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小苏捕头(2 / 2)
夏顺流前往茂陵,也得一个月的时间,何况反过来?要想半个月从茂陵到阳夏,除非施展轻功……”
“每日赶路!”两人同时说出这四个字。
孟奇最初发现的就是这个问题,他从邺都到阳夏,顺风顺水也用了接近一个半月,而阳夏到茂陵大概等同于这个距离。
“对嘛,小苏捕头,你想尸体怎么施展轻功,每日赶路?所以我说这事邪性!”李充见孟奇终于理解,双手一拍,发出脆响。
孟奇笑着点头:“不管如何,既然委派了我这个任务,还是得着手调查,烦请李捕快配合。”
“应该的,应该的。”李充叠声回答,这么有礼貌的年轻捕头真是难找。
两人拐出热闹却混乱的街道,入了一条相对清净的巷子,这里有卖羊肉汤的,鲜血扑鼻,有卖狗肉煲的,浓香阵阵,来往行人大多带着彪悍之气。
“刀疤是地头蛇之一,推倒蔡捕头的水手就在他手下讨口饭吃,如今躲了起来,须得通过他联系。”李充抓紧时间为干净温和的小苏捕头介绍着刀疤的情况,免得他惹出乱子来。
孟奇安静旁听,一副初来乍到小心温和的样子。
“刀疤与大江帮、平津崔都有点关系,故而稳占阳夏三成黑道生意,耳目众多,不是好招惹的。”李充先强调刀疤的背景和势力,“他年轻的时候敢打敢拼,对别人狠,对自己也狠,这才能从街头混子蹿升为阳夏豪强,得到几大势力看中,暗里栽培成左道高手,传闻他四十岁那年,曾经与人榜前三十之人打成平手,如今十年过去,谁也不知道他实力如何了。”
对于刀疤这个人,孟奇较为重视,即使看了秘档,也听得专注。
见小苏捕头态度端正,没有一丝不耐,李充暗赞了一声,这年头,能在这个年纪成为协理捕头的,绝大部分都有些傲气,觉得以六扇门的背景和自身的潜力,完全可以蔑视那些黑道大佬,应该是他们讨好自己,而不是自己陪着小心,像小苏捕头这么谦虚理智的实在稀少!
“整个阳夏,能让刀疤卖面子的不多,衙门内只得郑知事有这个资格,我也是靠着这点,才能腆着老脸上门叨扰,小苏捕头,你万万不可胡乱行事,要不这样,等下主要我来说话,你有什么问题就传音入密告诉我,诶,你会传音入密吧?”李充觉得小苏捕头这么年轻,恐怕还没有开窍。
孟奇笑眯眯地道:“会的。”
“那就没问题了。”李充松了口气,难怪小苏捕头能年纪轻轻就成为协理,难怪他被排挤,毕竟惹人嫉妒。
他补充道:“七年前,刀疤登上了如今的位置,开始放纵下来,不再那么狠,只要不触怒他,不会有事。”
“他怎么会取个刀疤的外号?完全没有左道高手的风范。”孟奇随口问道。
李充笑了笑:“那几道刀疤是他年轻时受过的最严重一次伤,脸上、胸口、小腹都有,好不容易才活了下来,然后他宣称以刀疤为号,不忘当日松懈被人偷袭之事。”
说话间,两人到了一处店铺前,门口守着好几位精壮大汉。
“李酒鬼,这位是?”门口之人显然认识李充,看着他背后清清爽爽干干净净的孟奇,犯了嘀咕。
李充呵呵笑道:“这位是衙门新来的小苏捕头,我带他来拜拜山头。”
“笑眯眯的黄口小儿也成了协理捕头啊……”守门头目低声自语了一句,李充听不到,以孟奇的耳力却是听得清清楚楚。
守门头目咳嗽了一声:“李酒鬼,你也是运气不错,老大正好在,我引你进去。”
穿过外面店铺、中间天井,经过重重护卫,孟奇终于见到了阳夏豪强,左道高手,“刀疤”阎晓,他所居的院子破破烂烂,完全不符合他的身份,但里面却奢华异常,无论是暗红地毯,还是那张檀木大床,都价值不菲。
他放纵的有点厉害啊……见到刀疤,孟奇心中只浮现出这句话。
刀疤的客厅内直接摆着一张黑色大床,他宛如一座肉山,横躺在上面,身旁是披着白纱的半裸女子伺候,有的喂他葡萄,有的捶他双腿,有的揉着太阳穴。
他脸上有一道明显的伤疤,没有转头,眯着眼睛道:“小苏捕头是来问蔡捕头之案的吧?这一个多月中,你们来了好几次,不同的捕头,同样的问题,莫非以为我刀疤没了火气?”
他每说一个字,身上的肥肉就会抖动一下。(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