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9章 新的术法,血光之灾!(1 / 2)
除了是因为看着这些普通人可怜之外,杨桉也是想将经叛会和恐怖组织区分开来。
虽然不管是不是什么恐怖组织意义并不大,但所谓师出有名,总好过滥杀无辜。
这个世界,所谓的民心是最不值钱的东西,高高在上的修行者不管是否疯狂,对于普通人都不过太过在意。
也难为这个世界的人,还有这么多人活着。
很快,杨桉便再次开启弓娘导航,带着一众人向着崇文州金魂教的分教而去。
小半个时辰后,崇文州莫古城,也就是金魂教分教所在之地。
分教是直接建立在城池之中的中央位置,占据了整个城池三分之一的区域,且禁止任何普通人靠近。
此时尚且还在夜半三更之时,整个莫古城除了分教区域之外,其余地方都笼罩在无边的夜色之中。
分教内还有不少教众正在巡逻,时时刻刻都处于戒备状态。
自从崇文州的上一任州主死亡之后,便是一直如此。
此刻,就在莫古城外的上空,杨桉带着经叛会的人,悬浮于半空之上,俯瞰着下方灯火通明的分教区域。
“我觉得我们需要再计划一下,就算分教此时没有殭神,但贸然冲进去的话,也会受到很多肉殐的阻拦,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潜入地宫的。”
“是极,鹤头说了我们的时间不多,一旦被那些家伙缠住的话,难保不会有人会来支援。”
“而且就算鹤头知道地宫的位置,我们想要这么快找到地宫的入口也不容易。”
听着身后的议论声,杨桉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的摸了一下胸口挂着的月符。
刹那间,弓娘恢复正常形态,出现在他手中。
黑夜之中,杨桉随手拉开了弓弦,手上顿时出现一抹亮色,一下子吸引了众人的注意。
“鹤头……?”
会挽雕弓如满月,一抹绚烂的尾焰自杨桉的手上穿过,弓身之上一瞬间光芒大作。
经叛会的众人都感受到了其中恐怖的气息,纷纷下意识向后退开,远离杨桉,一脸讶然的看着他。
“既然害怕受到阻拦,那就把他们全灭了,无法找到地宫,就让地宫直接现身,考虑问题不要考虑得那么复杂,很多时候其实很简单,只要实力足够就行。”
弓娘已经锁定了金魂教的分教,这一抹光芒如黑夜中绚烂的流星。
杨桉面具之下带着笑容,给了众人一次难忘的教导。
“这就是最快的方式!”
然后,他松开了手中的箭,弓弦在瞬间回弹成了无数残影。
下一刻,原本黑色的天穹之下,一抹刺目的光亮突然自莫古城中央区域出现,瞬间爆发,将整个分教区域全部吞没。
黑夜在一瞬间进入白昼状态,整个莫古城外方圆万米都像是一下子天亮。
光芒映照着经叛会众人脸上的面具,他们感知着那分教之中大量的修士气息都在这一瞬间消失,如同被蒸发,面具之下的神色皆是一脸骇然。
除了感受到光类术法独特的恐怖之处外,最主要的是,这股力量只在金魂教分教内爆发,并未扩散到外围的普通人区域。
这就好比太阳落到了大海之上绽放光彩,但整个陆地并未受到任何影响。
这般细致的操控,同样让他们感到震撼。
光芒一直持续了将近十息,凡是分教内所有的一切,无论是人还是建筑,都在其中被消融,尽数葬身光芒之中。
等到光芒散尽,整个分教已经彻底夷为平地,地面的一切都被吞噬,裸露出了地下深埋的区域,那就是地宫所在。
无论城内城外,此刻都是一片死寂。
一个分教内拥有多不胜数的修士,就在这么短短数息的功夫里,全没了。
果然……这就是最快的方式,一点也不会耽搁时间。
“还愣着干什么?不会等着我把东西抱过来丢你们兜里吧?”
见经叛会的众人此刻还在傻站着,杨桉将弓娘重新放回月符,顺口提醒道。
经叛会的众人这才回过神来,向着莫古城那裸露出来的地宫飞速而去。
现在,再也没有任何人能阻拦他们了。
一刻钟后,众人又再度在莫古城外集合。
莫古城的分教地宫内,除了一些实在无用之物以外,近九成的东西,已经尽数消失,全部被装入了他们的纳物法器内。
杨桉带着他们离去,通过弓娘消化得到的记忆,他并不准备离开崇文州。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况且他们还要在这里等三个月。
崇文州州主文洪的记忆里,在崇文州境内有个很隐蔽的地方,那里曾经是一个禁地,正好可以作为经叛会的临时据点。
值得一提的是,从经叛会成员到来,再到离去,莫古城内的那些平民,都没有一个人敢露头,整个城池宛如一座死城。
……
“连接崇文州分教的传送阵彻底失效,出事了!”
福生域,金魂教总教。
就在崇文州莫古城分教被毁的同时,负责守卫传送阵节点的修士脸色一变,当即向着教内火急火燎的赶去。
在经过层层的关卡后,他来到了总教重地,得到了来自教内长老的接见,将这个消息很快上报给了金魂教的长老。
得到下属的禀报,即便是金魂教的长老,也不由得面色微变。
此前崇文州的上任州主才出事,刚指派一个新的州主过去没多久,结果现在分教的传送阵就出事了。
传送阵一般是位于每个分教的核心位置,能够进入这个位置并且将其毁掉,就足以说明这处分教出了大事。
名为玄幽的金魂教长老当即前去面见金魂教的教主。
在一处辉煌的宫殿之中,数道强大的气息在此汇聚,首座上便是金魂教的教主无生。
“回禀教主,崇文州分教州主文洪身死,就连魂灵都已被人抹去,出手之人心思极其缜密,手段高明,与入侵分教者应当是同一人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