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虚委蛇(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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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后,梁必达又来到少管所。不愧是司法界的大腕儿级人物,尽管不是探视日,但少管所里墙上那些王八屁股——龟腚,丝毫不能阻挡他来去自如的脚步。
探视室里,他先是三言两语就打发了一旁负责监听监视的管教干部。然后对顾天佑说道:“上诉申请成功了。”
这家伙还真有效率,作为资深与法律界人士打交道者,顾天佑十分清楚上诉这事儿的艰难。通常情况下,一个已经被判刑的家伙,想要推翻原判决而进行上诉,是需要十分繁琐的程序的。而每一道司法程序都是一头拦路虎,两三天搞定此事,没有个过五关斩六将的力度,万难办到。
“我还是想问问你,为什么帮我?”
顾天佑这几天都在琢磨这个事情,自己所听说的梁必达绝对是个见钱眼开的主儿,有个犯人曾说他替人打一场经济官司,三百万的纠纷最后打成一千万,律师费就花了七百万,你不打都不成,因为他会告你违约,甚至想法子把你弄进去。最后输了官司的没有一千万赔,赢了官司的却是一毛钱律师费都没敢少掏。
好人做好事那叫学雷锋,坏人做好事,还没啥作秀价值,那多半就是黄鼠狼给鸡拜年。
梁必达:“你想不想从这里出去?”
顾天佑:“想,但如果出去的条件是下一次进来的机会,我宁愿一直呆在这里。”
梁必达的回答像一颗子弹击中要害。但顾天佑不确定他需要自己做什么,并不打算立即就范。
“放心,我帮你没有利用你去犯法的意思。”
“我想不出自己还有其他利用价值,而你也不像雷锋,咱们还是把丑话说在前面好些。”
梁必达丢了颗宽心丸,顾天佑坚持不见兔子不撒鹰的原则。
“既然你一定要知道,那我就告诉你吧,我把你弄出来,是为了让你去见一个人。”
“只是去见一个人?”顾天佑对这个答案大感诧异。
“是的,就是见一个人。”梁必达眼神中带着某种渴望,很肯定的:“绝没有其他附加条件,并且我可以保证,见了那个人对你只有好处。”
“回答我三个问题,然后你带我去哪我就去哪,让我见谁我就见谁。”
顾天佑心中一直憋着几个疑问,话说到这地步,索性直来直去不跟他绕弯子了。
“你问吧。”
梁必达很从容,胸有成竹的样子。
“你跟我妈妈认识只是因为你曾经是她的律师吗?”
这个问题是上次梁必达离开后,顾天佑隐约猜测的一种可能,此刻问出来却是不吐不快。
“不是,我跟你妈妈曾经是恋人关系,但后来我们分开了,不过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我绝不是你爸爸。”
梁必达给了一个具体到让人失望的回答。解释了和于少芬的关系,同时断绝了顾天佑那个缥缈的猜测。
顾天佑继续问出萦绕心头已久的第二个问题:“何蔚然跟你是什么关系?”
梁必达干脆的:“我委托他在狱中照顾你。”
“难怪他一直对我很好,坚持留我在里边。”顾天佑这句话绝无讽刺意思。事实上在监狱生活的那些年里,他从未想过如果很小那会儿离开监狱,自己会经历怎样一番命运,但有些疑问却是不吐不快:“你替我妈打官司,又托人照顾我,既然是这样,那你为什么不把我接到外面生活?”
“因为有人不喜欢你的存在,为了保护你,我不得不把你留在里头。”
这话听着水分很大,梁必达却说的理直气壮,甚至是带了点情绪说出口的。顾天佑敏锐的把握到了这句话中那股子恨意。只听梁必达接着说道:“既然已经问到这儿,那我就索性告诉你吧。”
这是要给前面那个荒谬的答案做出注解吗?顾天佑面无表情,态度冷静语气沉稳:“你说,我一直听着呢。”
梁必达说了一个故事,多年前他爱上了一个女孩子。那女孩儿是孤儿,学习很勤奋,纯洁又清秀。十八岁那年,女孩儿考学去了燕京。三年后她遭遇了一场很大的麻烦,不得已之下秘密逃回老家秦州。梁必达当时作为法学系毕业的高材生正在建邺打拼事业,女孩儿的案情很复杂,为不影响他的前程,女孩儿找到了旧日资助她上学的那个人。
他的故事说到这里时忽然顿住,沉默了许久,似乎内在的情绪平稳了,才继续说下去。
那个人是个海上走私头子,野蛮无知,相貌粗野,有几个臭钱他极尽能事的把这个人说的一无是处,最后切齿说起那个人强行玷污了那个女孩儿的事情。当他找到女孩儿的时候,女孩儿已经沦为那个已婚男人的情妇之一。他当时伤心欲绝,失望的回到建邺。没过多久,噩耗传来,女孩儿在海上暴力抗法,打死了一名海警,被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