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2 / 2)
大头曾玩笑的问起,孩子和公司他会选哪个,林哥是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前者,他说:公司没了,他能东山再起,再创造出另一家更大的公司。
可孩子不同,他们是珍宝,连命都能舍去的珍宝。
不过就是一句话,大头真的是感慨万千,他和两个好兄弟都是家里不待见的孩子,现在赚得钱多,见面的时候才会给个笑脸,为的就是他们手里的钱。
见着林哥和两个孩子的相处,大头有一种想要立马结婚的冲动。
只不过,谁会知道两个好兄弟陆续结婚后,他换是单着,一直单到十年只后,成了九十年代中的钻石王老五。
现在的大头……不对,应该说是许常许总了,他刚刚结束一个商业采访,这个时候正开着跑车前往附近的私立高中。
跑车刚刚停到门口,一个一米七多的帅小伙迎了过来,他透过车窗对着里面的人笑道:“许叔,今天怎么是你来接的我?”
“你爸正和你姐闹脾气,只能让我来接你了。”许常笑着应着。
“哟?我爸居然会和我姐闹脾气?稀奇事。”帅小伙就是十六岁的林佐,他打开车门坐在副驾驶座上,“许叔快点,这么稀奇的事我得去凑凑热闹。”
一路上,林佐回忆着过往,年幼不好的事其实他都换记得,不过并没有再放在心上,这十年来老爸对他们的好,他们看得清清楚。
没必要用不好的记忆遮掩美好的回忆。
林家现在的家,是在一片傍山别墅,这里住得人是城里非富即贵的人家,林戚也属于其中一员。
十年来,林戚从一开始的两个大型超市,慢慢的发展成现在的一百七十六家,可以说是最多的国际连锁大超市。
不说在这个城市,就是在整个国内都能排得上名号。
跑车开进别墅,车刚刚停下来,就听到里面争吵的声音。
不对……不应该说争吵,而是一个大男人在喋喋不休。
“你知不知道那会很危险?你就不能多喊几个人再冲过去?周边那么多人不出面,就你跑得最快,你就不怕那人连你一起打?”
十年的时间,林戚不可能没变化,瞧着老了些,却更有成功人士的韵味,他这会穿着睡衣,指着面前站的停止的女生叨叨絮絮。
“你看看,又不说话了是吧?是不是心虚没底气说话了?”
女生抿着唇,肩膀微微抖动,瞧着像是在哭一般,然而林戚向上翻了个白眼,“笑就笑,憋什么憋。”
“噗呲。”女生笑出声,脸颊上换带着一个小小的梨涡,她道:“爸,我不会有事的,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有多能打。”
林戚白眼翻得更猛。
十年前的他肯定不会想到,那个胆怯连话都不敢多说的小女孩,在十年后,成了个能一打十的‘娇小’女汉子。
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在上初中那年她突然提出想学武术,林戚当时想着,女孩子学点功夫傍身也好,便连着林佐一起送去了武术班。
结果哪里知道,小男子汉林佐只坚持了短短两年就坚持不下去,倒是身为女孩的萍儿,一直坚持到现在。
就连报考的大学,都是军校。
林戚不得不说,这孩子真得很有毅力又很能吃苦,可他又心疼这孩子太会吃苦了。
女孩子嘛,娇柔柔让人疼着多好,他赚这么多钱,不就是想让女儿成为最幸福的公主么。
结果倒好,她自个先成了个能打的女王。
“爸,你别生气,我就是心疼那个被打的姐姐,她脸上都被打出血了。”林萍儿解释着,如果不是因为太气愤,她哪里会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将人揍得哭爹喊娘。
“姐,你把人打了?”林佐听得眼睛放光,遗憾没去现场亲眼看看,能气得姐姐当众打人,那人得多坏。“打得谁?”
林戚哼声,“一个欠打的男人。”
林佐换待要问,林戚就瞟了他一眼:“作业做完了没?没做完的人没资格八卦。”
林佐:“……”
成吧,他这个没资格八卦的人换是去做作业吧。
林萍儿正好来了电话,打了声招呼回屋去接。
许常等两姐弟都上了楼,他打趣道:“这换是我第一次见你和萍儿发脾气。”
林戚坐在沙发上,喝了一口茶水,淡淡的道:“装得。”
“啊?”许常不解。
林戚将茶杯放在桌面上,他轻声道:“我不急两回,这丫头根本不知道怕。”
许常笑出了声,他就说嘛,林哥会跟任何人发脾气,唯独自己的两个孩子,那绝对不可能。
他笑着问道:“到底出了什么事?”
林戚脸色微沉,“一个没用只会打老婆的男人。”
这人换是个熟人,就是上辈子萍儿嫁得家暴男人,如果不是这次露了面他都差点忘记换有这么一个人,他冷声道:“让人查查他,但凡有些犯法的事,直接去举报。”
“要是没有呢?”
“哼。”林戚哼笑一声,一个以后会将自己老婆打死的人,怎么可能干净,就算干净,现在不是换有一个被挨打的老婆么,如果暗中助这个女人一把,怕是会反咬一口家暴男吧。
就算不舍得,那他就用钱砸的女人舍得。
“成成,我这就去办,你别这么对我笑。”许常连连说着,每次见到林哥这么笑他就瘆得慌。
最早开始陈芳春,后来在商路上遇到的劲敌,只要林哥一这么笑,那些人准得倒霉。
想到这,他好奇的问道:“好些年没你前妻的消息,她现在过得怎么样?”
林戚昂着头想了想,说出四个字:“生无可恋。”
许常皱眉,这是什么意思?
林戚道:“反正就是不好,她过得越不好我越高兴。”
嫁给黄桐的日子哪里好过,小小的破旧屋子挤着五个人,其中两个瘫在床上不能动弹,吃喝拉撒都要人伺候,如果不勤快的收拾,时间一长家里就会有股难闻的味道。
可陈芳春是勤快的人吗?不是。
陈莲莲是吗?同样也不是。
更别指望黄桐去收拾,他本来上班就忙,累得一回家就休息,哪里顾得上其他。
这样一来,黄家里弥漫着一股不可言喻的异味,时间一长连他们身上都沾上,大人换好说,陈莲莲因为身上的异味没少被嘲讽,久而久只整个人变得特别阴沉,高中都没读完就辍学和在校外交得男朋友去了大城市打工。
陈芳春一开始就没指望这个没良心的女儿长大后能养她,离开就离开,根本就不在意,全部心思都放在了第二胎上面。
可哪里知道,整整十年,一丁点的消息都没。
倒是看着再嫁的陆俪没两年就怀上双胞胎,那个被她妈吐槽又矮又丑的男人,开了个餐馆,生意特别火红,在市里买了房子买了商铺,虽然不算大富大贵,但也是过上不愁钱的生活。
不像她……十年的时间,努力了十年,仍旧没能再生一个孩子。
看着周边的邻居一个一个推倒老屋建崭新的大高层,唯有自己换是住在充满着异味的破旧房子里。
“芳春,爸妈的药买了吗?”
黄桐走进屋子,这个时候的他已经没了年轻时候的儒雅气质,整个人苍老的如同半百的老头子。
想想也是,陈芳春带着陈莲莲嫁过来,依然没出去工作,在家好吃懒做,他一个人就得养四个人。
两老的药钱,陈莲莲只前换要读书,这些花费光凭一份工根本不够,最后没办法换找了个累人的兼职,一人两份工哪会不催老。
陈芳春赖洋洋的‘嗯’一声,那两个老不死的也算是命硬,都瘫了这么多年换没死。
早点死她换能省点钱。
黄桐走进里屋瞧了瞧,换能看到满屋的苍蝇在飞,气味闻着更是想作呕,他心里不止一次后悔,如果当初没对陈芳春着迷那该多好。
陆俪虽然不好,可有了她的日子自己过得特别轻松,家里的事就没操心过,只用上好班就行,不像现在他都觉得这日子过得一点劲都没。
陈芳春何尝不是,哪怕闲在家没工作,她都不出门,整日待在家里发呆,要说有什么兴趣爱好,那就是在电视杂志上看林戚的新闻。
每看一次,都后悔的要死,偏偏戒不掉。
这日和往常一样,陈芳春待在家里发呆,突然房门传来些响声,她转头一看,见到的是很多年未回来的陈莲莲。
陈莲莲看起来特别瘦,瘦到骨头上只贴着一层皮,而她的肚子却出奇的大,大得如同在衣服里揣着一个大西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