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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4章 我们结婚吧(1 / 2)

乔锦年没有否认,一边给她倒茶一边道,“吃完再说吧。”

沈月歌没有异议。

一顿饭吃得有些寡味,她忧心着乔聿北那边的情况,没有食欲,乔锦年可能是在国外待太久,也可能还没有到过时差,胃口也不怎么好,动了几筷,就慢吞吞的抿着茶。

沈月歌有一搭没一搭的跟他聊着公司的事,事无巨细将他离开这段时间里公司所有项目的进度一一跟他汇报。

筷子搁在桌上,发出轻微的声响,沈月歌顿了顿,端摩着乔锦年的神色。

他眉心微微皱起,脸上表情淡淡,唇角保持着一贯微抿起的弧度,跟平时并无二致,但多年的接触,让她很快做出判断,乔锦年有些不耐烦。

或许是因为厌烦她在吃饭的时候絮絮叨叨说公司的事,也或许是因为别的,总之,他此刻的心情必定不太美好,沈月歌察言观色,及时闭嘴,接过服务员递过来的汤勺给乔锦年盛了一碗醪糟,“不合胃口吗?”

状似关心,实则敷衍。

这家店,是乔锦年最喜欢来的一家,环境雅致,菜品极佳,他亲自选的,自然不会不和胃口。

“没有,”顿了顿,乔锦年又说,“不过,鱼有些老了。”

沈月歌其实是没有吃出太大差别的,但是对乔锦年的吹毛求疵还是有一定了解。

乔锦年跟乔聿北虽然是亲兄弟,但两人从性格到喜好,简直是天差地别。

乔聿北对吃穿用度都不太讲究,话糙点,就是好养活,除了脾气坏点,挺能跟人打成一片,就看他乐不乐意去接触。

乔锦年不同,他身上有上位者那种威慑感跟距离感,对工作严苛到令人发指的地步,而生活上又是一个特别龟毛的人,比如,他不喜欢吃蔬菜,但是每顿饭却一定要有一个绿色蔬菜在桌上,因为他觉得那是营养均衡——哪怕他一筷子都不会动。

他的喜欢,厌恶从来不会表现在脸上,就像刚认识那会儿,她约他出来吃过几次饭,选的是一家沪菜,前前后后来了四次,她以为乔锦年很喜欢那家沪菜,于是在乔锦年生日的时候,特意请了一位上海师傅准备酒席,直到宴会结束的时候,才听何宴说,乔锦年不喜欢上海菜,尤其受不了那种甜口的腻。

她当时尤为惊讶,她自诩心思敏捷,但是四次,她竟一点都没看出来乔锦年不喜欢沪菜,不是她太粗心,而是这人太过深沉。

这个认知,可以说是彻底让她粉碎了顾一念盼着的“假戏真做”。

或许更年轻的时候对那种成熟稳重的男生有幻想过,但年纪越大,渐渐越明白什么样的类型是适合自己的。

乔聿北脑子简单,她只要看他一眼,就知道他在想什么,跟他在一起那种简单舒服,是任何人都不曾给她的,至于乔聿北所说的以后会比乔锦年强,她是真的不在乎,有时候半梦半醒的时候,她也会脑子里冒一个念头,万一将来乔家不同意她跟乔聿北,她就带着小狼狗私奔,清醒的时候,想起这个念头,又觉得不可思议,后知后觉的意识到,原来她已经那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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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那么喜欢他了。

饭饱茶足,乔锦年也开始切入正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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