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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2 / 2)

正好,他也不急。

昨夜的事,谢云初固然有错,他却也没放在心上。

“嗯,你去照看些,务必叫大夫谨慎上心。”

叫旁人上心,自己却不上心,明贵无言以对,默默腹诽几句恭敬应下。

谢云初确实请了大夫,一来得为自己的突兀寻个有力的幌子,二来,她着实打算好好调理身子。

回想昨夜与王书淮那番对话,她也意识到阴差阳错拒绝了王书淮同房,结果她是满意的,但若不给个合理解释,难保夫妇起龃龉,她是对王书淮歇了心思,却不意味着要针锋相对,面子上无论如何得顾住。

春祺听她的话,去请大夫了。

王家乃京城首屈一指的大族,又有长公主的缘故在内,太医院特意给王家配了一位太医,很快太医过来,给谢云初开了益气固血的方子,谢云初午膳喝过药,睡了一觉醒来,沐浴更衣,容光焕发。

既是决定继续过日子,晨昏定省便不能少。

谢云初换了一身茜红色的对襟长褙,一条浅粉的撒花裙,大大方方往上房去了。

谢云初的婆母姜氏是个绝色大美人,姜家是老牌勋贵,姜氏自小养得金尊玉贵,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养出一身细皮嫩肉,早些年是个嚣张跋扈的主,后来嫁入王家成了长公主的媳妇,不得不收敛性子,丈夫不能干,妯娌又难相处,姜氏被磨得色厉内荏,外面看着架势很足,内里却无成算。

就拿昨夜的事来说,明明谢云初拒绝了同房,姜氏却一点风声都没收到,为何,春景堂要么是谢云初带来的心腹,要么是王书淮的人手,姜氏插不进来。

因谢云初是长公主挑的儿媳,能干稳重,端庄大方,姜氏对她有爱又恨。

爱的是终于有个精干的媳妇替她掌家,她总算可以歇一歇了。

恨的是终究不是自己挑的媳妇,隔了一层。

姜氏一共生了三个儿子,一个女儿。

王书淮因一心读书,不肯成婚,姜氏急着叫媳妇接班,先给王书淮的弟弟三爷王书旷娶了媳妇,等谢云初有孕后,又把四爷王书同媳妇娶进门。

姜氏在外头受了气,就爱拿自己媳妇出气。

谢云初进去宁和堂时,就看到自己那位貌美的婆婆正对着四爷媳妇发火。

“不就是漱口吗,你都伺候不好?你再看看你二嫂,淮哥儿媳妇生得你比还美,也没见像你这般笨手笨脚。”

姜氏惫懒,每日午觉睡得晚,申时方起。

四奶奶许时薇,手里捧着一痰盂,战战兢兢站在软塌下方,白俏的脸蛋快要被骂哭了,“母亲,我以后跟嫂嫂学…”

丫鬟立即上前接手,待姜氏漱好口,喝完茶,丫鬟又送来一碗燕窝粥。

每每这个时辰,姜氏爱喝一碗燕窝粥养气凝神。

许时薇看着那碗燕窝粥,心中发苦,恰恰瞥见谢云初步履从容迈进来,她如同看到救星,连忙迎过去,“二嫂,您可来了,我跟娘可念叨了你一天了,怎么样,身子可还好?”

谢云初不动声色对了许时薇一眼,笑吟吟弯了弯唇,“多谢弟妹挂念。”

前世她与许时薇关系最好,许时薇长相甜美,性子乖巧,谢云初处处关照她,哪里想到谢云秀即将续弦的消息传出去后,她是第一个朝谢云秀示好的呢。

果然,人不可貌相。

谢云初先是上前优雅地朝婆婆行了个礼,旋即接过丫鬟手里的瓷盅,轻轻搅拌,搁一点在手背试了试温度,

许时薇在一旁瞧见了,关切道,“嫂嫂慢些,别烫到了娘。”

等谢云初调好了温,又担忧问,“能喝了吧?”

事儿是谢云初在做,听起来都以为她在效力。

谢云初舀起一勺,朝姜氏递了过去。

今日清晨,林嬷嬷给姜氏告假,说是谢云初身子不适,不能晨昏定省。

姜氏一听脸色就变了,她被谢云初伺候惯了,一时半刻都离不得,老三媳妇最是掐尖要强,一心想夺谢云初的中馈权,趁着谢云初不在,便见缝插针去了议事厅,到现在还没回来。

她只能叫幺媳妇伺候。

幺媳妇是个笨的,烫了她几回,平日嘴甜人甜,真叫她干活没几两本事。

有了旁人做对比,眼下看到谢云初,姜氏气顺了,自然而然就张开嘴,享受着谢云初的侍奉。

恰在那勺燕窝粥要送入嘴边时,谢云初不可控地抖了一下手臂,别过脸轻轻咳了一声。

姜氏眉心皱起。

谢云初连忙退了一步,惭愧道,“昨夜着了些风寒,怕是还没大好,请婆婆恕罪。”

以前她亲昵地唤一声“娘”,如今改成“婆婆”。

姜氏还没发觉这些细微的变化,她也并不是非要人喂,更何况还有贴身伺候的丫鬟嬷嬷,只是自己多年媳妇熬成婆,便想耍耍威风,享受被人伺候的滋味。

谢云初掩了掩嘴,打算继续往前,这时许时薇如往常那般客气道,“要不还是我来吧,总看到嫂嫂伺候娘,也该我学学。”

这种客套话,谢云初耳朵快听出茧子。

前世许时薇也是这般,每每她要伺候婆婆起居时,许时薇便在一旁看着,手脚虽慢,嘴巴却快得紧,时不时说一句,

“嫂嫂今日备了什么粥,我觉得这里头得加一味人参才好。”

“哎呀,还是嫂嫂能干,将娘伺候得光彩照人,我佩服嫂嫂。”

一句话拍了婆婆马屁,又奉承了谢云初。

说话的时候满脸痴气,人乖嘴甜,实在难以让人防备。

今日许时薇这么一说,谢云初立即转身,从善如流地将粥碗搁在她手上,明眸善睐,

“我身子不大好,这两日便辛苦弟妹伺候婆婆。”

许时薇呆了呆。

姜氏看了一眼谢云初,方才谢云初已做了示范,若是许时薇还学不好,那就是蠢。

许时薇撞上婆婆投来的审视眼神,硬着头皮接过瓷盅。

许时薇伺候的时候,谢云初便在一旁指点,

“无论是茶水或粥食,皆要在虎口位置试一试,茶要五分凉,粥要六分温…万不可烫到婆婆。”

“对了,晨起的粥食里必须加一味人参,一日的精神气便足了。”

“瞧瞧,今日我不在,婆母容光照人,可见四弟妹比我更讨婆母欢心…”谢云初嗓音珠圆玉润,十分好听。

听在许时薇耳郭里却十分熟悉。

谢云初说完又咳了几声。

姜氏先是被那句“容光照人”给奉承地浑身通泰,又见谢云初咳嗽不断,担心她把病气过到自己身上,嫌弃地摆摆手,

“回去歇着吧,没好全前不要过来了。”

谢云初等得就是这句话,雍容施礼,

“那媳妇告退,婆婆喜欢海棠,媳妇这就去院子里折几支海棠,遣人送来。”

许时薇眨了眨眼,这不是她常干的活吗?

谢云初打宁和堂后面的抱厦出了上房,自前世缠绵病榻,谢云初便不曾出院子,她脚步有些迫不及待,过穿堂,踏上一处平折的石桥,迎面暖风扑来,她深深吸了一口,气流顺着喉咙灌入五脏六腑,将那一股郁结许久的浊气给排空。

前世的她,活成了旁人眼里端庄贤淑的妻子,贤惠孝顺的媳妇,可亲可敬的嫂嫂,全京城人人艳羡的牌坊。

唯独没有活出自己。

这一世,她要换个活法。

谢云初带着丫鬟采了一篮子花回去,吩咐春祺寻来两只天青色的梅瓶,准备插花。

王书淮循着旧例,来春景堂用晚膳,刚踏上廊庑,就瞥见平日安静的明间,聚着一群莺莺燕燕。他皱了皱眉,他从不喜喧闹,谢氏也一贯体贴,何以今日院子里乱糟糟的。

定睛瞧去,最瞩目的要属当中那位穿海棠红裙的姑娘,她个子高挑纤细,唇红齿白,髻上插着百鸟朝凤牡丹镶宝石金钗,发梢还别着一朵粉嫩的海棠,如同蹁跹的粉蝶愉快地穿梭在花枝中。

这精神气,可不像是身子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