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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调查报告(1 / 1)

这段时间,于雷除了报社的重要采访,基本上是在写着那个下岗职工生存现状的调查报告。他走访了一百多名下岗工人,跑遍了全市十多个乡镇和街道。

这天他终于写完了,不仅写完了,还把一万多字的调查报告在电脑上打了出来。当然,金小小看着于雷的一指禅鸡啄米似地,难免心血来潮帮着打了一些。

拿着厚厚的打印稿,于雷内心里是有些不安的。因为越调查,他越感到事情的严重性。在调查中他发现,下岗工人普遍生计艰难。许多下岗职工家庭日常生活十分简单,他们平时吃饭,很少吃鸡鸭鱼肉类,平常一般都是以素菜为主,且多为时季大市菜,还有特别困难的到菜市场捡菜农剥下的菜叶子。因为顾忌面子,说是拿回去喂给猪吃,其实就是他们自己当菜吃。很多人家中,几乎没有什么电器设备。拥有最多的是黑白电视。电冰箱不少家庭也有,但他们使用电冰箱不是为了享用现代化设备,而是舍不得剩饭剩菜的浪费,主要是存放剩菜剩饭不让其馊掉。他们许多家庭没有空调,更谈不上电脑之类的高科技产品,有的只是电风扇——也算是生活奢侈品了。他们中只有极少数人享有“最低生活保障救济金”。他们几乎家家都有待赡养的老人,正读初高中丶大学的孩子。每月劳动收入除了赡养老人、供抚孩子已所剩无几,日常生活只能将就着应付。

第二个方面就是住房难。于雷发现,大多数下岗职工现有住房都是企业未破产前,由企业分配的单位福利房。后在房改中由职工自己出资购买了产权。这些住房大都修建于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面积窄小,户均40到50平方米,设施配套不完善。经过了三、四十年使用,又缺乏必要的维护维修,房屋质量已明显下降,甚至一些成了危房。城市改造中,还有一些下岗职工住房成了拆迁对象。但因政策方面的原因,房屋拆迁后开发商补贴的拆迁款,只能购买新房的几个平米。生活本就拮据的下岗职工根本无力购置新房,许多下岗职工再次面临无房可住的困难,给他们的心身造成极大影响。

第三个方面是看病难。当前进入“4050”期的下岗职工,多数面临着身体不适期,这个年龄段也是医学断诊的”多发病”期。肺结核、糖尿病、骨瘤、心脏病等都易于在这个年龄段爆发,还有职业病。一些患病的下岗职工因付不起昂贵的医疗费用,只能强忍着丶拖延着病体的折磨,实在不行了,也只能花尽可能少的钱在药房买几粒药应付了事。他们中大多数人没有参加医疗保险。不是不想参加,而是实在拿不出这笔够全家人生活一两个月的高昂保费。

于雷发现,社会不公也是下岗职工生存困难的原因。例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发放,就存在明显的不公。下岗职工申请“低保金”时,社区会以下岗职工领取了安置费或以没有指标名额等理由,搪塞敷衍了事,使下岗职工无法享受党的阳光。同时一些公益单位,滥用公权力,动不动就随意上涨水、电、气价格,或以改造设施名义大肆圈钱,使下岗职工雪上加霜。

遇到这些问题,下岗职工却无处维权。例如水、电、气等公益单位肆意圈钱,明知是错的,但人家借用的是行政行为,投诉到政府,政府不会理睬。上访,专政机关将其视为精神病,并有可能被强制“治疗”。上诉法院,法院不会受理,并且下岗职工也掏不起诉讼费用。与此类似的,还有房屋拆迁、就业纠纷、养老保险纠纷等等。

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是政策落实难。很多国家出台的惠民政策大多停留在文件上,很多地方政府拒绝执行。例如,国家针对下岗职工失业问题,劳动部曾明确规定,下岗职工失业期间,每月可领取当地平均工资60%的待岗救济金。但各地政府在实际操作中,从没发放一分钱的救济金。规定下岗职工失业期间,可享有失业救济金保险,但地方政府却以种种借口及理由,拖延拒绝执行。国家惠民政策,被地方政府打了水漂。

于雷在调查中发现,对于下岗职工的就业,同样面临着很多现实的问题和困难。首先是年龄障碍很多用人单位招聘条件,首先进行了年龄限制,先天否决了大龄下岗职工的求职愿望。

其次是文凭要求。下岗职工普遍文化水平偏低,他们中大多数人都是初高中毕业后便参加工作,还有相当部分是下乡当了知青返城参加工作的,文化水平有限。而用人单位开口就要大学本科、硕士、博士,下岗职工便只得望而生叹。第三个方面是专业技术限制。大多数下岗职工从参加工作至下岗,都在同一单位同一岗位服务,专业单一,技术面窄,难以适应用人单位专业技术要求。

第四个方面是就业信息不畅。因为下岗后的生活压力,大多数下岗职工对再就业的信息了解,只能通过电视、报刊媒体披露的信息来实现。而这些信息的时效性、真实性都难以把握。政府鼓励下岗职工创业。但创业需要资金。创业资金不足是大多数下岗职工自主创业无法逾越的瓶颈。国家虽然为下岗职工自主创业制定过优惠政策,但在实际操作中因手续繁杂、关口众多、落实不到位等原因,难以实现。还有一个方面是就业歧视。一些行业、部门对下岗职工再就业存在人为歧视。例如国家机关招录公务员、企事业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便明文规定了只招大学本、专科毕业生等限制,变相地歧视下岗职工再就业。虽然各地政府相继面向下岗职工增设了公益性就业岗位,如城市交通协理、社区安保等,但岗位数量也只是象征式,相对于大量下岗失业群体,也只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在调查中,于雷发现,大多数下岗职工为了基本生存,采取了灵活就业方式,即从事社会边缘职业,如蹬三轮车、干体力活、从事家政服务、擦皮鞋、摆地摊等等。但这些“就业岗位”收入相对低廉,且无保障。今天过了,明天不知还能否继续。有些小本钱的开个歌厅,也是矛盾不断,打架常有;更有一些下岗女人走上了出卖身体这条路,这是上次打黄他经历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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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举了这些问题后,于雷对下岗职工的生存现状进行了思考。也就是该如何解决这一巨大群体的生存问题?于雷在报告中综述,下岗职工,也是共和国公民。他们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渴望安居乐业,国家富强,百姓过上日子。下岗职工问题,是我国经济体制发展中各类深层次矛盾冲突的后遗症表现。是国家宏观政策催生的产物,并非下岗职工本身原因所形成。因此,下岗职工有权享有一切符合下岗职工利益的合法权益。

于雷分析,国企改制私有化方向,必然导致侵蚀职工合法权益。当他们在国企长期拿着低廉的工薪,把自己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无私地奉献给祖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之后,“人老珠黄”了,在劳动力市场上毫无竞争力了,各地政府部门却不由分说单方面强行解除他们的劳动合同,把他们一推了之,推向绝境,而且从此对他们呼天抢地的救命声音不闻不问,熟视无睹。这是非常不人道、非常不合理的,也不符合社会主义的价值观。众所周知,广大工人在国企的岁月长期拿着仅够当时温饱生存的低廉工资,这里面本来就包含着他们对于各项福利和劳动终身制保障的投资,而各地政府却根本无视这些历史情况,毫不讲理地“买断职工身份”,而且“一了百了”,把他们向社会一推了之,这样的“改制”,其实是对国企职工和集体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的剥夺。

于雷在文章的最后认为,安置与遣散不能划等号,不能用一个美丽的传说人为地屏蔽了真相,从而客观上遗弃了大批在国企改制中失业而又无法再就业的老工人。要把广大4050大龄下岗失业工人真实的悲惨处境充分揭示出来,让中央了解这些城市贫民的真实信息。

金小小看了一遍,道,二宝哥,你真的要把这个交给我大哥?

于雷道,我说的都是真话,何况,这是目前的实际情况。中央可能不知道下面的实际情况,作为一名记者,如果不能为老百姓代言,记者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给你哥看,就是要让他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大家一起解决问题。我们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现在工作几十年的工人被下岗,他们在工作时只发了微薄的工资,而厂里的积累,国家的投入,落入了部分人的腰包,这难道不是一个值得引起注意的大问题吗?把大多数人的钱聚集到少数几个人的手里,这也不是我们改革的方向呀。我们为什么要改革?不是为了让人民的生活更美好吗?

听了于雷一番话,金小小哑然。这些事情谁又没有看到呢?但,这么多当干部的,还不如一个从乡下来的记者。这确实是令人汗颜的。现在到处是大开大合造高楼搞建设,那些下岗职工基本生存都无法保障,他们被忽视了。

于雷想,这是多么大的一个人群啊。他们将何去何从?自己如果能为他们做点什么,那自然是最好不过。我做了,即使没有什么结果,也不会有遗憾。

于雷把稿子打印了两份,收好。一份交给了报社总编欧阳雨,一份交给了市长金灿勇。送完稿件,于雷回到住的房子里,一觉睡下。他不知道,总编和市长会怎样看待他写的这篇似乎有些不合时宜的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