花的意味,不甚明晰,若以话本这样更易传播的形式讲述真相和细节,也不是什么坏事。
麻花辫女修本来只是打算另辟蹊径写个故事提升一下修为,没想到竟真能捡到这么大一个便宜,哪怕下笔需要字字斟酌、被人校阅,她也求之不得。
细细筹备了大半年,这本《瑶光陈献奇遇记》便终于在半月摘上一期期刊载出来了。
陈献捏着报纸一角,还是不甚满意,“我哪有这上面说的这么狼狈,我分明记得我当时很是从容不迫——我还想着去救你呢。”
这番好意楚瑶光心领。
“毕竟你的方壶不能拿出来说给别人听嘛。”她悄声说,“不过,你当时真的从容不迫,想着来救我?”
陈献的脸忽然有点红。
“说从容不迫好像有点夸张了,其实我还真的挺狼狈的。”他老老实实地说,“但我确实想去帮你来着,可惜过不去。”
“幸好,你一直都很厉害,根本不需要别人救。”
楚瑶光掩在手下的唇角微微翘了起来。
“算你终于说了回聪明话。”她满意地点头。
城际灵舟上的传音石清脆地响起:“即将到达:城主府、《归梦笔谈半月摘》办事处。”
灵舟须臾间静止,在高高的停泊点落定。
从舟中走出,青空一碧如洗,只有远天遥遥升起的绯红云霓,浩浩荡荡地向尧皇城的方向飞来。
“霓衣风马来了,又有新人来尧皇城了。”楚瑶光瞥了一眼,随口说,“走吧,咱们去城主府。”
陈献和楚瑶光并不是来尧皇城游玩的。
那本《瑶光陈献奇遇记》问世后收获了许多读者,自然也收获了数不清的灵石,固然这灵石有半月摘和麻花辫女修的一份,但分到陈献、楚瑶光,乃至于沈如晚和曲不询的手里,也是一笔巨额财富。
沈如晚没拒绝这笔灵石,但并不打算收入囊中,而是把这笔钱拿出来接济扶助曾被种过七夜白的药人,这些药人因七夜白而生机流逝、寿元衰减,被救出后生活中也有许多难题,有这笔灵石扶助,便能过得更顺遂一些。
她决定了灵石的去向,大家正好也都不缺灵石,更难得的是对钱财看得很轻,于是便也和她一样捐出了灵石。
尧皇城收留了许多药人,这些药人经此一事,同病相怜,经常小聚,楚瑶光和陈献这次来尧皇城就是为了拜访他们、关心他们如今的情况,顺便再去城主府拜访一遭。
见药人们是为公,拜访城主府却是陈献和楚瑶光的私事。
“孟城主,老头最近过得怎么样啊?”陈献见了孟南柯,一点也没有眼前人是孟华胥亲姐姐的觉悟,大咧咧地在尧皇城城主面前叫人家弟弟“老头”。
孟南柯忍俊不禁,却很正经地回答他,“小梦最近很精神,带着阿同到处玩得起劲,你们就放心吧。”
陈献听了“小梦”两个字就想笑,这次也没忍住,哈哈笑了半天,直到走到后园门口也没直起腰。
门扉“吱呀”一声从里面被推开了。
孟华胥板着个脸,活似眼前人欠了他灵石一般,看了陈献一眼,却没急着开口,反倒左右张望了半天,气哼哼地说,“就你们俩啊?”
陈献知道他在找什么,摆摆手,“别找了,我师父和沈前辈还在蓬山忙着呢,只有我和瑶光。”
孟华胥哼了一声。
先前沈如晚见孟南柯时,让后者去书剑斋后厨看一看,孟南柯果真去了,把孟华胥逮了个正着,再不许孟华胥躲着她,姐弟俩时隔数十年,终于敞开心扉,面对面聊了一回故往。
往事不可追,这数十年的痛悔与心结,解是解不开的,可人到暮年,余生也已望得到头,抱头痛哭后,最终还是一声叹息,与故往和解,珍惜眼前。
不过,虽然孟华胥终于别别扭扭地留在尧皇城、每日带着阿同游街走马,时不时抢邬梦笔一根鱼竿,过上了平静的生活,但他对那个告知孟南柯他在书剑斋的人耿耿于怀。
孟南柯谨守秘密,没有把消息来源说出来,但孟华胥认定必然是沈如晚和曲不询中的一个,念念不忘,每次见了陈献和楚瑶光都要问一回。
“哎呀,老头,你也别这么得了便宜还卖乖嘛。要不是有人告诉孟城主,你和孟城主怎么姐弟相见啊?你又哪里会像现在这么快活?”陈献说句公道话,“你这样可就没意思了。”
孟华胥不屑地哼了一声,斜了陈献一眼,“暗中告密,我还不能生气了?”
陈献老老实实说,“不太好。”
孟华胥气得吹胡子瞪眼,“你到底站在哪一边的?”
可没一会儿,这老头又摸着胡子,一副得意洋洋又假装矜持的样子,“再说——谁说我对他们告密生气了,就不能谢谢他们了?一码归一码,你懂什么呀?”
“啊?”陈献张大嘴,始料未及。
孟华胥看他这副痴呆样,得意地一笑,心情很好地抖着肩走了。
陈献和楚瑶光对视一眼,一起无语地摇了摇头。
作者有话说:
《瑶光陈献奇遇记》来自86章评论区@sakurara和@喜欢狗血言情的土狗,当时我就特别喜欢,今天抄一下(bushi)
如果这两位小可爱读到这里可以留个评论认领一下,我单独给你们发大红包感谢你们!
说点题外话吧,之前就有小可爱在评论区说,陈献和楚瑶光才是主角吧?
其实某种意义上真相了,我写这本书的时候,先在脑内构建了一个比较套路化的奇幻冒险文,然后把沈如晚和曲不询塞进去充当那种“比主角人气更高的配角”,再对这个故事进行一些翻转,最后从沈如晚的视角来写,我基友称之为“明明在写原创,却像个同人写手”
不过我是主角控,偏爱的永远是我笔下的主角,这个大家应该也能看出来的对吧(试图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