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 不简单的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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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郑头总共就做了三个菜,一个牛肉炒土豆丝,一个清炒时蔬,一个油焖茄子。
“今天就咱俩人,整多了吃不完可不浪费了。”老郑头振振有词,王辉作为客人也不好多嘴,连忙在一旁帮忙把菜端到外面的桌子上。
等一切准备就绪,老郑头又从屋里的冰箱拎出两瓶啤酒,还没等王辉左右寻找啤酒起子,老头用筷子作为武器,对着封闭的啤酒盖子用力一撬,轻松的给打开了。
“郑大爷,你这是练家子啊。”王辉不由讪笑起来,先给对方斟满啤酒,才给自己倒上。
“就算是啤酒,也不能多喝,咱俩一人一瓶啊。”老郑头嘴角一撇,好像在回味自己年轻时的无限风光。
“大爷,要么你说说你年轻时候的事情,我感觉你可不简单。”王辉连忙奉承起来。平时王辉虽然对其他人也算有礼貌,但那顶多算是礼节性上。他自持拥有元气,可以帮人治病,多少也会骄傲起来。但今天遇到的老郑头,着实让他开了眼。
远的不说,单说老郑头这有些神神秘秘的背景,就让他有些好奇不已。
“要说我有啥爱好,还真没有。不过我做事,喜欢干一行爱一行。早年当过赤脚医生,后来整顿时我没有考取执照,差点把我以非法行医给抓起来。可我只是开个小诊所,只是给附近的百姓治疗个头疼脑热,感冒发烧的小病。在北园市的各大医院,你进去一趟,治疗个感冒都要花个四五百,在我这里顶多五十就搞定。后来我倒是想考个医生执照,可一看那书籍上面的内容太复杂,我这治病类似中医号脉,虽然水平有限,但治疗个简单小病还是问题不大。”老郑头侃侃而谈起来。
治病这玩意可不是随便用嘴巴说说,王辉深知其中的门道。但是感冒发烧,就分很多原因,有病毒性,有原发性,在治疗上也要根据患者的不同体质。
虽然自己不清楚老郑头当时的实际水平,可自己心里还是有些发虚。
相比较而言,自己这元气养护,就比药物来的实在多。不同患者的体质不同,病发原因不同,就要采用不同的药物,搞不好引起过敏,就会把小病搞成大病。而元气养护,显然比药物更具有优越性。
“郑大爷,你这刀工这么厉害,咋不去厨房帮忙,整天骑着三轮车收破烂。”王辉忍着笑,没把自己会给人治病这事情说出去。
“以前倒是在后厨帮过忙,狗日的一把刀陷害老子偷了他的刀。我知道,是二把刀怕我抢了他的位置,所以才变着法子赶我走。此处不留爷,爷去收破烂。反正这炒菜,切菜的本事,平时日常生活中也能用到。”老郑头把一杯啤酒下肚,脸色变得红润起来。
看起来天下还真的没有完整的能人,至少老郑头的酒量低的实在可怜,估计要是一整瓶啤酒下肚,他就趴在一旁酣睡过去。
“小伙子,我告诉你,年轻时做事情不要三心二意。不管你现在正在干什么,一定要干一行热爱一行。你看看我虽然当了几年赤脚医生,没啥大本事,但我这身子养护的不错吧。我在后厨没干多久,但这刀工和烹饪水平,绝对不比那些大师傅差多少。”老郑头不仅脸红的像猴屁股,就连脖子也跟着一起红润起来。对于男人而言,酒到酣处,就是吹牛皮展现自己最耀眼的一刻。
“这郑大爷喝了两口啤酒就这样,该不会发酒疯吧。虽然他年岁不小,但这身子骨和体力绝非自己所能比拟。万一他高兴,脱光了骑着三轮车到外面裸骑起来,自己可没这么大力气控制住对方。”王辉有些后怕起来。
“我年轻那会,也混过市面。和人家打架,从来都是砍瓜切菜把人家揍晕,结果警察来了顶多拘留几天就给放了。你猜猜为什么,这就是我热爱钻研的结果。一般人打架,首先想到的是把对方打个头破血流,鼻青脸肿。这样的人,我说是笨蛋。至于那些拿砖头,拿菜刀,砍刀,铁链的二傻子,我看他们是想进去吃集体大锅饭了。我给你说,打人的时候,脖子那边有个神经点,稍微用力,对方就蔫了。”老郑头把衣服脱下,露出有些黝黑的皮肤,上面虽然没有像其他混世的喜欢刺个纹身,但以老郑头这把年纪,还有如此精壮的肌肉,倒是让王辉羡慕不已。
“没想到大爷还混过事,你咋不在后背纹个龙虎豹之类的玩意。就算不纹个野兽,刺青个关公之类的图像倒也符合混世的身份。”王辉看老郑头酒醉,顶多耍耍嘴皮,这才安心下来,继续问道。
“你这句话可是问对人了,那帮小混混狗屁不懂,整天露个胳膊大腿,把纹身漏出来,显得霸气十足,在我眼里就是一二傻子。这混世不容易,后来我就改行给那帮混混专门纹身。一帮不懂装懂的家伙,二十来岁,就随便在身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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