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Chapter1(2 / 2)
内战过后,因为战争毁容的人也不在少数,但很少有人把他们当成“怪物”、“魔鬼”和“恶魔”,也没人孤立他们,把他们关在马戏团的栅栏里,供人观赏取乐。
这个人的长相,真的有那么恐怖吗?
就在这时,帷幕降下,全场灯光暗了下来,只有脚灯还在燃烧,散溢出银色的烟雾。灯光师换了一个滤光片,一道强烈而冰冷的白光打在了幕帘上。
很明显,“恶魔之子”即将登场了。
乐队演奏的音乐渐渐诡异起来,如同充斥着霉菌、浓雾和白骨的沼泽地里传来的笛声。
观众席本来一直有人在讲话和打牌,买酒送酒的人进进出出,音乐响起后,居然都安静了下来,连专门喝倒彩的好事者都停止了窃窃私语。
帷幕升起。
一个人走上了舞台。
他看上去年纪不大,身材却异常高大挺拔,穿着黑色长斗篷,宽松的帽檐垂落下来,盖住了大半张脸,只露出线条冷硬的下颚,以及苍白得几近病态的唇。
只看身影的话,完全想象不出他的长相会“恐怖如魔鬼”。
他戴着一副破旧皮手套,黑色的鞣皮微微开裂,明显是别人用剩下的,严重不合手,却仍然看得出他的手指很修长,骨节分明。
莉齐第一次知道,当一个人身材过高和手指过长时,会透出一种难以形容的压迫感。
这么一看,这人一点儿也不丑,甚至有些英俊。
观众也意识到了这点,感觉受到了欺骗,不禁发出嘘声和嘲笑声。
在浪潮般的喝倒彩声中,“恶魔之子”的表演开始了。
只见他抬起一只手,缓缓摊开。
一簇杏黄的火焰在他的手上燃烧了起来。
与美艳女郎的表演不同,美艳女郎亲近火焰时,观众的视线会集中在她滑腻的胳膊上,担心火焰会顺着她肌肤的油脂焚烧起来。
人们看女人玩弄火焰,就是想看女人于危险的火光之中,赋予火苗婀娜的媚态。
“恶魔之子”的表演,却是另一种感觉。
莉齐甚至感觉不到他和烈火之间的隔阂。火势扩大,火焰发出蛇一般的咝咝声,转眼间吞没了整个舞台,但只要他做出握拳的动作,上一秒还烧得噼啪作响的大火,便会尽数熄灭。
然而,尽管他与烈火是如此亲近,几乎融为一体,叫人分不清火与血肉的界线,神色却至始至终都冷漠无比。
这种奇异的反差感,使节目的演出效果更为出色,仿佛只有天才和疯子才能创造出来的怪诞世界。
表演告一段落,“恶魔之子”猛地一抬手,熄灭了所有火焰,然后,走进了舞台侧翼的笼子,笼子旁边站着两个扛着步-枪的打手。
直到这时,人们才发现,他手脚均扣着沉重的铁链,铁块爬满了锈蚀和血污,令人惊惧。
看来,马戏团并没有夸张,而是真的认为他像沼泽地的短吻鳄一样危险恐怖。
莉齐忍不住拿出那张传单,看了又看。
传单上并没有写他做过什么坏事,只说他有头脑,有天赋,曾从短吻鳄的口中逃生,不到半年就学会了马戏团所有成员的才能。
按理说,这样一个人,应该备受崇拜,无论走到哪儿,都是被追捧的对象。但因为他过于恐怖的长相,于是,不仅没有受到崇拜和追捧,反而被人恐惧,失去了尊严和自由。
男人被表演吸引了全部注意力,没有注意到锁链与笼子:“不知道这位‘恶魔之子’是不是巴黎人……”可以说是相当高的评价了。
下一个表演是“决斗”。
主持人说:“别看他是个魔术师,玩火玩得出神入化,实际上,只要他愿意,他也可以是个神枪手——大家应该都见过在酒馆外决斗的绅士,他们和野蛮的亡命徒不同,在决斗场上非常讲规矩,完全遵循《社会礼法》的规定——双方各就各位,手-枪与地面垂直,然后,各凭本事,谁的拔枪速度快,谁就能在决斗场上活下来。”
说到这,主持人停了停:“我们本想请一位绅士,上台参加决斗,但绅士都是为荣耀而战,谁愿意把命搭在马戏上呢?”
台下响起稀稀拉拉的笑声。
“于是,我们请到了汤姆·鲍,这位金盆洗手的神枪手——他愿意赌上性命,与我们的‘恶魔之子’一决高下!”
男人鼓掌道:“精彩!精彩!这才是真正的演出!既尊重了绅士的名誉,又带来了意想不到的节目效果!没想到新奥尔良也能有这样精彩的节目,完全不逊色于巴黎的演出,真的太精彩了!”
莉齐却没办法觉得精彩。
“恶魔之子”再聪明,再冷静,也只是一个魔术师。
就算他是个罕见的天才,能像神枪手一样快速拔枪、开枪;开枪的速度也不可能快过真正的神枪手——那些枪手靠手-枪谋生,对手-枪的熟悉程度,完全不亚于魔术师对扑克牌的了解。
而且,她相信,那个汤姆·鲍一定有把握一枪击毙“恶魔之子”,否则决不会当众应允决斗。
为了所谓的演出效果,居然让一个活生生的人去送死……
莉齐眉头微蹙,忽然不想再看下去。
作者有话说:
第五本魅影,按照某位读者的叫法,这应该是“五桶”。
《野兽与金丝雀》是音乐剧桶,《魔鬼的美人》是美化版原着桶,《予你狂热》是吸血鬼桶,《我爱你,我装的》是原汁原味外加到《金丝雀》里逛了一圈的原着桶……这本应该是曾在美国西部挣扎求生过理智冷静即使穿上西装也难掩粗暴兽性的暴徒桶(bushi)
还是那句话,每本魅影的背景都会做轻微改动,严格来说不算同一个人,请放心食用。
这两章随机掉落100个红包,祝大家阅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