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1 / 2)
时间过得很快, 孟听雨在英国的学习也快告一段落了。
临近回国,她也想要给家人朋友们准备一些礼物。跟室友在外面血拼了一天,才将东西买齐全, 准备离开时, 室友被一间具有特色的小店吸引了目光, 两人走了进去。
孟听雨很喜欢这样的小店,每一件工艺品都充满了当地特色,令人目不暇接。
最后她的目光定格在造型别致的领带夹上。
有些物品有着特定的对象,比如孟听雨在看到跟篮球有关的东西时, 她首先就会想到弟弟一鸣,在看到颜色鲜艳的丝巾时, 会想到爱美爱俏的姑妈,同样地,在看到这个领带夹时, 首先闯入到她脑海中的人是徐朝宗。
这个领带夹很适合他。
跟他前世的正装风格很相配。
设计并不复杂, 相反简单到几乎干练。
她却不知道要不要买下来送给他。迟疑了许久, 还是室友叫她, 她才匆忙将这个领带夹放下,心不在焉地跟着室友身后上了车, 从这里到公寓,相隔一个区,一路上她都在想那个领带夹。
直到下车时, 她突然在想:这又是何必呢?
“雨欣,你先回去,我还有点事, 办完了就回来。”
说完这句话, 这次她没再犹豫, 重新上了车。
从一个街区到另一个街区时,她看着窗外一闪而过的建筑物发呆。很久以前,她看电影时总会有这样的感悟,为什么男女主角要等生离死别的那一刻才明白自己的心意,为什么一定要等到要错过时才看清自己的心。
但其实这种感悟放在她身上也不太合适。
因为她跟徐朝宗之间是不会错过的,正如他所说的那样,他绝不会放手。
没有人比她更清楚他的坚韧,他的执着。
所以在那天争吵之后,关系都即将明朗化时,她止步不前,她也没有“错过”的心情。
重新回到那间小店时,她都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她所中意的领带夹已经被人买走。
这实在正常,世界瞬息万变,没有什么人什么事物是一直在原地停留等着她。
除了……
当她步伐放慢来到货架前时,看着还躺在天鹅绒布上的小东西时,她都不由自主地笑出声来。
最后她将它买了下来。
因为她也不确定,等到她再过来时,这个东西还会在这里等她。
孟听雨带着很多礼物回国了。
这天很热闹,姑妈一家都来了,令她意外的是,一鸣居然带来女朋友一起过来吃饭。
姑妈笑得合不拢嘴,显然对一鸣的女朋友也喜欢到了极点。
孟听雨看着这个完全陌生的女孩,陷入了沉思中,趁着大家没注意的时候,一把薅过一鸣,姐弟俩在阳台上聊天谈心,“怎么认识的?”
她是从上辈子重生而来的。
一鸣上辈子的女朋友、未婚妻跟老婆都不是这个女孩子。
她跟一鸣关系亲近,绞尽脑汁地想,也没想起前世有这样一个女孩子出现在一鸣的生活中。
还以为是哪个环节出了错误。
一鸣晒黑了很多,黝黑的脸上满是羞涩,“我同学啊……其实我追了她很久,反正就是这样子啊!我靠我的诚心打动了她,上个学期她跟我说试试,那就试试呗。”
“姐,我可不是有意瞒着你啊!是你在那边太忙,跟这边又有时差……”说白了,他就是不太好意思跟姐姐说。
章一鸣最盼望的事就是上大学,因为这也意味着他有了恋爱的自由,只是他怎么也没想到,从大一到大二,他单了好长时间。他对现在的女朋友也不是一见钟情,两人也是在偶然之下逐渐相熟,时间长了,章一鸣也悄悄地喜欢上了她。
其他人可能都没章一鸣的套路多。
他是从小就看着那些男生为了追姐姐花样百出。即便没吃过猪肉,也总见过猪跑。
皇天不负有心人,他终于等到了喜欢的女孩子的一声“好”。
孟听雨:“……”
一鸣喜欢的人,她当然也会喜欢。
尤其是这个女孩子还这样的温柔这样的可爱。
只是,她也会不可避免地想起前世的弟妹,一直到她下楼倒垃圾时,她还是会有这样的遗憾——如果按照这样的轨迹发展下去,那她很喜欢的小侄子还会出生吗?
刚扔了垃圾,就看到了不远处的徐朝宗。
她知道他是来找她的,但走到他面前时,还是忍不住调侃了一句:“来遛狗?”
徐朝宗两手空空,也没牵着狗,他笑着回道:“遛我自己。”
没狗可遛,只好遛他自己。
他知道她今天回来,本来想开车去机场接她,最后还是作罢。
忙完了手上的工作后,又实在想来见她一面,干脆开车过来,或许是他最近的心得感悟都不错,所以他准备走时,她下楼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