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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真情假意(1)(2 / 2)

搭得流风满手腕都是。回雪黛眉一颦,咬着牙又坐了下来。

花著雨瞧在眼里,不禁暗叹一声。

摔跤比赛结束后,便是那幕达大会上最盛大最受关注的一个比赛:抢夺雪莲。

雪莲是生长在雪山之巅的一种奇花,每年的开花之季只有几日,恰好便是那幕达大会这几日。是以,从十多年前开始,那幕达大会上便有了这样一项比赛,这也是那幕达大会何以要在雪山脚下举行的缘故。

这场比赛比前面的比赛都要难,攀爬上山的一段路是最陡峭险恶的一段,随身可携带的辅助物品除了绳索和自己的武器外,别无他物。且在攀爬过程中,还要和其他的参赛者打斗,阻止别人先爬上山巅。所以,参赛者要够胆色,武功也要够高。

每一年,各族中都会派出出类拔萃的小伙子来参加,夺得了雪莲,可以得到至高无上的勇士称号。而且,还可以将雪莲送给心爱的姑娘,得到皇上的赐婚,以及萨满之神的庇护。

花著雨对这比赛着实没什么兴趣,坐得久了,正想到处走一走。回雪忽然“咦”了一声,“丹泓,你看,那不是殿下吗?”

花著雨抬眸一看,果然,那二十多名参赛者中,可不就是有萧胤?他今日也穿了一袭胡服,玄色的衣摆上滚着金边,极是贵气。一头墨发分股结成发辫披散在脑后,如墨色流泉,为俊美的他增添了几分野性之美。他站在人群中,如鹤立鸡群般惹眼。

不过,惹眼的不光是他一个人,还有一个年轻男子也同样惹眼。一袭红色锦服,华贵而张扬,最张扬的是他的衣衫上绣满了圆形的花纹,仔细一瞅,原来竟然是一个个铜钱花纹。

红色锦袍,金色铜钱纹,银色束腰带,腰间还佩着一块碧玉佩,似乎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多有钱一般。

此人不光身上衣袍惹眼,模样也是俊绝人寰,极是惹人注目。他的皮肤有玉的光泽,墨发有珍珠的光泽,一双朗如明星的眸子有璀璨的光彩,甚至,红袍上丝线绣的铜钱花纹也是金灿灿的。

他站在人群中,不知和别人谈论到什么,似乎极是高兴,拍着旁边一人的肩头,笑得没心没肺。

这是一个很俊很美很阳光很妖孽的男子。

这个男子似乎不应该是北朝人。

“回雪,那个人是谁?”花著雨指着那个男子问道。

回雪还没从萧胤参加比赛的震惊中恢复过来,这样的比赛萧胤一向都很不屑,这一次突然出现在赛场上,回雪怎能不惊诧?花著雨问了两遍,回雪才恍惚地说道:“那是东燕国的瑞王斗千金。”

原来是东财神斗千金,怪不得穿得好似暴发户一般。

花著雨完全相信,这人衣袍上的铜钱纹绝对是金线绣的,那腰间的银腰带也肯定是银线织就的,那枚碧玉佩肯定也是极品的。不过,这样一身装扮,穿在旁人身上,不知会多么的俗不可耐,偏生穿在他身上,倒穿出几分翩翩风度来。

这么多年,东燕一直奉行和平政策,兼之其国也富裕,时不时在金钱方面帮助一下别的国家,与南朝北朝的关系都很融洽。所以,斗千金能来参加那幕达大会并不稀奇,稀奇的是,他也参加这个夺雪莲的比赛,莫不是心仪北朝哪位千金?

锣鼓声响了三次,比赛开始了,就见二十多名参赛者争相向山上攀爬而去。一众人都在山脚下,抬眼瞧着战势。

北朝人在赛场上,并没有尊卑之别,那些参赛者能和萧胤、斗千金这两个高手比赛,都甚是卖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