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五章 致命之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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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嬷嬷立刻被带了上来。
看到李嬷嬷,张常慎对魏氏真是满意的不行。
要是魏氏今天不带这个婆子出来,他们还得大费周章地从魏府把人给提出来。现在魏氏自动把人送到他们手上,要不是没有先例,张常慎真想给魏氏颁发一面“最佳好犯人”的锦旗哩。
魏氏之所以带着李嬷嬷,也是因为身边习惯了李嬷嬷的存在。以前办什么事,都不用她多说,李嬷嬷自会把事情给办好。魏氏又是到绥平侯府打探消息、对许熙实施引诱,自然是手段老辣且知道些内情的李嬷嬷用得顺手。
可没想到正好省了张常慎的事儿。
他一拍惊堂木:“李氏,昨晚差役在街上抓住一偷儿,他自报名为李木,为绥平侯府二夫人魏氏之陪房,你可认识?”
李嬷嬷身体一震,一颗悬着的心瞬间落了地。
儿子一家不知去向,魏氏又被抓,她心里惶恐不安,不知道抓她儿子那人到底要如何行事。
现在头上那只靴子落了地,她也明白怎么该做了。
“认识,那是我儿子。”
“据李木所供,两年前他打死文尚书家孙子,栽赃给吏部右侍郎刘大人的儿子,你可知此事?”
李嬷嬷一惊,犹豫着不敢说话。
她知道,自打儿子被抓,这些事迟早要被抖落出来。
只是一旦在公堂上承认了此事,她儿子的性命岂不是要完蛋了?
张常慎一拍惊堂木:“大晋律例,主犯和从犯依罪之轻重而判刑。如果你儿子只是被人指使,那便可免于死罪。可他要是主犯,斩立决。另外,此事李木已经招供,说此事是你指使,你可承认这一点?”
李嬷嬷一个激灵,连忙道:“大人,冤枉啊。我跟文尚书和刘大人无冤无仇,为何要指使我儿子去沾一条人命?这全是我主子魏氏所使。而魏氏之所以吩咐我们这么做,则是其父魏大人的授意。”
张常慎立刻精神一振,重点来了:“你可拿得出人证物证?空口无凭,你要把罪行推到魏大人和魏氏身上,需得有凭证。”
“有,有。”李嬷嬷道,“当时是魏府一个叫魏康的管事吩咐我儿子干的。文尚书的孙子也是他派人诱使到郊外的……”
李嬷嬷知道自己跟儿子一家能否保命,全在她是否配合上,当即跟竹筒倒豆一般,将当时的情形一五一十叙述了一遍。
她还举了人证:“我儿子也知道此事干系甚大,生怕做了这事,魏大人和二夫人会将他灭口,特意将这些事情写下来誊抄了几份,一份交给了我,另两份则交给了我亲家和我女儿。我特意把这消息透露给了二夫人。二夫人忌惮我们,手里又没有比我家更好用的下人,便也没有灭我们的口。”
张常慎只觉得今天的案子审得顺利的不行。要是所有的犯人都这么配合,还能主动提供人证物证,那他这个头也不会秃了。
他立刻吩咐:“去,把魏康和李氏提供的这两家人一起提来。”
差役走后,他让人将李嬷嬷关押,又提了春晴和春芬两个丫鬟走形式地问了几句。
这两个丫鬟虽也是魏氏陪房的孩子,但因为年少不更事,魏氏担心她们嘴不严,担不起事,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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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事,并没叫她们做什么阴私之事,便是连告都不告诉她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