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黑·吃·黑(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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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章
回去楚喆将两个蟹壳黄给了叶叔叔, 看着他直接掰了一半给叶婶婶, 自己和叶伟东分另一半。
因为把东西交给了准老丈爷, 他会有被重视的感觉, 然后以他疼媳妇的劲,叶婶婶肯定分的最后, 无形中也把准丈母娘讨好了,他简直机智到没朋友!
“好酥脆!好吃!”叶小哥哥吃完还把手心里的芝麻划拉了一下,倒进嘴巴里。
就是有点少!
三人都吃的甜嘴巴舌的,其实就是没吃够。
楚喆比划了价格, “一个还得加二两粮票。”
叶爹倒吸口气,“真贵!”
叶冰娘和叶小哥哥也表达了同样的意思。
“尝尝味就好,这边还有不少好吃的呢。”楚喆准备下次他们搬到淮海路那边,那边有个百年老店,在后世也很有名的。
叶冰娘擦擦手, 确认没油了,拿出袋子往外倒, “我们买了不少好东西呢, 这衣服裤子可比咱家那便宜多了,看看这条裤子,在这有个小口, 到时候用黑线锁几针就看不出来了,这是给你爹买的。”
叶爹接了过去比划了两下, 不知道啥布料的, 但是很厚, “腰大了。”他是小细腰。
“没事,就看着大才买的,服务员不让挑,随便抓,我看到这条在浮上(最表面),赶紧喊要了。”叶冰娘又抖落一件上衣。“这件衣服前襟有些不对称,没裁剪好,回家好好改改也能穿,蓝色也挺正,小喆就能穿。”
楚喆非常高兴,都没推脱直接接了过来,就往身上套,因为穿着棉袄呢,有些系不上扣。
转了两个圈让叶婶婶看清楚。
叶冰娘拍着巴掌乐,“不赖,开春穿,我们小喆长得俊,穿啥都好看。”
叶小哥哥着急了,“娘,你不说也给我买了嘛。”
“有的,都有的。”她逛了一天,都给买了。
她明天准备继续,把她大哥、二哥的都给买了,好不容易出趟远门遇上了便宜事,让他们也沾沾光。
至于叶老头老太太?反正她买的多,到时候孩他爹要送,就给他两件,多了没有。
“闺女,这是给你买的,领子歪了问题不大,那个售货员喊的是灯芯绒的,好多人抢,要不是我劲大都抢不上,快试试!”叶冰娘将衣服递给她。
叶冰拿起衣服,不是那种平滑的布料,上面有凸起的一道道小细条,草绿色的,很漂亮。
叶冰也学楚喆将衣服套上,转了两下。
叶爹娘和叶小哥哥不住嘴的夸好看。
楚喆:他的小女友已经亭亭玉立啦!
叶冰将衣服脱下叠好,“娘,你别顾着只给我们买,好不容易来趟上海,给自己买两身。”
“买,都买。”反正带的钱够,“我还看到有卖皮鞋的,黑亮亮的,你们俩看看能不能相中,喜欢一人买一双。”
楚喆对于瑕疵的衣服无所谓,可是鞋子不行,特别还是质地硬的皮鞋,“我更稀罕婶子给我纳的千层底,我不爱穿皮鞋。”先把马屁拍好。
“如果鞋是颜色没染匀还可以买,就害怕鞋型不好,要是穿时间长了可废脚。”楚喆真害怕叶婶婶一冲动就买了。
不都说鞋穿在脚下,舒服舒服谁穿谁知道嘛。
叶冰娘稍微有些失望,不过一想也是这个理,农村人说“穿小鞋”不是个好话,说明鞋子不合脚人难受啊。
“没事,那就不买了,还占地方。”叶冰娘恢复的很快,“那有卖红纱巾的,就是边边角角有点颜色不均匀,好看着呢,是不是孩他爹?”
要不是时间不赶趟(来不及)了,她就买了,不过她已经决定了明早早点过去守着开门,第一个就买纱巾,她一个,闺女一个,大嫂二嫂一人一个,老田婶子给不给呢?…队长媳妇是不是也给带一条,毕竟自家能在队上能那么滋润,和队长关照有关,枕头风还是很管用的。
还有堂嫂子,大哥那(叶大伯)那自从分了家和她家关系也缓和了,要不要给那个大嫂(叶大伯母)也带一条,这么一想好多啊。
“好看!”叶爹并不是附和,他是真这么认为的,主要是红色太扎眼了。
叶冰娘把今天的每个战利品都说完,才问楚喆他们,“你们今天都干嘛了?”
“我和冰冰上午去了趟黑市,这边卖东西的真多,啥玩意都有,我们俩看到一个卖银元的,约定明早见面,看有没有好货,下午去了回收站。”楚喆说到这的时候,叶冰已经将袋子里东西掏出来了,配合默契。
叶小哥哥很有兴趣,楚喆也想看看他找出的是什么书,也拿了一本在手上,“春秋之为学也道往而明来者也…”
楚喆越读越懵逼,因为没有封皮,所以他还是不知道这是什么书,全是竖版的繁体字,虽然他学的是简体字,但也能看得懂七七八八,除了太生僻的,其他的问题不大,可是没有标点符号,他连断句也弄不明白,重来一辈子,他也做不成“文化人”。
他说的“文化人”可不是考上大学就算,而是文化底蕴丰厚那种。
叶小哥哥也一样,将书本放下,开始弄那幅画,楚喆提醒他,“有点脏啊,小心点!”
帮着他把画展开,“这个好看!”是副立式山水画。
上面还有诗,“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
叶小哥哥念完挠挠脑袋,“有些耳熟,肯定是名家名作。”
楚喆也觉得熟,可是到嘴边了,就是吐不出来,这个憋屈。
“时间差不多了,娘,我们回去吧。”叶冰看看时间,晚上八点多了,回去洗个澡睡觉,明天定的时间可早,估计国营饭店都没开呢。
“哎,我收拾收拾。”叶冰娘开始叠衣服,叶冰楚喆都跟着帮忙。
楚喆看到冰冰修长白嫩还带着着肉肉的手,特别是在深色布料的映衬下更显白了。
这手真好看,想摸!
不过想到上午手掰石头的画面,他觉得他还是忍忍吧。
第二天楚喆和叶冰早早出发了,带了五十斤左右的肉,之所以带这么多考虑的是如果那个人带的货不满意,他们就在黑市卖一部分换些全国粮票。
他们一到就看到那个男的了,虽然还是裹得很严实,但他的帽子是有些特别的,楚喆记着呢。
双方一碰头,又往小道走了走,周围没有人了,对方从袄袖子和怀里掏出两个盒子,都是扁的长方形盒子,一个细长,另一个有第一个三倍宽,只是没有第一个长。
将宽盒子塞进兜子里,手里拿着细长盒子,这个盒子是抽盖的,“这可是好宝贝,以前都是贵妇太太们手上带着的。”语气中透着得意。
将盖子打开,里面是一些草,中年男人巴拉几下,露出几个钻石戒指,“都是好东西,我不骗你们,这草是怕戒指互相刮。”
他的意思是别以为放了草就不是好东西了。
楚喆和叶冰对视一眼,“我拿手里看看可以么?”
中年男人考虑了下,“一个个看,看完再放里。”
楚喆自然没有异议,他首先拿的是个血钻,他知道血钻在钻石里最值钱,这颗血钻很亮,个头也不小,和他曾经在武城县弄到的那个白钻差不多,都是小手指盖大小。
里面最大的是个黄钻,梨子形状的,比大拇指盖还大。
剩下的都是白钻,一大三小,大的和血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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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血钻大两圈有余,三个小的加起来还没大的大呢。
楚喆看的很仔细,货他还是很满意,甚至一定程度超过预期,点点头,“另一个盒子。”
另一个盒子打开,里面是一对手镯,血红的手镯。
楚喆觉得好看,但他都不知道是红翡的还是南红的。
这两个宝石价格相差千倍万倍。
所以表现的很随意,看一眼就放里了,仿佛一点兴趣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