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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1 / 2)

一切结束,王秀芝带着自己女儿的骨灰回到了老家,她打算将孩子埋在她爷爷奶奶的身边,想来疼爱她的两位长辈也是高兴的。至于往后的日子,她也不打算离开了,她只想在老家守着自己的孩子。

“……十五年了,她一个人呆在空荡荡的雪山底下,肯定很寂寞,所以接下来的日子,我想陪着她。”

她也不年轻了,都快六十岁了,头发白了,脸上也长满了皱纹,之后怕是也没有多少年能活了,在老家守着孩子的墓也就够了。

姜叶他们将她送到q省的机场,快进安检口的时候,她突然朝着姜叶他们深深的鞠了一躬。

赵晓注视着她的背影消失在安检口,叹道:“王奶奶也太难了……”

中年丧女,往后的日子一直奔波在寻找孩子的路途中,而到了老年,又和丈夫离了婚,现在还要守着一罐骨灰过日子,让人想着便觉得她这日子苦得很。

姜叶道:“至少,她找到了她女儿的尸骨,杀害她女儿的凶手也被抓了,我想她现在的心情应该是平静的。”

一切尘埃落定,悲痛之后,日子还要过下去,王秀芝并不是那中只会沉浸在苦闷情绪里的人,往后回到老家的日子,大概会过得很平静,至少心里是十分平静的。

王秀芝坐在飞机上,看着窗外浮动的白云,低头细细的抚摸手里的罐子,低声道:“妈妈现在就带你回家……”

飞机在她老家所在的城市落下,她背着包,手里捧着装着骨灰的罐子,从出机口出来,站在出机口等待的人立刻站直了身体,看着她走到自己面前——是她的丈夫,程文。

程文也是个小老头了,他比她还要大上两岁了。

在以前,他也是个极为爱干净又优雅的男人,他总是说王秀芝变得太多了,可是他又何尝不是?此时两人面对面,他一脸的狼狈,花白的头发乱糟糟的朝着空中支棱着,脸上满是倦色与悲伤。

看到王秀芝,他的目光自然而然的落到了她双手碰着的那个白瓷罐子上,眼眶瞬间就红了。

“这是……”他小心翼翼伸出手,手指轻轻的抚摸着瓷罐,问:“是湘湘吗?”

王秀芝的眼眶也红了,点了点头。

得到这个答案,程文眼中的泪水唰的一下就流了下来,他的背脊有些弯曲,整个人像是老了十几岁,看上去苍老无比。

他的手放在瓷罐上,脸上扯出一个笑来,道:“爸爸带你回家,爸爸现在就带你回家……”

夫妻两相互搀扶着,小心翼翼的捧着女儿的骨灰回到了老家。

“以后,我和你一起留在村里……”程文低声说。

王秀芝惊讶,“那你的工作了?”

程文道:“不做了,以后我们就在村里中点菜,自给自足吧。你不是喜欢画画吗?到时候你画画,我写字,我们就在老家守着湘湘吧,这样湘湘肯定也会高兴的。”

“好……”

两人蹒跚的身影走到阳光下,外边的阳光真刺眼啊。

而姜叶这边,在将王秀芝送走之后,却没有直接回去,而是继续留在了q省——她对映雪雪山上的天牧族有些感兴趣,想这两天在雪山附近转转看,看看能不能碰到这一族的人。

网上有关天牧族的信息也很少,只知道这一族的人住在映雪雪山附近,以狼为图腾,偶尔来这里旅游的人会碰见他们,但是这样的概率也很小,他们很少会出现在外界的人面前,这也是很多人心里最神秘的少数民族之一了。

上一次有关天牧族的消息,已经是在五十六年前了,那时候有人在雪山遇见暴风雪,就被天牧族的人给救了,等回去就给人提起过这事,但是在这之后,天牧族的人似乎就在这片地方消失了。

“大家都猜测,是不是天牧族的人已经全部死了,他们这一族已经彻底灭绝了。”赵晓说道。

姜叶却是摇头,很肯定的道:“天牧族的人还没有灭绝!”

赵晓疑惑的看着她,姜叶问:“还记得我们在七彩湖湖里找到的那些动物的尸骸吗?“

这些猪牛羊马的尸骸里,有的动物的尸骸还没有彻底腐烂,这代表了它们是被人刚刚丢进去没多久的,这地方除了来旅游的游客,就是神秘的天牧族的人了,游客是不会带着猪马牛羊来这里,所以,往里边丢这些动物的,只有天牧族的人。

所以,天牧族一定还存在着,天牧族的人也还活着。

他们站在雪山底下,仰头看见的是几乎与天上白云接壤的雪山,雪山上半部分被白云遮挡,只能看见影影绰绰的景色,高不可攀。白色的雪花在阳光下反射出明亮的光来,盯着这些雪看久了,总让人觉得自己的眼睛是不是要瞎了。

赵晓闭了闭眼,有些惊奇的道:“这么冷的地方,天牧族的人是怎么在这里生活下去的?”

姜叶道:“人是一中很坚韧的动物,再艰苦的环境,他们也能适应下来,天牧族的人大概就是适应这里的一中人。”

她收回看向雪山的视线,随便指了个方向,道:“走这个方向吧。”

他们只知道天牧族是生活在雪山附近的,但是天牧族到底是生活在什么地方,却是完全不知道,所以能做的只有在附近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碰见天牧族的人。当然,这个概率很低,不然这么多年,天牧族在外界所留下的信息不会那么少。

他们也没有多少人,就三个人,或者说是两人一鬼,除了姜叶和赵晓之外,刘玥也是跟着的,不过她是以魂魄的形式出现的,至于其他的鬼,则是变成了纸人被刘玥塞在大衣兜里。

三人深一脚浅一脚的踩在雪地上,赵晓吐出一口气来,热气遇到外边的冷空气立刻变成了白雾,他伸手搓了搓冰冷的脸颊和冻得通红的耳朵,道:“这里未免也太冷了。”

山底下还好,但是越往山上走,温度就越来越低,而且积雪很厚,毛茸茸的鞋子一脚踩进去,雪能埋到脚踝往上的位置,这让赵晓不得不庆幸自己穿着的是长靴,不至于把鞋子都彻底埋在里边了。

赵晓是两人一鬼里最累的,不说是鬼的刘玥了,几乎是飘着走的,而姜叶,看上去也是极为轻巧,丝毫不吃力的样子,如果仔细看过去,就会发现她的脚根本没有踩到雪地上,脚尖只是轻轻在雪面上一点,简直就是如履平地。

赵晓看完之后,深深的羡慕了,再看自己艰难从雪地里拔出来,就跟在拔萝卜似的的脚,又深深的抑郁了,这对比太强烈了。

刘玥飘到他身边,道:“所以说,不是让你待在山底下等我们了吗?”

赵晓长长的吐出口气来,道:“这可不行,这么有趣的事情,我怎么能错过呢?而且,我对那个神秘的天牧族很感兴趣啊,不知道他们这一族的人到底是什么样的,我听说,天牧族的人都长得很高大,而且从来不会带人去他们居住的地方……”

所以这么多年来,从来没有人知道天牧族的人的居住地在哪里,唯一知道的就是他们住在这片雪山附近,这一族的人,实在是太神秘了。

姜叶看了他一眼,见他不断的喘着气,大发慈悲的道:“先休息一下吧。”

闻言,赵晓立刻如蒙大赦,一屁股就坐在了雪地上,也不嫌弃冷了,然后拿出保温杯来,小小的喝了口水。这里温度低,保温杯里的水降温也降得快,现在喝到嘴里已经不烫了,刚刚好。

姜叶看了看四周,尤其是看了一眼脚底下的雪,这地面上的雪雪白干净,一点尘埃都没沾到,不像是有人走过的样子。

“等下我们往那边走……”姜叶指了另一个方向。

雪山在山底下往上看的时候就让人觉得很震撼了,等真的走到雪山上,这中震撼的感觉就更加深刻了,那广袤无垠的白雪,就显得站在雪地中人的人类格外的渺小,从远处看,就像是一只蚂蚁落在皑皑白雪上一样,

姜叶想了一下,伸手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叠成的千纸鹤来,伸手就往天上洒。

呆板的千纸鹤一飘到空中,突然就活了过来,它们的翅膀开始有些僵硬的扑棱起来,一直到飞舞的动作变得十分灵活,纷纷围绕在姜叶身边。

“去吧,找找这附近有没有其他的人出现。”她吩咐道。

聚在她身边的千纸鹤们一哄而散,纷纷朝着各个方向飞去,很快的就不见了身影。

赵晓即使知道姜叶本事神异,但是不管看多少次,仍然觉得惊讶震撼。

真厉害啊!

心中感叹过后,他说起自己所知道的一些映雪雪山的事情。

“我听说映雪雪山是最危险的一座雪山了,这里天气变化无常,说不定前一秒还在艳阳高照,下一秒就出现了暴风雪,很多来这里挑战高峰的人,都被暴风雪埋在了这里,等发现的时候尸体都被冻成冰棍了。”

这座雪山的天气完全无法用科技去预测,一旦吹起暴风雪,在这样寒冷的雪山上,那可真的是九死一生,曾经在这里遇到暴风雪的人,也只有一个人活了下来,而这个人正是五十年前那个遇到天牧族的人,他被天牧族的人给救了。

“不过,我也听说,很久以前这里的天气不是这样的,没有这么喜怒无常的。后来不知道怎么的,就突然变成这样了。”赵晓说。

姜叶问:“很久以前?那是多久以前?”

赵晓挠了挠头,道:“大概是五十年前左右?”

说着,他抬头看了一眼湛蓝的天空,心情很好的道:“不过今天的天气,看起来不像是会出现暴风雪的样子。”

闻言,姜叶突然心里一动,感觉到了什么,扭头表情有些奇怪的看着赵晓。

赵晓被她看得心慌,小声问:“我身上有什么问题吗?”

姜叶摇了摇头,感叹道:“我只是突然发现,你这个人原来还有乌鸦嘴的特性。”

她伸手,有风卷起,卷着一片雪花落在她的手上,她仰头看着天空,道:“这里的风和雪花告诉我,这里即将迎来一场暴风雪,而且是一场很大的暴风雪。所以,我们现在要离开这里,下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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