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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奶油菌菇烩饭(1 / 2)

把鹅肝用小火慢煎至两面金黄, 就能闻到由内而外散发出的油脂醇香。林妧小心翼翼地出锅装盘,陆银戈与明川则负责把饭菜端上餐桌。

与往常热热闹闹的气氛大不相同,今天生活区里空无一人, 连德古拉和陵西都不见踪影。空旷大厅映衬着亮白色灯光, 竟然少有地显出几分庄重肃穆之感。

明川已经很久没离开过孤儿院的那一方天地, 之前坐上陆银戈那辆无比风骚的跑车时,就一直面带好奇地透过窗户四处张望, 等终于抵达了收容所, 反倒无端地拘束起来, 走路时一直低着脑袋。

有几个研究员上前与林妧打招呼,探究的视线不经意落在他身上, 让小少年脸色通红地抿起唇边, 下意识抓紧陆银戈衣摆。

明川受到恶魔影响, 意识凝聚成了一副全新的实体, 他现在非人非魔, 跟鬼魂一类的存在也沾不上边, 要想知道其中的玄机, 还得靠技术部进行相关研究。

那些条条框框和高科技不是林妧需要考虑的事情,抵达收容所后,她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明川他喜欢吃什么?

哦,还有个甜品狂魔陆银戈。

孤儿院里伙食清淡,明川一时间无法接受重麻重辣的食物, 否则会极大程度地损伤肠胃;虽然当她问起喜欢的菜式时, 少年一本正经地乖巧回答“炒白菜和土豆丝”, 但这两种菜品未免太过家常, 为了庆祝明川第一天来到收容所,必须再想些更加精致的菜肴。

林妧左思右想, 最终把目标落在意大利烩饭上。

烩饭,其实就是把各种食材一锅端,有点类似于华国的炒饭。与辣味炒饭相比,烩饭更多地以咸、香、甜三种口味为主,用料丰富、口感浓郁,既能发挥食物的最大味觉特性,又不至于太过重口味。

“这饭怎么是奶白色的?难道你把奶油做成糊,和米饭混在一起了?”陆银戈端着盘子直皱眉头,表现出十足嫌弃的模样,“这团白色的不明粘稠物能吃?把奶油配饭吞进肚子,不会食物中毒吧?还有,这两块肉制品是什么东西?牛肉片?”

林妧对他巴拉巴拉的疑问句左耳进右耳出,在明川身旁坐下来轻声解释:“这是奶油菌菇烩饭,最上面的两片是鹅肝。虽然奶油和米饭的搭配看上去有些奇怪,但其实它们的味道能很好地实现融合,奶香把每一粒饭都浸得香香甜甜,口感也跟平常的饭菜很不一样——你快试试吧。”

明川安静点头,把一口饭送入口中。

其实奶油菌菇烩饭看起来并不像陆银戈所说的那样不堪。圆润的米饭紧紧靠在一起,于圆盘里无比规整地摆成漂亮圆形,因为被奶油全然包裹,在灯光下溢出莹白色的温柔光彩。

肥美的鹅肝被乖巧摆在米饭之上,经过轻微煎烤后变成诱人焦黄色,因为太过丰腴,居然能隐隐映出几抹油脂的微光。整道菜肴精致且工整,奶香、肉香与菌菇鲜香像是有了实体,一股脑往眼睛里冲,一下子就把馋虫勾出来。

米饭入口,等微抿后轻轻咀嚼,明川不由自主地愣了半晌。

陆银戈心疼得要命,满目慌张:“中毒了?崩溃了?味觉失灵了?如果不好吃就直接吐出来,没必要勉强自己吃这种黑暗料理。我就说奶油炒饭这玩意信不住!”

“不、不是的。”

明川有些不好意思,抬眸与他四目相对,用笃定且真挚的口吻告诉他:“是因为……太好吃了。”

在察觉到青年狐疑的目光后,又加重语气补充:“真的。”

陆银戈噎了一下没再说话,起身转头时,正好对上林妧挑衅般的得意视线。

在被不可置信与不服输这两种情绪全然支配的情况下,狼人青年猛地晃一晃耳朵,像是赌气一样气冲冲拿起勺子,往嘴里塞了口饭。

随着牙齿上下开合,陆银戈也呆呆愣了一下。

只有一条毛茸茸的尾巴晃啊晃,蹦哒的幅度之大、摇晃速度之快,仿佛是在无声地呐喊嚷嚷:啊!超!愉!快!

意式烩饭介于粥和干饭之间的状态,虽然有浓稠酱汁包裹住每粒米饭,却并不会变成汤泡饭的质感,各种食材的份量搭配得刚刚好,送进嘴里时,最先感到的是股奶油浓香。

米饭入口松软、湿润黏糯,与寻常烹饪的米饭不同,意式烩饭中的米粒讲究外软内硬,咬下来时最初觉得软糯柔和,一旦牙齿触及到深处,便会惊喜地感到一阵轻微夹生感,满满的嚼劲极大程度丰富了饭菜口感。酱汁并不像蛋糕里的奶油那样香甜腻人,浓稠奶香渗进每一丝谷物纤维,在入口的刹那四溢开来。

爽口鲜美的菌菇吃起来又脆又弹牙,很好地中和了奶油带来的甜腻。鹅肝表皮焦脆、内里肥美鲜嫩,丰腴的油脂外溢到米饭之间,与饭粒软绵的口感彼此搭配,瞬间就能满足所有味觉需要。

林妧饶有兴致地挑起眉头:“怎么样?”

陆银戈顾不上回答,等满嘴的奶香堪堪褪去,便开始用力咀嚼。

舌尖被丝滑的肉质尽数包裹,咬开鹅肝时,能感受到嫩肉与油脂一同爆开,醇厚浓郁的肉香在顷刻之间霸道地填满整个口腔。鹅肝油脂丰富,好在有米饭进行中和,肉汁被咬开后立刻融进每一粒米饭里,和浓稠奶油一起,让原本平平无奇的饭粒变得醇香无比。

这叫什么,肉食动物的狂欢,甜品控的终极福音,这两种味道怎么可以配合得这么默契!

香甜气息顺着喉咙一直蔓延到心底,陆银戈的尾巴仍然晃个不停,等大口大口吃了半晌,才终于抬起头来,用勉强又别扭的语气应了声:“还、还行,挺香。”

林妧抿唇笑笑,把另一个盘子推到明川跟前:“尝尝这个。这是凯撒沙拉,用来解腻。”

凯撒沙拉以烤吐司、水煮蛋、罗马生菜、玉米粒和培根为主要原料,蔬菜与面包的搭配清新可口,最能缓解过多奶油带来的甜腻。

生菜被切成大小不一的一块块,渐变的白绿色泽如同夏日里一抹清爽凉风,放置在餐盘里时,像极了绿莹莹的翡翠。青菜没有经过多余加工,保留着原汁原味的气息,入口香香脆脆,伴随着咀嚼时发出的嘎嘣响声,植物清香猛地往外溢出,把口舌之间的腻味全部洗涤干净。

沙拉中主要有沙拉酱与特制酱汁两种酱料,由橄榄油、帕玛森芝士与蛋黄酱制成的沙拉酱香香甜甜;特制酱汁的主要原料则是黑胡椒粉、芥末和黑醋。一甜一酸,两种味道充分混合进食材之中,成为整道菜肴的点睛之笔。烤制后的土司片酥酥脆脆,厚实的培根香嫩无比,玉米粒的清脆口感十分奇妙,咬开时会有清新汁水爆出来。

食用饭菜时,一碗浓汤必不可少。考虑到小孩子大多喜好甜口,林妧选择了南瓜汤。

南瓜汤简单快手,只需要把南瓜去籽去皮,煮熟后和牛奶、淡奶油一起放入榨汁机就能大致成型。这道汤点烹饪步骤简单,重要的是如何将各种原材料的份量搭配到完美无缺。因为没有加入多余材料,南瓜本身的香甜气息得到最大程度发挥,香浓甜美的汤汁温温热热,咽下喉咙时,仿佛能把热量渗透到每个细胞里,整个身体都充斥着暖洋洋的香气。

“看不出来,你的手艺其实还不错嘛。”

陆银戈又喝下一大口汤,满足得长毛直竖:“对了,别忘了我的马卡——”

他正悠哉说着,忽然被另一道熟悉的清亮男声骤然打断思绪——德古拉和陵西从电梯里走出来,前者咧开嘴朝他们笑:“哦豁,林妧和戈戈!你们在吃什么?”

他眼神一晃,停在明川苍白的脸颊上:“这孩子是谁?”

“我的任务对象,叫明川。”陆银戈斜斜瞥林妧一眼,懒洋洋地解释,“我带明川回来时正好碰到林妧,就拜托她做了顿饭。”

好样的,够朋友。

林妧在心里暗暗竖起大拇指,然后佯装无事发生地点点头,眼神清澈又真诚:“你们想吃点小甜品吗?”

“想想想!”

陵西两眼发光,从德古拉身后探出身子时,露出手里两个巨大无比的购物袋。他心情不错,迈步走到明川跟前,不由分说地从袋子里掏出一大把零食送给他:“我们刚买的,送你一些——我叫陵西。”

陵西是人来疯的性格,平时大大咧咧没个正形。明川在孤儿院压抑的气氛里呆得久了,突然见到如此热情的同龄人难免有些不适应,在呆愣几秒后轻轻点头道谢,红着脸接过对方递来的零食小吃。

林妧一言不发地坐在一旁观望,心底悄悄松了口气。有陵西照应着他,明川在收容所的生活不会太无聊,等临光孤儿院的真相被公之于众,他应该也能逐渐从往日阴霾里慢慢走出来。

她悬着的心好不容易刚刚落下,在听见一阵似曾相识的声音后,又猛地悬挂到喉咙正下方——

那声音属于某个青年男人,语气虽然冰冷,却带着非常明显的恭敬之意。他只说了短短两个字,清泠声线却能在瞬间抓住所有人的注意力,更何况那两个字实在太令人浮想联翩。

身穿纯白上衣的金发青年站在走廊尽头,湛蓝色瞳孔在见到林妧的刹那映出几缕水光。等他迈步走近,居然在距离林妧咫尺之间的地方躬身屈膝,右手放在胸口上,半跪在地敬了个骑士礼。

然后他说:“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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