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1 / 2)
工会后来又发了一封电报,让他们发电报来说明情况。
他们村里管事的人回的。
只说李工家里老太太收到李工牺牲的消息,也不幸过世。
家里就剩李工的孩子。
因为家里也发生丧事,外加着又是这么小的一个孩子,所以他们委托部里全权负责李工的后事。
这几个月也没收到别的更多的讯息。
所以,对李工的后事和后继的安排,暂时只能搁置。
也考虑派人去李工家里。
李工的骨灰还存在东郊火葬场,等他家的小孩来领取。
李工这几年未领取的工资、补贴和一些经费什么的,清算以后都暂时存在部里。
当然,因为李工牺牲时候是在东直门的轧钢厂。
所以他生前的一些东西和资料都是轧钢厂负责查对的,也都暂时封存在轧钢厂了。
再就是,因为李工是为保卫国家财产,跟敌特战斗时候牺牲的。
工会也给李工申请了烈士身份,审批应该也快下来了。
这期间的一些抚恤,也等着一起核算补发。
领导也想起来,貌似这申请单他还审核签过字的。
毕竟整天忙的事情多,这种小事也都是过了就算。
反正相应的工作,有专人负责,还用不到他分心处理。
再让秘书联系东四区的房管局,查询房子的信息。
没一会儿,秘书回来,确认了房子最近没有过户信息,仍然在李工的名下。
再结合工会人员的汇报,领导也算确认了事件的性质。
这才让秘书联系轧钢厂,说明具体情况,要求轧钢厂派人去查清楚问题。
并且提醒他们,尽管可能不大,也还是要搞清楚是否有李工的亲属或者家人过来。
如果不是李工的家属亲人过来。
要彻查是不是存在有人冒充李工的家属,欺骗群众的情况。
挂上电话,轧钢厂的王厂长沉思一番。
王厂长也起身,直接叫来胡科长,一起去了隔壁的办公室,找到担任私方经理的娄董事。
针对这个情况,跟他通了个气。
毕竟虽然轧钢厂签订了公私合营,但是实际上现在算是公方资本增资阶段。
并未开始后边的赎买流程。
目前的管理还是处在公私双方管理逐渐过渡,互相协商的阶段。
尤其是重大事项的决定,其实是公私双方共同决定,。
所以,担任轧钢厂公方经理的王厂长并没有一意孤行,还是跟娄董事商量着来。
两个人商量以后,本着就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理由。
也都一致同意出于保护举报人的安全,会在操作中隐藏举报的信息。
所以叫来,并且也叮嘱胡科长不得向别人吐露举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