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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1 / 2)

一个彪形大汉将小丫头扶起来,瓮声瓮气开口,“你要多少银子?”

这人长得凶巴巴的,小丫头吓了一跳,连连后退。

凌凌从围观人群中挤过来,握住她的手,“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家住哪里?”

小丫头止住了哭,抬起头,眼圈红红的,“姐姐可是要买我?我会做很多事情的,洗衣做饭都行。”

凌凌先是点头,又故作迟疑,“我家中倒是缺丫鬟,但是我也不是什么善心都发的,你带我去你家瞧瞧,若你娘真的生病需要银子,我才能买你。”

那小丫头忙用袖子抹脸,喜不自胜,“那姐姐快走。”

离去前,小丫头还特地瞧了刚刚那彪形大汉一眼,生怕他要买自己。

凌凌似是察觉到她害怕,忙把人搂住。

彪形大汉看了凌凌一眼,倒是没有追上去。

凌凌很快知道这小丫头叫云儿,今年十一岁,家住永安巷。

两人一路往北走,房屋由原来的青砖瓦房变成土坯房,屋顶也越来越越矮,尘土也渐渐增多,一阵风吹来,黄土满天,凌凌用帕子包住眼睛,“这种地方能住人吗?”

云儿眯着眼睛,歪着小脑袋愣了愣,“当然能住人,城外的长工都是住在这边的。”

正说着话,就有几个长工回来吃饭,一个个笑嘻嘻地,“你今天听说了吗?福管事说这个月月底就给咱们结工钱。”

“真的?只干了半年就给结钱?不都是一年吗?”有人不可思议地问出声。

“那能一样嘛!咱们是给县令大人干活。县令大人这是体恤我们百姓辛劳呢。”

“咱们真是有福,贪上这么个清官。想想上个县令在这边待了十几年,就没想过要治理盐碱地。咱们这个县令年纪轻轻就敢干。清官跟贪官的差别真大啊。”

“可不是嘛!”

……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到了岔路口,各大自回家。

云儿也推开她家那个歪歪扭扭的栅栏门,请凌凌进来。

凌凌瞧着这土坯房已经裂成几条缝,一角还用一根粗木支撑实在 ,心里纳闷,这房子能住人吗?

云儿开了门听到亲娘正在咳嗽,一回头就见凌凌站在院子里四处打量,有些焦急,“姐姐进来啊?”

凌凌忙收敛心神,弯了腰进去。

她进门,一眼就瞧见靠近窗户有张木床,上面躺着位大娘,此时正趴在床边喘息,那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瞧着就快驾鹤西去的样子。

凌凌一拍脑门,看着给亲娘不停顺背的云儿,“我去找个郎中来吧。”

她这么说就是肯买自己了,云儿重重点头,“好,多谢姐姐。”

凌凌是用轻功,一路飞回城中,找个大夫过来。

那大夫诊完脉后,打量了一下这家,视线又落到凌凌身上,这小娘子穿着虽朴素,但手里那柄剑,一瞧就是宝剑,应该不是缺钱的主儿,他收回手,斟酌再三才道,“治是能治,只是这医药费不便宜。”

凌凌掏出钱袋子,“多少?”

“十两银子。”那大夫伸出一根手指,“她这病得要用人参,所以才贵。”。

云儿倒吸一口凉气,十两银子?那岂不是要签死契?她再小也知道活契和死契是有很大区别的。她有个好姐妹就是卖到高府,不到两年就被打死了。

云儿瑟瑟发抖。

云儿娘病得不轻,靠在云儿怀里,察觉到女儿害怕,睁开眼睛,咳了几声,手伸出去想拽大夫的袖子,磕磕绊绊道,“大夫,我不治了。”

云儿握住亲娘的手,眼含热泪,“娘,只要你好好的,女儿就不怕。”

凌凌从钱袋中取出一锭银子丢给大夫,“银子给你,要保证药到病除。”

大夫拱手,“是!”

大夫开了药方子,“我待会让药童送药过来,三碗水煎一碗。三服药就能下床走路。”

云儿点头道谢,“多谢大夫。”

待人走了,云儿看向凌凌,“姐姐,你写卖身契吧。”

凌凌见她明明很害怕,却执拗地看着自己,想了想,“等你娘好了,到县衙来找我。”

县衙?云儿眼睛瞪大,“你是县令夫人?”

凌凌抽了抽嘴角,“不是,我是县令大人的二嫂,我夫君是县丞。”

刚刚还瑟瑟发抖的云儿立刻不抖了,冲着她露出灿笑,“好,等我娘病好了,我一定去找你。”

凌凌被她笑容感染,忍不住道,“我不用你签死契,只要活契就行。”

好歹这十两银子也是她辛辛苦苦攒的,帮人可以,但也不能一点回报也没有吧,让这丫头帮她捡箭也不错。

帮了人,凌凌心情极好,回到茶馆,将事情一五一十说了。

林云舒刚刚坐在这边等,她就想到坏人利用小孩子欺骗单纯女大学的新闻。

要不是凌凌身手极好,她都快坐不住了。

瞧着人平安无事回来,她一直悬着的心总算踏实下来。

林云舒三人刚出门,老三和小四就到了家。

得知母亲和二嫂去逛街,小四径直回了房间。

崔宛毓听守门的婆子汇报,立刻丢下满屋丫鬟迎了出来。

“夫君,你回来了。”崔宛毓眼睛像盛满星子,小四还是头一回感受她的好心情,忙上前扶住她,“身子累吗?宝宝乖不乖?”

崔宛毓扶着肚子,在小四的搀扶下进了屋,“很乖。”她忍不住嗔道,“夫君怎么这么久未归?”

小四轻轻叹了口气,“被事情耽搁了。”

崔宛毓来了兴致,“什么事?方便告诉我吗?”

小四倒没什么不能说的,“等我娘回来,我一块说吧。正巧我还想向她讨教呢。”

崔宛毓点点头,唤了丫鬟备水,自己给他拿了身衣服。

小四趁丫鬟不注意的时候,在她脸上抹了两把,崔宛毓羞得脸颊通红。

洗漱好,换完衣服,填饱肚子。

林云舒和凌凌也回来了。

一家人聚在大堂,林云舒边喝茶边问,“你俩怎么去那么久?”

小四面色极为苦脑,“我和三哥到平林村,发现他们的田都荒废了,觉得事情有异,就留在那边查探。可谁成想守了十来日,也不见有什么异样。”

平林村住在山里,那边的土地都是属于村民的。

凌凌嘀咕,“会不会他们犯懒,所以才不种地啊?”

老三在旁边哼了哼,“懒确实是懒,整天躺在大树底下唠嗑,啥事也不干。可他们却有银钱使。这不是很奇怪吗?”

懒汉而已,他们不是没见过。但是不干活却有钱使,倒真是奇怪了。

就连崔宛毓都忍不住猜测起来,“莫非那山是什么金山银山?所以他们才能坐吃山空?”

提起这事,老三心里就苦。小四刚开始也是这么猜的。非要将那几座山头都瞧瞧,看看里面有没有金矿银矿。

那山里的树林极多,七拐八拐,他们一行人又没一个熟悉地形的,差点迷路。最要命的是他们居然碰到老虎,要不是他身手好,还真有可能出不来,不过这些就没必要说给大家听,免得吓着他们。

老三最有发言权,撇了撇嘴,“什么金山银山?就是普普通通的山,无非就是比别地多长上几棵松柏,棵棵高大却没人砍伐。”

众人七嘴八舌讨论起来,却都被老三一一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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