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十四颗糖(2 / 2)
【宋初: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过了几秒,宋初又发过来一个语音,季亦安点开。
五秒钟的笑声。
“……”
【宋初:你看信了吗?】
【季亦安:还没,刚要看。】
【宋初:快看,看完给我一个2000字观后感。】
季亦安本以为这信封里应该也就是些祝福语吉祥话的小卡片,所以起初都没急着看,等打开后看到开头的第一句话时就愣了下。
他愣了下,坐直了认真看。
***
他啊。
他是个很温暖的人。
他叫季亦安,我很喜欢他。
喜欢到,现在我写下这些的时候嘴角都是上扬的。
我第一次见到他已经是很早以前的事了,他长得很好看,初见的那次他没有刻意收拾自己,整个人都显得放纵不羁,他不喜欢穿正装,衣服总是那些最简单的款式,现在也是,干干净净的,带着和年纪不符合的少年气。
我们刚认识的那段时间其实闹的停不愉快的。
虽然帅,可有时候实在太欠揍了,整个人硬邦邦的,后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忽然觉得,他真的挺好的。
我是个很慢热的人,大概是骨子里就冷漠,不懂人情世故,所以那时经常惹他不高兴,但他其实一直对我很好。
他带我去爬了华山,有一段陡坡都是他拉上上去的。
他带我去游乐园里打枪,给我赢回了那个最大的玩具熊。
他能注意到很多就连我自己都没注意到的小情绪,真正了解我内心。
他特别好,对大家也都很好。
温暖阳光,积极向上。
我有时候会觉得,他就像童话书里的那种小王子,家庭幸福美满,一份自己热爱的工作,全身上下找不到一处阴暗的褶皱,毫无畏惧的站在阳光底下。
所以我刚开始挺害怕的。
因为我们差距太大了,我阴暗自私,执拗固执,有很多很多数不清的缺点。
当时的我很像一只刺猬,被他身上的阳光一照,就缩了回去。
是他拽着我,拖着我,拉着我,走出阴霾与黑暗。
他就像倾泻而下的万丈光芒,站在我面前,让我能够昂扬的向前奔去,穿过乌云,奔向太阳。
他是我的英雄,也是我的国王。
我骄傲他的王冠,也决不弃他一无所有。
***
宋初当初说要季亦安看完后写2000字的观后感,可也只是随口瞎说的,说完就忘,直到后来拿到了《他》的实体,才直到原来季亦安早就已经也为她准备好了另一封情书。
当初编辑主动去联络的他,说是希望他能接受一段采访,然后采访内容也会放在书中,算是给宋初的一个惊喜,季亦安没犹豫就答应。
双方都对对方写的不知情,直到后来才知道。
季亦安那一段话在最后一页,作为彩蛋。
***
记者:请问季亦安先生,你是什么时候确定宋初就是你共度余生的另一半呢。
季亦安:
我也不知道。
不知道是哪个时间结点忽然就觉得这辈子要是能一直有她作伴应该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
其实是我赚了,能拥有她共度余生。
因为我这人挺闷的,宋初就尝笑我是个老年人(笑),我比她大了两岁嘛,而且因为工作原因对有些事比较死板严格。
比如冬天必须穿厚实啊,秋衣秋裤什么的,我看了看其他设计师好像冬天也穿的挺时尚的,就宋初,有时候出入机场都裹得像熊似的。
之前不是还上热搜了嘛,说她仗着那张脸瞎穿什么的,其实都是让我给逼的,她以前都不愿意这么穿,所以很多时候都是她宠着我、迁就我。
宋初吧,不熟悉的人总说她高冷、冷漠,其实我身边的朋友和我都很清楚,她其实对谁都是很好的,只不过她的好不总是表现在脸上嘴上。
你要是对她好啊,她就百倍千倍的还你。
大家都知道嘛,我和初初养了一只叫元宵的金毛犬。
我有时会觉得她很像元宵,都“认人”。
认定你了就怎样都可以,顺毛摸逆毛摸都可以,不但不咬人还会蹭一蹭你,收了爪子放下所有戒备,特别乖,嗯,也很黏人(笑)。
她这么好的人啊,真的能够共度余生,那一定就是我几辈子修来的了。
她以前有一段时间过的挺苦的,遭受了很多,经历了很多一般人都难以想象的事,我经常后悔,要是能更早一点遇到她该有多好。
我就把她偷偷抱走,远离那些伤害她的人和事,让她开开心心、毫无创伤的长大。
用糖和爱酿一壶刻上我名字的“宋初酒”。
***
宋初翻完最后一页,合上书。
“亦安!”
她喊了一声,跳下沙发,连拖鞋都没来得及穿,直接跑进了厨房。
季亦安正在烧晚饭。
“怎么了?”
他回头,看见宋初赤露的脚就皱眉,刚要开口训,就被一个惶急的吻堵住了嘴。
那个吻里带着点急迫又热切的意思,挺不符合现在他们这老夫老妻的氛围的。
季亦安笑了声:“怎么了这是?”
宋初舔了舔湿漉漉的嘴唇,对他笑,声线咬的缠绵,似乎是故意的撩拨。
“给你尝尝——”
“你这些年酿的这杯宋初酒甜不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