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章 现代败家子(1)(1 / 2)
已然暴露了非普通人身份的纪家自然不可能再在这个小村子住下去了, 纪长泽与林青商量后,就带着纪源离开了此处。
神明的传说也开始在各个地方流传。
会害人的妖听闻这世上居然还有神的存在,行事也都不敢太过分, 毕竟神受凡人香火, 自然是庇护着凡人的, 若是他们害了人命, 难保那位传说中的神会不会突然出现。
除妖师们也懵了。
这一届除妖师是真的不行, 原因除了一代代衰落, 其他自然就是能对付他们妖的只有除妖师。
现在突然出现个碾压全场的存在,这还怎么玩?
像是以前那样浪都浪的不安心好吗?
但一些门派到底是腐化太久了,都不是“垄断产业”了, 居然还不想着提高自身功法,而是盘算着抱神明大腿。
听闻他有个凡人娘子,那岂不是说神明也喜好美色, 他们门下也有不少青春漂亮的女弟子, 若是能够献给这位神明大人……
这个想法刚冒出来没多久, 纪长泽与林青便悄无声息的建立了一个门派。
它在哪里没人知道,也没有公开招收弟子。
林青默默的将她所知晓的天赋好亦或者是本人勤勉,却因为自身门派中争权夺利遭人嫉恨落到个凄惨下场的除妖师们招回了他们的门派。
十年后,该门派中弟子第一次出山历练。
十五年后,它的名字已经天下皆知。
三十年后,纪长泽将自己炼出来的一颗小小神格放到了纪源体内。
五十年后, 林青去世, 她的丈夫,那位如今已无人敢提及名讳的神明大人随之陨落。
彼时,害人妖物要么是被斩杀殆尽,要么是躲起来不敢冒头, 一批批脑子里只有争权夺利的除妖师渐渐没了音讯,新的血液生出。
一些崇尚自己修炼不杀生的妖在公狐狸的带领下记名成了纪源门派的记名弟子,从此,只要他们不违反自己立下的誓言,便可不再东躲西藏,堂堂正正的生活在阳光下。
一时间,此世界竟还有种回到万年前那种除妖师百花齐放的感觉。
【叮!任务完成,请选择度假or继续任务。】
纪长泽:【继续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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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可要多谢我们纪少请客,来!大家敬纪少!!!诶唷,纪少喝醉了,那咱们自己喝自己喝,那个谁,快点的,没看见我们纪少喝醉了吗?还不赶紧把人送去休息,这么没眼力劲。”
醉醺醺明显喝大了的声音在耳边响起,纪长泽感觉脑子有点晕,估摸着是原主喝多了酒的原因。
两个工作人员把他扶起来往外走:“送纪少去哪啊?”
“去顶楼,纪少不在那包了一年吗?”
两人没多话,一路小心的搀扶着纪长泽,把他放在床上,盖上被子,开好空调,安置的妥妥当当了,才转身关灯离开。
他们一走,纪长泽就睁开了眼,起身看了看周围。
好大一个落地窗。
外面是漂亮的夜景,高楼树立,却没有他所在的楼层高,于是,那些楼和河水大桥上的灯光自然成为了落地窗下的漂亮风景。
纪长泽立刻确定了自己如今这个身体的身份:有钱人。
现在刚一起喝酒的人觉得他喝醉了,自然不会来吵,纪长泽得以安安静静站在落地窗前,一边欣赏夜景,一边查看记忆。
有钱的不是原主,是他爸妈。
原主,京市有名的败家子。
他有名除了因为他会花钱之外,还因为他的爹娘全都是响当当的人物。
他爸,纪氏老董。
他妈,刘氏老董。
两人全都是富n代,青梅竹马,商业联姻,夫妻和睦,结婚没多久就有了原主这么一个爱情结晶,从小都是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他们的资产加在一起,足够原主快快活活过上一千年的。
纪父和纪母小时候的经历都不太好,作为富n代,难免要生活在一个大家族里,他们光是堂兄弟姐妹就有两位数,自小斗争到大,两人也是吃了不少亏,两人青梅竹马时期的友谊就是在这样抱团取暖的情况下培养出来的。
好不容易一路厮杀上位,成为自家集团说一不二人物时,他们也都将近三十。
三十岁时,才有了原主这么一个宝贝儿子。
因为小时候的经历,两人立场坚定,只要一个孩子,给他全部的爱,保证他不会像是他们小时候一样,淹没在众多兄弟姐妹中得不到长辈的关爱。
作为父母,他们已经竭力给原主最好的父爱和母爱了。
可惜原主在这样的宠爱下并没有长成幸福的王子,而是性子骄纵自大,一点不顺心就怨天尤人。
纪父和纪母都没打算自己握住权势不松手,希望儿子能够接过产业,倒不是希望他多厉害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而是只有确保他有自保能力了,他们才能放心。
原主倒是没想着去当什么老总老董,他家里就他一个独子,就算不管这些,钱也都是留给他的,他废那个劲干什么。
他只沉迷花天酒地,四处玩乐。
要是光这样的话,原主这一辈子也就当个普普通通的纨绔富二代了,虽然称不上有什么贡献,但也算是潇洒的一生。
可惜,他太能败家了。
比起其他的败家子们,原主简直就是败家子里的战斗机。
什么贵他买什么,跑车之类的全都是出了新款就买买买,私人飞机一个不够要好多个,出去吃喝玩乐选最贵的不算,还要请客全场。
当然了,这样玩,也不至于把他父母的公司玩破产。
但他父母还真被他弄到破产了。
实际上到底是怎么玩到父母公司破产的,原主自己的记忆都是稀里糊涂的。
只知道一开始的诱因,是一个下雨天,他的狐朋狗友晚上喝醉酒开着原主的车飙车,撞了个女孩。
当时他明确看到了那个女孩子被撞飞,浑身都是鲜血的在草丛中艰难想要爬动,这个时候一般人都是把人送去医院。
可这人一向肆意妄为,见撞了人也不想下车淋雨,直接飞车离开,然后到了地方和原主碰头,两人一起快乐潇洒。
这人是潇洒了一晚上,那女孩却因为被撞到了草丛里,伤势过重发不出声音求救,也没有力气自己自救,本来就是晚上,还下着雨,路过的司机根本发现不了她。
等到第二天她被发现时,即使被人送到医院抢救,也成为了植物人。
本来她刚被撞的时候只是不能动弹,如果那个时候能被送去医院治疗死是肯定不至于变成植物人的,可肇事者没有,而是选择扬长而去。
于是,一个年轻的少女就只能在那样一个雨夜感受着自己的生命流逝,意识模糊,眼睁睁看着一辆辆车在她面前开过去,却没人发现在草丛里的她。
原主第二天才发现自己车上有血迹,一问,那家伙居然还真理直气壮说了实话。
原主也没觉得他这个态度有哪里不对,撞人就撞人了呗,反正不管人是轻伤重伤还是死了,赔偿费对他们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
以前他们也不是没听说过谁谁谁开车撞人的,只要钱给的多,照样能和解。
如果说这件事就此打住,原主也只是倒霉车被借出去的家伙撞了人而已,可他偏偏掺和进了这件事里面。
那女孩的父亲早早去世,母亲继承了两栋房产,母女俩的日子一开始过得也不错,哪怕后来她母亲再婚,也在婚前和继父约定好了两个人不要孩子。
只是平静没几年,她母亲意外去世,她的抚养权和家中财产自然落到了继父手中,继父很快再娶,这个十几岁的小姑娘在极端的时间内,从母亲宠着的小公主变成了家里地位低下的野种。
遗弃罪是犯法,继父当然不可能真的扔了她,只是不给她生活费,在家里让她多干活,有人问起来,就说自己家本来也不宽裕。
自然,她母亲的那两套房子,他从没提起过了。
她好不容易熬到十七岁,再过三天就是她的生日,十八岁之后,法律意义上她不再需要监护人,可以为自己做主。
可惜,她的意识终止在了那个雨夜。
继父本来就把她当成拖油瓶,对于肇事者的金钱和解自然很顺畅的接受,得了钱后,就决定要终止这个继女的生命,打算宣布放弃治疗。
这个消息被女孩的朋友们知道了,她们极力阻止,还想要将这件事闹大,哪怕她们一开始的目的只是想要让女孩继父不终止她的生命,落到了肇事者眼里,就是这几个人想要找他的事。
几个穷学生而已,想要整他们的方式太多了。
他不光自己整了,还拉着原主一起整。
原主欣然答应,甚至出手最狠的就是他。
倒不是觉得和“朋友”关系有多好有多么想要给他出头,只是单纯的觉得这样玩弄别人的人生,看着他们几次拥有希望再几次跌入绝望很好玩。
几个学生察觉到了有人在针对他们,也不知道哪里来的本事,他们居然真的顺藤摸瓜查到了原主,有个男同学激动之下找到原主想要和他当面对质。
争执中,男同学死在了原主手下。
原主也懵了。
他是不拿人命当一回事,可他清楚知道自己这是故意杀人,就算家里再怎么有钱,也不可能真的保他无牢狱之灾。
最要紧的是,男同学说过,那几个女学生知道他来找原主。
所以他一失踪,她们必定会知道是他。
原主慌不择路,找到了那位“朋友”,两人索性一不做二不休,趁着那几个学生没反应过来的时候,花钱买了个得了癌症的替死鬼,将她们一一杀死,制造成那男同学是和她们一起被替死鬼杀死的假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