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炮灰表妹剧本加载完毕。】……(2 / 2)
就在这时,系统突然发出刺耳的警报声:【请宿主立马出声,要求原主父亲将车开进地下车库!重复一遍,请宿主立马出声,要求原主父亲将车开进地下车库!】
楼筱没有被系统带着节奏走,她用一副置身事外的态度问系统:“理由?”
问完她又飞快地补充了一句:“你快点解释完理由,我也能快点让爸爸把车开进地下停车库,赶紧的。”
系统被楼筱这一手反客为主杀得措手不及。
它甚至没来得及发现楼筱非常快地适应了如今的身份,毫无心理障碍地称呼一个才认识不到半天的陌生男人为“爸爸”,便把理由告诉给了楼筱听:【女主慕冬阳选了这家酒店给男主练席庆生,按照目前的数据显示,若把车停在露天停车场,将有百分之八十五的可能在酒店门口遇到男女主角,并影响后续的剧情发展。】
了解了。
楼筱开口,对驾驶座上的男人说:“爸,能不能别下停车库,停车库里太闷了。”
系统:【?!】
楼国栋:“行啊,正好我也想停上面,上面车少,都不用找车位。”
副驾驶座的褚秀珍却说:“闷什么闷,又不是让你住停车库,进停车库坐电梯就能上去,停上面还得走,晒都晒死了。”
褚秀珍说话语气比较冲,但跟同步响起的系统声音比起来,堪称温柔:【第一次警告!累积三次警告将对宿主进行精神电击惩罚,请宿主马上改口,让车开进地下停车库!】
楼筱仿佛没听见系统的声音,学着记忆里原主的口吻,坚持道:“就走一走嘛。”
褚秀珍蹙眉:“楼筱你有毛病是不是。”
楼国栋赶紧打圆场:“没事没事没事,咱车里有伞不怕晒,筱筱待会记得把伞拿下来给你妈妈打上,你说停外面的,这伞你打哈。”
楼筱一口应下:“好。”
褚秀珍:“你就惯她吧,看你能不能把她惯成幅人样。”
另一边,系统无力回天,于是它在进行第二次警告的时候,又对楼筱颁布了新指令:【第二次警告!再进行一次警告,系统将对宿主进行精神电击惩罚,请宿主在下车后拖延时间,直到男女主角离开酒店门口。】
楼筱根本不理系统,她下车后深吸一口气,心情愉悦地给褚秀珍打起了伞。
没走几步褚秀珍又嫌弃她矮,伞撑得不够高,一边骂她平时不肯好好喝牛奶,一边把伞拿过去,让楼国栋给她撑。
抵达酒店门口的时候,楼筱看到了一群人。
如果她没猜错,为首的一男一女就是本文的男女主角——慕冬阳和练席。
他们俩身后的几个人,应该都是男主的朋友。
和出身平凡甚至寄人篱下的女主不同,男主家世非常牛逼,身边的朋友也都是富家子弟,衣着打扮一看就很烧钱,穿着简朴素面朝天的慕冬阳站在其中,就跟丑小鸭游进天鹅湖似的,非常引人注目。
因此褚秀珍一眼就看到了慕冬阳,她发现慕冬阳和这么一群衣着打扮不俗的年轻男女混在一起,本就微蹙的眉头顿时皱得更紧了。
她把伞塞到楼筱手里,迈着大步子就朝慕冬阳走了过去。
“快快快。”楼国栋还打着伞,催楼筱快步跟上。
那边慕冬阳也发现了褚秀珍,看着抚养自己长大的姨妈朝自己走来,慕冬阳先是一惊,随后想到什么,脸都白了。
楼筱和楼国栋走近时,正好听见褚秀珍言语尖锐地质问慕冬阳:“你放假不回家,跑这来给人提鞋了是吧?”
本就因搞砸了庆生宴而感到难过的慕冬阳像是被人锤了一闷棍,脑子一片空白。
之后他们说了什么,楼筱没听清,因为系统言出必行,给她来了一场摧心剖肝的精神电击。
系统清楚宿主在遭受精神电击后会有多么狼狈的反应,因精神电击无法控制身体,当场失禁的先例不是没有过。
但系统根据计算发现,这么做能一定程度纠正后续剧情发展,还能让叛逆的宿主长记性,一举两得,所以它并未迟疑。
可系统意料中的场景并未到来。
它卡顿片刻,立刻切换全景视角,发现宿主只是脸色变得有些差,对身体的掌控依旧很稳,甚至还能别过脸,将视线转到远处的天空,看起来不像是在隐忍痛苦,更像是在望天发呆。
这不可能!
无法理解眼下情况的系统开始疯狂排查数据,同时向时空管理局递交申请,要求调取楼筱的过往数据。
系统法则第一条:宿主是谁不重要。
之所以会有这样一条法则,是因为每一个系统都内置了“拟人核心”,为了防止系统因为“拟人核心”与宿主关系太亲近产生感情影响任务,系统无法擅自调取宿主的过往经历。
就算打了申请,想要拿到宿主的过往数据也需要一定时间通过审批。
在此之前系统已经排查完了现有数据,能保证楼筱的精神体确实受到了电击,也可以判定她目前的情况非常痛苦,根本不可能像眼下这样完美控制自己的身体。
问题是她不仅控制住了,居然还能挤出一丝清明,向脑子里的系统确认自己的猜想:“宿主疯了可以换,原主的身体就这么一具,为了保护这具身体,你只能攻击我的精神体,对吗?”
她已经有了答案,所以并不期待系统的回答,努力分神与系统对话,也只是为了减缓精神电击带来的痛苦。
她说:“如果是对身体进行电击,我还真没把握,但要说精神电击……虽然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情,但我还是想说:这点痛苦对我来讲,家常便饭而已。”
“所以懂了吗,你们的法则第一条该改了。”她在脑子里,用极其温柔的声音对系统说话,仿佛一个耐心教育顽劣学生的老师——
“宿主是谁,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