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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麻爪了(1 / 2)

那两个小孩看见兰静秋这身衣服,把肉抱紧了,转身就想跑。

他们倒不是怕警察,主要是刚在学校学会唱‘一分钱’:‘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

捡到一分钱都得交给警察叔叔,这么大一块肉怎么能私吞呢,肯定也得交给警察叔叔吧,虽然喊住他们的是警察阿姨,但都是警察,喊他们肯定是想把肉拿走,小孩子嘴馋起来,哪还管什么拾金不昧的优良品德,先抱回家吃进肚里再说吧。

兰静秋看出那块肉不是猪肉了,怎么可能让他们跑了,她一米七的个子,两条长腿一迈,几步就追上了那两孩子:“这肉有问题,不能吃,走,跟我去趟派出所,我给你们买糖吃。”

抱着肉的孩子被她抓住后脖领子,想着肉吃不上了,没准还会被当贼,他立马哭了起来:“我捡的,这是我捡的!”

兰静秋搞不懂这些孩子的脑回路,她说得够清楚了啊,这肉有问题不能吃,跟她回去有糖吃,哭什么啊!

“别哭了,等我跟你们老师说,让老师奖励你们小红花行不行?”

小点的那个一听见告诉老师,立马溜了,兰静秋只想知道他们从哪儿捡的,溜就溜了吧,这个大点的带回去就行。

兰静秋推着那孩子往派出所走,看他那样儿,还怕怕的,就安慰道:“放心,不是要抓你,就是这肉有问题,得查清楚你从哪儿捡的,街上捡的东西不能随便吃,万一有毒怎么办?”

“没毒!我看见狗啃另一块了,狗没死!”小男孩还是把肉抱得紧紧的,真捡到一分钱他会交给警察叔叔,可他家过年才能吃口肉,这么大一块肘子,他可舍不得交上去。

兰静秋十分无奈,她总不能说她怀疑这是煮熟的人肉吧,再把这孩子给吓个好歹。

她耐着性子说:“这肉真有问题,阿姨不骗你,你在哪儿捡的?”

“就在河边的垃圾堆里。”

河边?是被水冲上来的,还是附近的人扔过去的?

到了派出所,兰静秋跟那孩子说:“一会儿有人问你什么你就照实说,别害怕,不是想吃肉嘛,等完事姐姐给你买个鸡腿吃。”

“不是阿姨嘛?”

兰静秋撇撇嘴,这孩子一点也不可爱,原主上学早,她今年才十九,刚才只是想安抚孩子才说了个阿姨。

不过爱叫什么叫什么吧,无所谓的事。

东城派出所,曹所长正跟唐中队长吐槽着:“我还以为同名同姓,结果看了下档案,真是兰家老六,这孩子我知道,上户口那会儿我还跟她爸吵了一架,那名字还是我帮着给起的,她爸差点给她起名换弟!”

唐队长也笑:“你一说换弟这名字,我就知道谁家了,我跟她家大姐是中学同学,兰招娣嘛!”

虽然普遍重男轻女,但城里比村里还算好点,没谁家像兰家这样几个女孩都叫这种招弟引弟的名字,她家确实挺出名的。

曹所长就叹气:“兰招娣我也知道,要是那丫头也还行,说话利索,一看就是个能干的,可这个兰家老六啊,简直是闷葫芦,她奶奶天天骂她,拨一下转一下,动不动就躲到犄角旮旯里躲着,懒得出奇,她怎么就跑去上警校了?”

唐队长说:“要不就分去户籍科,怎么说也是大学生,管户籍肯定没问题。”

“那边缺人吗?最缺人的地方是哪儿你能不知道?”

唐队长也叹了口气,就户籍科最不缺人,内勤办公室跟档案办公室也刚添了两个人,这两个不是警校毕业,身体素质也一般,只能坐办公室。

好不容易分来个警校的,结果居然是个小姑娘,小姑娘也就算了,有些时候对上女犯人时还真就得用女民警,结果分来这位居然是个闷葫芦,听曹所长这意思,好像还很懒,这样的确不适合在一线工作。

两人正说着,就听见外边一阵喧哗声。

“你说什么?人肉?开什么玩笑呢?”

“我目测有百分之九十的可能性,请拿去化验一下,或者找法医看看。”

“咱们这儿哪儿有法医?”

派出所的一大特色是哪个办公室都不带关门的,曹所长耳力过人,一听就知道是小赵跟一个陌生女性,难不成是今天要来报道的兰静秋,可听这声音自信极了,底气十足,怎么可能是那个在哪儿都不起眼的兰家六妹!

结果他出去一看,还真是兰静秋,可又不是他印象里那个兰家六妹。

这姑娘一身八三式的军绿色警服穿得精神笔挺,头发盘了起来,戴着大檐帽,巴掌大的小脸俊得很,眼神灵动,说话咬字清楚,哪有一点闷葫芦的样子。

这还真是女大十八变啊,要在外边碰见,他都不敢说这就是兰家六妹。

兰静秋怕孩子听见那是人肉,把那孩子支去了厕所,一边往那边看着,一边跟小刘说:“没法医?那谁负责验尸?”

曹所长过来看了眼那块肉,就跟她说:“谁碰上了谁负责,你不是来报道的吗?就你负责了。”

兰静秋刚毕业就去卧底了,还真没负责过案子,一听就激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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