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越是轻描淡写,越是……浓稠烧骨(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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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化妆,我爸妈没你想的那么落后。”
池欢看着他,“……可是我化了啊。”
因为是见长辈,她化了个乖巧清纯的裸妆。
墨时谦,“……”
她眨眨眼,“你觉得跟我平常不化妆的样子差不多吗?”
上镜的时候需要稍微浓的妆,但一般一回到家里,她就马上卸妆换衣服穿平底鞋。
“嗯。”
她得意的道,“我果然是素颜也无敌的大美人。”
墨时谦,“……”
看着小女人一副自得不已的模样,眉眼间浮上了一层薄薄的暖笑,也不催促,静静的杵在门口瞧着她东挑西选。
池欢拿了两条围巾,冲他问道,“是这条黑色的好看点,还是这条红色的好看点?”
“都好看。”
她嘟着嘴巴,“敷衍。”
男人淡淡的笑,“实话也是敷衍?”
他的确是觉得都好看,第一眼见她的时候,印象就是漂亮的小姑娘,虽然这美色不足以吸引他,但也不至于影响他的客观判断。
何况他看自己的女人,是怎么看怎么满意,怎么看怎么好看的。
别人夸她漂亮,她多半嗤之以鼻,最多回以淡笑,墨时谦夸她一句,她眉眼弯如新月,“那你觉得哪条更好看?”
他想了想,下巴微微抬起,低低沉沉的回答,“红的。”
红色更适合她,反衬肌肤如雪,明艳动人。
池欢把黑色的围巾放了回去,将红色的缠绕上自己的脖子,戴好后,又对着镜子整理了一番,然后才朝他走过去,笑容明媚璀璨,“走啦。”
…………
黎城是一座历史悠久的老城。
风景如画,池欢一从机场出来,就觉得空气都格外的清新,只是机场离主城区很远,交通也不是特别的方便。
墨时谦穿了一件黑色的长风衣,长身如玉,冷清挺拔,一手扶着28寸的万滚轮行李箱,另一只手牵着女人。
池欢偏头仰着脸问牵自己的男人,好奇的问,“你是在这儿长大的吗?”
他低头看她一眼,唇上牵起淡笑,“七岁过来的,十六岁去外面念书了。”
边当混混边念书吧……
不过,她眨了眨眼睛,“七岁?搬家搬到这边来的吗?”
一般而言,人都会选择迁居到更繁华的地方,黎城美则美矣,但没什么个人的发展空间,更适合……养老或者隐居之类的。
男人的腔调始终很淡,淡得像是在说别人的事情,“我六岁的时候,我妈认识了我爸,我爸退伍后,就带着我一起回他老家了。”
六岁的时候妈妈认识爸爸……
嗯,那就是继父了。
她抬头看着他的线条淡漠的侧脸,手指反握住男人的手,软着嗓音道,“单亲妈妈都是很辛苦,你妈妈能遇到你爸爸也算是幸运啦。”
墨时谦低头看了她一眼,唇畔牵起的弧度染上了几分不明显的嘲弄,“是,因为我这个拖油瓶的存在,,她从大一就恋爱的男朋友父母嫌弃她,逼着他们分手。”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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