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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1 / 2)

苟富贵扛着一条大金枪鱼回来的画面实在是太过震撼,让体育馆里原本昏昏欲睡的避难者们都在瞬间精神了起来。

“嚯哟!这么大一条鱼!小伙子可以啊!”

“哎吗这兄弟的体力和水性绝对牛逼,这么大的暴雨天都能抓到这么大一条鱼!”重点是还没死,这就很6了。

“根据我十年海钓经验,这是一条长鳍金枪鱼,不是蓝鳍黄鳍那种大块头。但这条的体长也快一米了,少说八十斤!

不过金枪鱼一般在深远一点的海里才有,这小伙子是怎么捞到这么大一条鱼的?”

“我管他是怎么捞到鱼的呢,我现在就想问他这鱼卖不卖?我连续吃了两天海鲜泡面压缩饼干了啊啊啊,体育馆卖的饭菜又没滋没味的还不新鲜,我就想吃新鲜的鱼片或者烤鱼啊!!”

最后开口的那个青年算是说出了许多人的心里话——鱼鱼那么好吃,谁不想吃个新鲜呢?

而且几个眼尖的人还发现那长发帅气的小哥背后还有个小背包呢,重点是背包还在动!

这代表了什么简直不言而喻啊!

于是当下就有几个性急又财大气粗的人快步向着苟富贵走去了,走得最快的还是暂住在第一排、刚好在苟富贵单人帐篷斜前方的那个土豪小伙儿。

“兄弟!牛逼啊!”土豪小伙儿上来就认兄弟:“咱废话不多说,三千块钱买你个鱼头行不行?现金!现付!要是兄弟觉得现金不行我用手上的戒指跟你换!”

这土豪小哥说着就伸出了自己的双手,“看中哪个随你挑!弟弟我现在就想吃顿新鲜的,兄弟你就可怜可怜吧!”

于是苟富贵就看到了那亮瞎他苟眼的一双手——

在这兄弟十根还算修长的手指上,愣生生被他套了二十个不同款式不同材质的戒指。这些戒指从黄金、铂金、钻石到红宝石、蓝宝石、绿宝石、珍珠等等,可谓是做到了什么款式和材质都来一份的齐备。

而这些戒指虽然样子不同,但却是普通人也一眼能看出的精致华丽,总而言之一个字:贵。

苟富贵看看这双手,又抬头看看这位土豪小伙儿,就像这小伙儿真心实意地佩服他抓鱼一样同样真心实意地夸了一句:“兄弟,人才啊。”

这兄弟提前做了他准备下个末日做的事儿!而且还翻了花样儿。

毕竟他最多就是戴十个金戒指而已。

土豪小伙儿嘿嘿笑了两声:“哪里哪里,不才金满堂,也就是家里祖传种地的,小有薄产而已。”

苟富贵听到这名字又没忍住扬了扬眉毛,富贵满堂,他和这土豪兄弟还真有点缘分。

“好了兄弟,我这手上的戒指你看上哪一个了?随便你要哪一个都行,我就想吃个新鲜鱼头。”

体育馆里既然有卖大锅饭的,自然也就可以给人开小灶。只要把新鲜的食材带到临时的食堂出点加工费或者舍一点鱼肉,这么大一个鱼头至少能够让金满堂好好的吃个两天。

虽然金满堂手上戴着的那些戒指任意一个的实际价值都超出了他所要的大鱼头很多,但在现在这个恶劣的天气情况下、在未来不知道还要在体育馆憋几天的情况下,这样的交易倒也不显得太离谱了。

苟富贵又看了一眼那一手的戒指,特别不亏心地选了那颗赤红如火的红宝石戒指。

当他选定这颗戒指的时候能够明显地看到金满堂脸上露出了相当肉痛的表情,但这表情也不过是瞬间,金满堂二话不说的就摘了那颗戒指直接套苟富贵食指上了。

“好了兄弟,这颗烈焰之火是你的了。”

当初他拍下这颗红宝石戒指的时候,可是花了真金白银的五十万!

但五十万又怎么样?金满堂在经历了昨天晚上的那场把他的别墅都给拍塌了的大风暴之后,就无比清晰地意识到,从现在开始金钱就要不值钱了,食物和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所以在逃走的时候他甚至都没有带上他的黑卡和多少纸币,用最快的速度把他所有的戒指、饰品都戴上了,贴身的内衣裤里还揣了三根金条。

他要在这些东西还值钱的时候,用它们换取更好的物资。

他当然知道现在一颗戒指换鱼头他亏大了,但能换总比不能换好。

他由衷地希望不会有一根金条都换不来一块面包的时候。

金满堂的干脆利落又让苟富贵多看了他一眼,他十分看好这位满堂兄能苟到最后。

苟富贵也不耽误时间:“走,跟我去食堂,让大师傅给你把鱼头切下来。”

金满堂顿时就不肉疼了,一双眼死死地盯着那金枪鱼的大脑壳子、那目光仿佛在看热恋中的情人。

而有了金满堂这第一个交易成功的,后面跟上来的几个富豪顿时也有了底气,一个个快步地跟着富贵美人往食堂走,同时报上自己的价格和看中的部位。

“这位小兄弟啊,我花一千块钱买你一块金枪鱼腩怎么样?不多我就要两斤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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