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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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真的,苏婉确实有些舍不得,两辈子遇到第一个如此极品的男人,各方面符合她对男朋友的要求,且现在他们的感情才刚刚开始,即便没到如胶似漆的热恋阶段,也只是迟早的事,宋子恒现在还是一个毫无情调的直男,迟早要被她改造成知情识趣的好男人,她怎么甘心自己努力的成果都还没来得及好好享受,就要把他让给别的女人。
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哪有这个道理?
苏婉想了会儿,又觉得自己现在想这个无异于自寻烦恼,所谓阎王要你三更死,谁敢留你到五更,迟早的事儿,多想无用,她还是猜猜看自己这次要怎么死吧,像穿越来时那样,睡觉时毫无知觉的死去,或者……说不定她一睁开眼又发现自己穿越回去了呢,希望她的身体还没有死透。
苏婉忽然从床上坐起来,她发现自己陷入误区了,她穿越过来的时候,原主正一个人从宋家村跑回了娘家,这儿至少得走一天的路才能到县里,原主一个年轻貌美不谙世事的女子,如此平安顺利的到家似乎有些奇怪,而她也不可能无缘无故的穿越到这边占据了原主身体——可不可以这样假设,按照历史的轨迹,原主本该在回娘家的路上出事,但是没有,所以在睡梦中出事了,然后她才会一睁开眼就发现自己穿越到古代了。也就是说,原主已经依照历史的轨迹死了,现在是来自现代的她,不用再死第二次。
苏婉赶紧双手合十,冲着天非常真诚的念了一句:“我佛保佑。”
如果是这样,管他什么世家嫡女,她不信宋子恒会抛下她去娶别人!
可是念完佛,苏婉又深深叹了口气,这一切都只是她的推测罢了,根据现状去推测未来,可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或者她现在信任宋子恒,但世事难料,人心叵测,也许宋子恒日后被繁华眯了眼呢?
苏婉渐渐眯起双眼,眼底闪过一丝光芒,在这个地方生活几个月,她除了吃喝什么都不用顾,活得似米虫,竟渐渐连身为现代女性的自信和斗志都给消磨了么?这事儿还没有定论,再说感情本来就像赌博,不管未来输赢,现在她总得好好赌一把,即便是输了,一个男人而已,只要自己有后路,还怕活不下去?
苏婉渐渐打定主意,院里传来打水的声音,想来宋小妹要开始做中饭了,她又起身把书塞进枕头底下,整理了衣裳和头发,开了门出去,宋小妹一见她便笑:“三嫂书看完了?舍得出来?”
苏婉笑了:“哪有这么快看完,该做的事总还得做。”说着从厨房端了盆和菜出来。
“你这一见书就魂不守舍的架势,跟三哥倒像足了,人家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果然没错呢。”
苏婉含了笑低头择菜,并不言语。
宋家人花十来天,储备了尽够烧一年的柴火,又和村民们一块上山捡茶籽,茶树都是野生的,捡茶籽自然是多捡多得,宋家主要劳动力上山不够,连宋小妹都带了大妞二妞出动,三妞三娃也自个儿垮了篮子和小伙伴一起上山,边捡边玩,拎回家也能有半篮子,简直是全民疯狂的节奏,苏婉也忍不住了,第二天披了件宋子恒的旧外衣,头上包了个很应景的碎花头巾,跟在大伙儿背后上山了,然而捡了半个上午,跟宋小妹一块回家做饭的时候,才发现手上一道一道的红痕,想来是被树枝划的,伤痕倒是不深,只是苏婉皮肤白,一点点痕迹都显得非常明显,宋小妹回家的路上便不停的唠叨道:“三嫂也是,喊你别去了,非要跟过去,现在手伤成这样,全是红痕,过几天三哥回来还不怪我们!”
苏婉这会儿才感觉手疼,她倒没宋小妹这么紧张,这么点伤口又留不了疤,反而自责道:“是我自己不行,给你们拖后腿了。”
“你都没干过活,以后也不用干,等我哥考上秀才了,家里请几个长工,哪用得着你下地。”宋小妹说的很不客气,“你学了也没用,还是安心在家待着罢。”
苏婉却道:“平日也不见你跟大妞二妞她们下地,怎么上山就这么熟练?”
“我们从小就干这个了,且虽不下地,家里的活也都要干,手粗皮厚的,哪能那么容易伤着。”一进院子,宋小妹便把苏婉往屋里推搡,“你回去好好歇着,手伤了也碰不了水,这儿我一个人就行。”
苏婉自个儿也知道,平日叫她给宋小妹打下手,也不过是不想她整日在家什么也不用做扎人眼,宋小妹灶上的活向来麻利,一个人也忙得过来。便点头回了自己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