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六四章 代师赠画(第五更,谢书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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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溪自认无法在鬻题案上帮到程敏政什么忙。
作为己未科礼部会试的考生,沈溪自己便与这案子多有牵连,当初唐寅的好友都穆还曾一口咬定他也涉及到鬻题案中,若非次辅大学士李东阳明察秋毫,别说中会元和状元了,如今他可能也在镇抚司大牢中遭受严刑拷问。
鬻题案愈演愈烈时,沈溪除了每天去翰林院坐班摘抄明代弘治朝以前历代皇帝以及地方政府颁布的行政法规和典章制度,还去买了药材回来,自行配制了些狗皮膏药。
当然,沈溪并不是准备用来售卖的,只是琢磨着,若程敏政出狱,这些狗皮膏药或许能救他一命。
可回头再一想,救不救又有何区别?
为何一定要违背历史的发展?
或许含冤而终也算是程敏政的宿命吧!
倒是谢韵儿一边帮沈溪配药,一边带着好奇和不解问道:“相公是准备开药铺吗?”
在沈溪说以“相公”相称更亲切后,谢韵儿终于还是改回了称呼,没再坚持叫沈溪“老爷”。
不得不说,在沈溪给谢家争取回来御赐的题字后,谢韵儿对沈溪的态度有了极大的改观,以前二人相处的模式基本是相敬如宾,井水不犯河水,互有照顾,但更类似于例行公事。
可如今谢韵儿在沈溪面前有了几分女儿家的俏皮,偶尔还会对他使一些小性子,虽然都是适可而止,不过却让沈溪感觉到,谢韵儿正逐渐把她自个儿作为人妇看待。
“就算想开药铺,我们也没本钱。”
沈溪叹了口气,“以我的俸禄,想在京城开一家沿街的铺面,连同租金和进货款项,以及招募人手用度,最少要十多年。”
谢韵儿抿嘴笑了笑:“那相公还让妾身重振谢家?”
“只是个设想,你还当真了?”说到这儿,沈溪撇了撇嘴,不再帮忙捣药,起身回到房里,他有点儿公事的手尾带回家来处理,却是翰林院修书的琐事,有两卷四川府县的地方志他还没有看完,索性带回来加班。
沈溪也曾想把好人做到底,前几天他去问过谢家的老宅和药铺铺面的价格,不问不知道,一问吓一跳,京城的房价自古以来就居高不下,想把谢家的产业赎回来,至少要一千多两银子,以他年俸六七十两计算,不吃不喝也要十五六年才能完成,于是他自觉地打消了这个念头。
本来沈溪手上是有些银子的,既有赶考时的结余,还有惠娘找人捎来的银两,谢韵儿北上时又带来了些来。可惜的是,之前府库盗粮案的贼人送给他的“订银”以及周胖子送给他的好处,全都被玉娘代替朝廷给“没收”了,不然加在一块儿,钱倒是够了。
以前沈溪是个毛头小子,想背地里做点儿营生没啥难度,毕竟无人留意他,可他现在却是堂堂的状元郎,还在翰林院供职,再做商贾之事就不合适了。
第二天从翰林院下班回来,沈溪拿着为李二小姐所作的画,提前到茶寮等候,因为他公事繁忙,中途又生出许多波折,每次被李二小姐半道堵上,都借口暂时未找到,交画的日子由此一拖再拖。
就这么过了十多天,他才将《桃花仕女图》制赝完成。
李二小姐作为商贾之家未出阁的女子,依约乘小轿而来,见到沈溪时,脸上并无怨怼之色,似乎早就料到沈溪会拖着她。
“抱歉,让李小姐久等了。”
不管怎么说,沈溪食言在先,只能行礼赔罪,而后也不多废话,直接打开画轴,栩栩如生的绝美仕女展现在李二小姐面前。
李二小姐初见画作,便感觉到这是一幅成画约有二三十年的作品,等看清楚上面的人物,脸上更是露出几分震惊。
画作上的人物,的确与她相貌有七八分相似,不过从神态和气质看,甚至比她更为秀美,风姿卓然,那画中人物,就好似出尘的仙女,连同为女子的李二小姐心里也自叹不如:“这世上竟有如此绝色佳人!”
沈溪道:“在下之前作画并无冒犯李小姐之意,我所画之人,的确是仿照这幅画作中的女子……”
李二小姐对沈溪的话充耳不闻,她轻声细语,将画作中的题诗读出来:“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这是唐朝崔护的《题都城南庄》,也是桃花诗中广为流传的一首,在一个对爱情遮遮掩掩的时代,这首诗为广大青年男女所喜爱。
如今这首诗题在这样一幅画中,更能显出作画之人心中之无奈。
整幅画很大气,但笔法却不是继承自任何名家流派,并非大家之作,有题无跋,连题诗也只是引用古人的诗词,不过,这却给这幅画增加了几分真实性。
李二小姐看过之后,神色中带着些微感怀,抬起头问道:“赵公子,这幅画不知为何人所作?”
沈溪悠悠一叹,道:“是先师。他早年游览西子湖畔,山雨朦胧中于小庙避雨,未料竟遇得如此佳人,但有缘相见却无缘相识,引为生平之憾,所作之画有二十余年,临终时曾对画而叹,最后抑郁而终。这幅画,传到在下手中,一直都妥善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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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妥善保管,可惜近来搬了几次家,忘记放在装书简的大木箱底部,直至昨日才寻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