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飞剑客(10)(1 / 2)
游龙生锻的刀确实十分不错。
除了材料和工艺很用心之外,也完美贴合了李凝的用刀习惯,李凝在他面前出刀不过两次,他就把一切细微之处都复制得极好。
少年的爱慕肤浅又直白,李凝却没法讨厌这个年轻人,也许是因为他心中尚有正气,不曾被魔鬼彻底侵占,即便当初迷恋林仙儿,也没有替她做什么恶事。
世上的人本就是这样,恶人永远是极少部分。
游龙生送了刀就走,大约是怕自己留得久了惹人心烦,也有不敢再留的意思。
李凝骑马从街道路过,和一个怔怔立在街口的白衣人刚好错开。
吕凤先对于女色没有太多执念,他当年也有几个红颜知己,闭关之后一个个就都断了,他一直觉得自己欣赏美人,却不会为美人付出太多,因为他本身并不是好色之人。
直到绝色当面,他才发觉男人都是一样的,他也许不好色,但一定爱美。
爱美之心人皆有。
吕凤先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发觉自己这趟保定之行实在太亏,什么天下第一,什么一试锋芒,都不重要,他只知道假如自己再待下去,怕是真的会像那些成日守在姑娘家门口的人一样。
吕凤先的傲气决不允许他那么做,于是连李寻欢都不找了,直接离开了保定府。
李寻欢正在喝药。
梅二先生自己是个酒鬼,却不允许他多喝,怕喝多了酒影响药性,但他总能找到各式各样的美酒,就算找不到,凭他这幅样子出去转一圈,也多的是江湖人想要请他喝酒。
天下第二的名头已经足够可怕,李寻欢只求上头那位天机老人多活十几二十年。
被人后来居上其实也可以避免很多麻烦,但他毕竟是个江湖人,哪有江湖人愿意落败。
即便那些江湖争锋,快意恩仇的日子对他来说已经十分遥远。
有时候李寻欢也有些恍惚,他究竟是怎么把日子过成这幅样子的?
如果他能有答案的话,也许就不必这样成日醉酒了。
自从出了林仙儿的案子,兴云庄在江湖上的地位直线下降,又有被林仙儿害过的人家乃至江湖门派认定兴云庄和林仙儿同流合污,龙啸云这个大侠的名声也变得不大好听,更重要的是和林仙儿义结金兰的林诗音,许多受害者连林仙儿的尸骨都挖不到,便想报复到林诗音的身上去,认为如果没有林诗音的地位相帮,林仙儿一个孤女根本翻不出这么大的风浪,做下这么多的恶事。
龙啸云的武功并不高,他能在江湖得名,多半靠的是李寻欢这个兄弟,兴云庄的客人一减再减,普通的护卫拦不住迁怒的江湖人,所以李寻欢就在兴云庄不远处找了个宅子住了下来,方便保护大哥一家。
谁能想到竟还顺便带动了保定经济发展。
李寻欢平日已经极少出门,耐不住许多人知道他的住处,除了一些自认厉害的江湖人想要挑战他之外,更多的是只想见他一面,又或者和他打个招呼的江湖人,这其实不费什么事,但走了一批又来一批,圣人也会烦。
怪不得大侠总是居无定所。
真正居无定所的阿飞又碰上了麻烦。
自上官金虹身死,荆无命远走之后,风云榜经历了一次比较大的变动,天机老人和李寻欢仍是第一第二,阿飞倒也没有顺延上去,而是又补全了两个先前没有太多战绩的高手,排在第三的是铁剑郭嵩阳,第四的是位苗疆女高手。
提到苗疆女子,很多人会想起穿着苗疆服饰,明眸善睐,一笑两个酒窝的娇俏苗女,事实上这位天下第四的苗疆女子是个胖如佛陀的横练高手,被人称为大欢喜女菩萨,一身肥肉宛如铁塔,刀枪不入,甚至能一口咬碎铜铁。
她的功法出处已不可考,然而阿飞确信,哪怕是他大哥在此,也和难和这个女人一斗,他刚才出了一十三剑,甚至没有刺破她的皮肤,最后一剑的时候,更是被她一张嘴咬碎了剑锋。
于是他只能逃。
大欢喜女菩萨胖得有四五个阿飞那么大,心态却很年轻,她并不是在追杀阿飞,而是在捕猎。
她年轻时也许没有这么胖,看上去也没有这么可怕,一个年轻而美丽的异族女子,又热衷逐欢,所以她有很多情人,然而等她功法练成,一日比一日更肥壮,像座肉山的时候,她的那些情人一个个就都想要离开她,她只好杀了他们,重新去找情人。
她最喜爱的就是那些还带着几分稚嫩的少年,乖顺的时候惹人疼爱,挣扎起来也很有意思。
阿飞的逃命方式是在动物身上学来的,他的轻功其实没有那么好,但他足够灵敏,就像能够提前感知危险的动物,大欢喜女菩萨的身法虽然好,但她实在太胖了,于是竟也维持了一个不相上下的水准。
上一次和荆无命追逃,阿飞仍抱有反戈一击的希望,然而如今他的剑已碎,逃亡便成了真真正正的逃亡,全靠一股求生欲支撑。
他曾亲眼看见大欢喜女菩萨的弟子给被掳掠来的少年喂药,直到把人喂得满脸通红,神志不清,再送上大欢喜女菩萨的床,那情景他只看了一次,就恨不得自己没生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