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法官(2 / 2)
长。
执行庭和审判庭有很大的不同,但凡有犯罪分子判刑,是在审判庭进行的,而执行庭负责的都是后续的执行,也就是管审判以后落实政策的事情。
而这位法官,恰好负责的是刑事执行庭,同民事执行庭不同,刑事执行基本上是被提起公诉后审判的实施,这里面有大量需要执行死刑的犯人。
说白了,这位法官大多数时间的工作,是做死刑签署确认。
我听到这里,皱了皱眉,大概知道他会遇上什么怪事。
杜先生接着说,法官手下签署的执行命令已不下百条,干的是判官的事情,当然绝大多数犯人都是死有余辜,俗话说杀人偿命,能够经过审判定罪的,几乎没有冤案。
但人分三六九,案件也自然形形色*色,其中有些罪犯的犯案动机,也属情有可原。
眼下遇上的怪事,就和其中一个被执行人相关。
今年夏天的时候,法官接到一个案件的执行卷宗,上面显示是一起故意杀人案,案件的原委很清楚,一个女孩在晚上打车时,被网约车的司机给QJ了,但由于当场证据不足,加上网约车司机请的辩护律师巧舌如簧,愣是当庭把QJ案给辩成了约*炮。
舆论一片哗然,但苦于那女孩太过单纯,不但事后没有第一时间报案,而且回家第一件事便是洗澡换衣服,然后躲在房间不出来,如果不是女孩家人追问,还不知道女儿被别人给糟蹋了。
这样一来无法采集到有力的生物检材,法医也爱莫能助,法庭只能通过法医在女孩身上检出的伤痕判定意外伤害,于是那个网约车司机当庭被判了缓期执行,女孩当场就晕了过去,后来当地媒体发酵了这次事件,在社会上一时闹得沸沸扬扬。
案件宣判过后,对女孩的精神产生了极大打击,没过多久,这女孩便从单位辞职下落不明。
到了今年秋天的时候,本市发生了一起网约车司机遇害案,而被害者恰好就是之前那个QJ女孩的网约车司机,现场非常血腥,凶手用钝器把死者的脸都砸烂了,并且焚烧了小轿车。
经过简单的排查专案组便马上锁定了那个女孩,逮捕以后经过审讯,得知人就是她杀的,杀人动机很简单,仅仅是为了自己报仇。
再后来,经过审判,判了女孩死刑,由高院核准后执行。
而这位法官恰好就是本次死刑的核准人和签发人。
据杜先生说,死刑执行当天,法官向女孩宣读了死刑核准通知书,并宣布马上实施时,这女孩歇斯底里地发狂了,说自己才是受害者,社会对她不公,不能惩罚凶手,却只能由她自己动手。
当天下了很大的雨,似乎在宣泄着女孩的愤懑。
但执行死刑的时候更为奇怪,两位负责行刑的法警一个因为大雨摔跤跌断了脚,另一个,却怎么都推不动注射器的针管。
直到一场大雨停了,注射死刑这才完成。
而怪事就从这儿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