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榜 收藏榜 推荐榜 完结榜 足迹 书架

第一百六十九章 你不过是被北城用过不要的女人。【一万二好看】(2 / 2)

“给你长个教训,嘴巴长在你身上随便你在背后怎么议论我,但是在我面前的时候,如果你要是再多说一句,泼在你脸上的就不是苏打水了。”尔曼略微带着一点恐吓的意味,但是也只是吓唬一下眼前这个女人。>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

她清楚叶筱的性子,虽然骄纵跋扈,但是其实心底是脆弱的很的。一下子就能够吓唬到她。

“你……你疯了?!”叶筱的头发都湿透了,姑妈连忙帮她擦掉额头上面的水珠,但是却被叶筱一把推开了,她现在正在气头上面。

尔曼放下水杯,掷地有声:“要上诉就上诉,别那么多废话。现在就算你求我给你三百万作赔偿,我也不乐意出了。傅律师,我们走。”

傅其深起身,跟着尔曼一起离开了咖啡店,留下了狼狈不堪的叶筱和一直在叹气的叶筱姑妈。

“筱筱啊,这可怎么办啊?本来是想要多敲诈她一点钱的,但是这丫头竟然一点都不怕啊。”叶筱和姑妈原本商量的很好,先是敲诈尔曼一笔钱给姑妈去还债,再回国之后起诉她,但是这样一来,怕是从她身上揩不到什么油水了。

“你给我闭嘴,我现在没有心思管你的闲事。”叶筱气得不轻,脸都白了,她咬了咬牙,拿出手机走到了洗手间的位置。

无线电波那头,是于之萍。

“喂,筱筱,怎么想起打给我了?你在纽约跟北城相处地好吗?”于之萍正在插花,当时叶筱来美国,靳北城的住址还是于之萍透露给她的。

在于之萍的眼中,像苏颜和陆尔曼那样的女人都配不上她的儿子,前者太过卑劣,后者出生肮脏。只有叶筱这样身家清白,又有良好教育的女人才有资格成为靳家媳妇。

叶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般,软糯糯地开口:“于阿姨,我碰到陆尔曼了。”

“什么?”原本拿着花的于之萍愣了一下之后,将手中的花都扔到了一旁,“你在纽约碰到她的?她为什么会出现在纽约?那北城呢?北城不会也碰到那个贱女人了吧?”

叶筱简单讲述了一下尔曼和她爷爷发生的事情,一笔带过了靳北城的那一块,于之萍听了之后冷静了很多,她嗤笑:“筱筱你做得好。哼,这件事情交给我来办,你放心,我会让这件事变得很严重,让陆尔曼去监狱里见她那个罪犯父亲的。”

于之萍倒不是对尔曼余恨未消,而是担心陆尔曼会再次纠缠上靳北城。只要陆尔曼在外面活动一天,她就不放心。

把陆尔曼扔进监狱里面,是她能够想到的最保险的方法。

“那就拜托于阿姨了。我真的不希望我爷爷白白就这样丢了一条命,本来我爸说等我回国之后处理这件事情,但是我觉得还是不要拖太久了,我担心……担心陆尔曼缠着北城不放。”叶筱故作可怜地开口。

其实叶筱跟她爷爷之间并没有太多的感情,从小她跟爷爷相处的时间少之又少,更别提是感情了。

现在纯属是在于之萍面前装可怜博同情。

在得到了于之萍的承诺之后叶筱才满意地收线。她扯了一下嘴角,这一次,陆尔曼不会有好果子吃的。

*

纽约机场。

傅其深一手拿着行李箱,一手拿着手机,轻笑着跟大洋那头的男人说道:“我没想到陆尔曼的性子会这么烈,以前接触过几次,我记得她胆子挺小的。离开你的这五年,她倒是变好了不少。”

傅其深是在开玩笑,刚才他把今天尔曼泼了叶筱一脸水的事情告诉了靳北城,此时的靳北城已经回到A市了,他也有点惊讶,因为这不像是尔曼会做出来的举动。

“恩。回来请你吃饭。”

“客气什么。不过这次我可是真的帮了你一把,我告诉陆尔曼,这个案子只能够回A市才能够解决,这是我骗她的。她虽然念过一点法律,但是不至于会发现我在骗她。过不了多久,她就会被叶筱的律师函催回国去,到时,就是你表现的时候了。”

傅其深在这件事情上面也是下了一番功夫,他看到靳北城这五年的困扰,就像是帮他一把。当当助攻。

靳北城扯了一下嘴角,原本有些沉重的心情总算是变得轻松了一些:“多谢。”

傅其深那头收线之后,靳北城放下手机走到了饭桌前面,他刚刚回国就被于之萍叫回家来吃饭,在家里稍微庆祝一下靳氏上市。

“谁啊?在吃饭的时候打给你?”于之萍饶有意味地开口问道,不知道为什么,自从叶筱告诉她靳北城在纽约遇到过陆尔曼之后,于之萍就特别不安心,每一次他的手机一响,她就会觉得是陆尔曼在找他。

“傅其深,一些工作上的事情。”靳北城坐下,吃了几口饭。身旁坐在宝宝椅上的宁宁忽然开口对靳北城开口。

“舅舅,爸爸今天跟我说,你除了以前的舅妈是不会娶别的舅妈的,是不是呀?”

宁宁一边非常认真地拿着儿童筷子吃饭,一边看着靳北城,嘴角上面还沾满了饭粒。这句话一出口,现场所有人的脸色都僵了一下,南方皱眉,低声啐了一句:“宁泽成天教孩子什么了。”

“爸爸教宁宁要看着妈妈,不能让别的男人靠近妈妈。一有情况马上跟爸爸汇报!”小孩子到底是小孩子,一下子就把宁泽的老底都给供出来了。

南方的脸瞬间变绿了,她咬牙,瞪了宁宁一眼:“下次幼儿园放学你要是再不等妈妈跟宁泽走的话,妈妈就不要你了。听到没有?!”

南方对孩子一向是严厉的,尤其是这几年,宁泽跟孩子越走越近,有的时候甚至都把孩子带回家去住。她根本接受不了。

于之萍不满地皱眉:“南方,别对孩子这么凶。你要是按照我说的,尽快找个人嫁了,我看宁泽还会不会来打扰你跟孩子。男人都是犯贱的,一旦女人被别人拥有了,心底肯定会不痛快的。”

于之萍最后的一句话说的慢悠悠的,眼神若有若无地落在了身旁的靳父的身上。

靳父脸色一僵,低声咳嗽了一声:“吃饭!”

于之萍凛了脸色:“当初要不是我又跟你生了南方留住了你,你指不定跟郑秀君那个贱人跑了。”

“人都已经不在了,你现在在这里说什么说?”靳父极其不悦,每一次只要提到“郑秀君”这个人,靳家都是一片沉默的。

这一次靳北城打破了僵局,他对身旁的宁宁开口:“舅舅把以前的舅妈给你带回来好不好?”

宁宁对尔曼没有什么印象,但是总是听南方说起尔曼的事情,知道曼曼舅妈对她和妈妈都特别好。于是宁宁用力点了点头:“好呀。我要去告诉爸爸这个消息。”

“宁宁!以后你要是再什么事情都告诉宁泽,我真的不让你见他了。”南方最厌恶提起宁泽,但是宁宁一天要说起“爸爸”这两个字几百遍。

宁宁委屈地垂下头,不敢说话了。

一顿晚饭结束,靳北城回了公寓。这五年里面靳北城都保留着这间公寓最起初的状态,就好像尔曼没有离开过的时候一样。

Koroo摇摇摆摆地走过来,五年的时间Koroo也老了不少。靳北城按照惯例给它倒了狗粮。伸手摸了一下Koroo的后背,低声开口:“我在纽约见到她了。”

他像是在对Koroo说,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靳北城垂首,看着Koroo吃得香,心底却是烦闷,脑中忽然想起来了一件往事。

那个时候他十七岁,还是在两家交好的时候,有一次周末去陆家,他带了一条小型的阿拉斯加一起去,那只小狗是靳父给年幼的南方抱来玩儿的,那天南方生病了去医院挂点滴,小狗没人照顾,他就带着小狗去了陆家。

陆思曼很不喜欢小狗,就让靳北城赶紧将小狗拴在楼梯旁边,当时的尔曼照例蹲在楼梯下面偷偷地看着他们玩,当靳北城将小狗拴到了楼梯边上的时候,尔曼特别兴奋地去跟小狗玩了起来。

她玩了一个下午之后,身上忽然起了很多小疹子,但是当时年纪还小的尔曼并不知道这是对动物毛发过敏,还傻乎乎地一直抱着小狗。

一天结束后,靳北城来带小狗回家,楼梯下那个蓬头垢面的小女孩紧紧地抱着小狗,用大眼睛无辜地盯着他看的时候,他有些心软,心底还想着要不要让小狗在这里留一个晚陪这个小女孩玩一下?

但是陆思曼却是催着靳北城赶紧将烦人的小狗带走。

尔曼当时依依不舍的眼神落入了靳北城的眼中。十几年后,他们结婚,当时靳北城看到尔曼的第一眼想到的,并不是尔曼记住的那些记忆,而是关于那只阿拉斯加小狗的记忆。

他不会对任何人示好,更何况是仇家的女儿。

但是记忆挥之不去,之后相处的一小段时间内,他故意冷落她,每日都不回家,故意跟苏颜靠近,都是为了让她清楚自己的本分和地位。

但是在他心底最深的潜意识里面,还是残存着之前那个小女孩的记忆,他见她总是一个人呆在家里,就买了一只阿拉斯加,就是现在的Koroo,谎称是念博士的时候跟苏颜一起养的狗,是苏颜嫌烦了所以才把小狗扔给她照顾的。

其实Koroo从一开始就是送给她的。

尔曼不知道,他也不会说。只是他忽略了一点,尔曼对动物毛发过敏,再加上苏颜的那层关系,格外地特别排斥Koroo。

此时,费城。

尔曼在得知警局终于放行之后,连夜的飞机赶回了家。但是叶筱也给她下了最后通牒,她回国内去上诉,叶筱也被傅其深忽悠了一把,以为事情只能够回国才可以解决,殊不知这只是傅其深给靳北城制造的机会而已。

尔曼也信了,毕竟像傅其深那么正经的人,几乎不会开玩笑。

叶筱在国内上诉,也就是说她要在一周之内必须赶回国内去应诉,否则的话,惹恼法官的后果,会很严重。

尔曼一到家就告诉了意知这个消息,意知坐在沙发上看着尔曼正在收拾回国的东西,不禁皱眉:“你现在回A市去,不是提高了见到靳北城的风险吗?我不能让你回去!”

自从上次冯知来了费城之后,意知算是受到了刺激了。

尔曼作为当事人却淡定很多:“不会见到的。他现在又不在法院就职,A市那么大,我只是回去应诉而已也不乱跑。而且,叶筱巴不得我不要见到靳北城,肯定会想方设法让我离开靳北城的视线的。”

尔曼嘴巴上虽然这么说,但是心底还是稍微有点紧张的,毕竟,费城飞往纽约的飞机上他们都能够擦肩而过,在A市遇到的几率就更大了。

“不行!尔曼我不放心你。我这段时间还要准备考试,不能够陪你回去,怎么办啊……”

意知着急地脸色都变难看了。

“你如果可以帮我去跟法官求情的话,我倒是可以不用回A市。”尔曼开玩笑道,“好了,这件事情是躲不过的。同样躲不过的,还有我明天的考试。”

尔曼挥了挥手中那本厚厚的法医学教科书,叹了一口气,这几天她都在瞎忙,都没有好好看书,希望明天的主检法医师她能够过。

意知叹了一口气:“你去看书吧,明早我起来给你煮早饭给你加油鼓气。”

尔曼朝着意知眨了一下眼睛:“这就对了,别愁眉不展的,我又不是回去赴死。”

“呸呸呸,瞎说什么呢。你得好好地回来,我什么都不求,我只求你不要遇到靳北城,然后平平安安地回来。”尔曼的事情意知都看在眼里,她很心疼尔曼,不忍心她再受到那么多的伤害。

尔曼颔首,抱着书回到了房间。

半个小时前她哄睡了帆帆,但是当她躺进被子里的时候才发现,孩子还没睡着。

“帆帆,你怎么还没睡呢?现在已经十点半了。”尔曼严厉地看着被子里面缩成一团的宝宝,问道。

孩子撇了撇嘴巴,他不敢说自己是在想爸爸,这是他跟爸爸之间的约定,不能够告诉妈妈爸爸来看过他了,于是帆帆摇了摇头,努力憋着委屈闭上了眼睛。

“帆帆睡觉觉了,妈咪抱抱。”

尔曼笑了一下,完全不知道孩子心底在想什么,将他抱在了怀中拍着他睡觉。

她回来之后意知也没有跟她提起过关于帆帆那天被别人接走的事情,因为意知举得既然是Lucy的舅舅,那也就没必要告诉尔曼了,小事而已。所以尔曼一无所知。

第二天早上尔曼早早起来去了学校考试,考完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一点了。她早上吃早饭的时候交代过意知了,她是下午六点多的航班,考完试之后她就直接带着行李去机场了。这半个月的时间,帆帆又要拜托意知照顾了。

意知当然同意,但是这件事情还没告诉帆帆。

尔曼觉得如果这个时候告诉帆帆的话,孩子肯定是舍不得妈妈离开这么久会苦恼的。所以她打算让意知晚上再告诉孩子。孩子嘛,哄哄就过去了。

但是当她赶到机场的时候,却发现了两道熟悉的身影站在机场入口。

“帆帆?”尔曼愣了一下,有些没有反应过来,为什么孩子会出现在这里?她抬头看了一眼,看到意知牵着帆帆站在那里的时候,觉得头都大了。

“尔曼,帆帆太聪明了,早上就说妈咪的行李为什么不见了,一个劲地问我妈咪去哪里了,我瞒不住就说了你要回国几天,我这还是说短了呢。但是帆帆非要跟你一起去。说要回国去……”

当时帆帆的原话是:要回国见爸爸!

这句话意知当然不敢跟尔曼说,只能够含糊其辞地这样说着。

尔曼看着帆帆哭的通红的眼睛,原本想要厉声说出来的话也有些不忍心了,她上前抱起了帆帆:“那你幼儿园不用上课了吗?”

尔曼还是带着一点斥责的口气,帆帆却是撇了撇嘴:“幼儿园的老师说我聪明,都可以上小学了。”

“……”孩子的话让尔曼不知道说什么好,她看了一眼意知,意知也是无奈。

尔曼想着意知这段时间应该也要复习法医士的考试,思虑了一下,最终决定把孩子也带过去。

她改签了一个航班,替帆帆也买了一张机票,飞去了A市。

十几个小时的飞行,孩子很乖,不是睡觉就是在玩玩具,也不去吵尔曼。飞机落地之后,尔曼带着孩子去了酒店,收拾好了一切之后开始倒时差。

她倒是还好,但是孩子很不适应时差,忽然发起了高烧来。距离上一次孩子发烧,才一两周的时间。太频繁了,尔曼有些担心。

深夜的时候,孩子发烧到了将近四十度,尔曼担心孩子会痉挛,于是连忙带着孩子去了附院。

孩子特别听话,看到尔曼紧张的样子还安慰她:“妈咪不用担心,帆帆头不疼的。”

尔曼看的鼻尖酸涩,她抱着孩子挂了急诊,医生看了孩子的状况之后开口:“这个孩子的体质应该很差吧?是不是经常生病?”

“恩,是早产儿。”尔曼如实回答,“孩子的眼睛有先天性虹膜病变。”

“难怪。我给你开了单子之后马上带着孩子去挂点滴,需要住院观察。这样的情况也不是没有高烧导致失明的,这一点你养了孩子这么多年应该很清楚。还要防止脑膜炎。”

“好。”尔曼听得头疼,但是看着怀中的孩子却又觉得心酸。

现在孩子已经五岁了,胖乎乎的,抱着也不轻。但是现在孩子发着高烧眼睛都有些看不清了,根本不可能自己走路,尔曼只能够吃力地抱着孩子,觉得自己的手臂都快要断了。

医生看到尔曼吃力抱起来孩子,不禁多嘴了一句:“孩子不轻,你一个女人怎么抱得动?孩子的爸爸呢?就算晚上加班的话也应该要以孩子为重吧,联系一下让孩子爸爸来抱孩子吧。”

医生是个中年女人,也是好心。

尔曼闻言之后,抿了一下嘴唇,心底的晦涩一直蔓延到了嘴角,她心底也很不舒服。但是什么话都不能说,现在孩子还没睡着。

“好。”尔曼只能够含糊回应,依旧吃力地抱着孩子出了办公室的门,准备去付钱拿药。

她抱着孩子的时候实在是太累了,额头上都渗出了细密的汗珠,孩子迷迷糊糊地开口:“妈咪,你为什么不听医生阿姨的话让爸爸来抱帆帆?”

尔曼闻言之后心底咯噔了一下,眼底有些湿润。

她吸了一下鼻子,一边排队拿药一边对帆帆低声道:“爸爸不在国内呀。妈咪不是说了吗?爸爸在很远的地方。”

“妈咪骗人。”孩子撇了撇嘴巴,但是却强忍着哭意不肯哭出来。

尔曼看的心疼地紧,她深吸了一口气,尽量不让自己去对视帆帆的眼睛。

十几分钟后,尔曼抱着帆帆走向了电梯,准备搭乘电梯去六楼病房。

叮的一声,电梯门打开,尔曼抱着孩子走了进去,另外一边的电梯内走出来一道修长的身影,尔曼抱着帆帆的时候没有什么力气自然不会随便往身边看,但是孩子却是恍恍惚惚间看到了熟悉的人影,忽然喊了一声:“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