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九章 诗书剑圣(2 / 2)
顾青笑容僵住,然后不停眨眼。
我说错话了?行错礼了?哪里不对么?
良久,杜甫幽幽叹道:“杜某惭愧,学无所成,连作诗也是一塌糊涂,顾长史怕是认错人了,杜某并未作过‘安得广厦千万间’这首诗……”
顾青顿时尴尬不已,这时他终于反应过来了。这首诗呢,确实是杜甫作的,但应该是杜甫多年以后暂居益州草堂时所作,如今这首诗还未问世呢。
旁边两位客人倒是眼睛一亮,其中那位四十多岁的文士喃喃道:“‘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好诗!顾长史不愧是能作出‘千里共婵娟’的少年名士,盛名之下,才情无虚,十来个字里,尽显悲悯苍生之心,佩服!”
听到有人夸顾青,李十二娘眉眼顿时露出喜意,无比宠溺地看着顾青,仿佛为自己的孩子而自豪。
李十二娘又介绍道:“这位是殿中侍御史,颜真卿,与张旭并称当世两大书法大家,颜清臣擅长行书楷书,张旭擅长草书,不过张旭是个酒疯子,酒品奇差,饮醉后疯疯癫癫,我府上已被他醉后砸过多次,顾青你以后少搭理他。”
顾青再次肃然起敬,这位可是板荡忠臣,可惜后世人只知推崇他的书法,却鲜少有人提及颜家满门忠烈。
整了整衣冠,顾青非常正式地朝颜真卿长揖一礼。
颜真卿被顾青这般严肃的礼数弄得很懵然,下意识还了一礼。
顾青行礼过后,深深注视着颜真卿,道:“颜公忠节,天日同昭,后人万世可鉴。”
这句话令所有人愈发莫名其妙,但顾青什么都不能说,唯有一叹。
但愿,自己能够制止一些悲剧的发生,让世上的忠烈之臣有个好结局。
李十二娘见顾青今夜有些反常,深深看了他一眼,又为他介绍最后一位武人打扮的客人,介绍这位客人时,李十二娘的神情忽然变得冷漠了许多。
“这位不请自来的恶客名叫裴旻,剑术出神入化,可称当世第一。听说你是故人之子,他自己找上门来要见你。”
顾青再次震惊。
裴旻,古往今来唯一一位被称为“剑圣”的人,这可不是什么江湖人送的雅号,而是实实在在被记载在史书上的。李白的诗,张旭的草书,裴旻的剑,被称为“唐代三绝”。
如果大唐存在江湖的话,那么眼前的这位剑圣可以说是江湖超级高手了。
顾青赶紧上前见礼。
裴旻哈哈一笑,倒是没回礼,而是上前狠狠拍了拍顾青的肩膀,拍得顾青身子一矮,李十二娘皱眉,斥道:“你轻些,没看出人家只是个孩子,没练过功夫吗?”
裴旻目注顾青笑道:“顾家伉俪的娃,长这么大了,我与你父母当年亦是知交好友,一同饮过酒,也一同杀过人,当然,我与你父母也打过几次架,多少年了,欣见故人之子,今夜不醉不归!”
笑着望向李十二娘,裴旻道:“当年我与顾家伉俪切磋,裴某险胜一招,你当时差点冲过来跟我拼命,不过切磋而已,顾家伉俪和我都没当真,唯独你当真了,这些年视我如仇寇,倒是难得听到十二娘赞我一句‘当世第一’。”
顾青顿觉惊诧,以往听李十二娘说,他的父母武功高强,说打遍天下无敌手未免夸张,但在大唐境内应该属于超一流高手,然而夫妻二人联手与裴旻切磋,竟然都没能赢他,可见裴旻剑术何等深不可测。
李十二娘冷冷地道:“你的剑术确实是当世第一,然而正因为剑术高绝,难免心性孤傲无情,却当不起‘豪侠’二字,还有,我这些年视你如仇寇,绝非当年你与顾家夫妇切磋一事,真正的原因,你自己清楚。”
裴旻一怔,顿时露出萧然之色,无奈叹道:“十二娘,有些事情我不能做,天子待我以君恩,多年前我便任职龙华军使,食的是君上之俸,岂可行悖逆君上之事?这些话,我当年跟你解释过,你从来不肯听。”
李十二娘讥讽冷笑:“故友之仇,君上之恩,倒是为难你了。”
裴旻垂头沉默,黯然不语。
顾青却听明白了,从二人的对话里,他猜测应该与自己的父母之仇有关,或许当年李十二娘多次行刺安禄山无果,于是请剑圣裴旻帮忙,而剑圣裴旻是朝廷武官,无法做出行刺两镇节度使之事,忠义两难全,终究取忠而舍义,拒绝了李十二娘。
李十二娘觉得裴旻不够义气,辜负了故友,于是从此视他为仇寇。
裴旻沉默半晌,忽然望着顾青道:“你听懂了吗?”
顾青点头。
“你怪我吗?”
顾青微笑:“不怪,你有选择的权利,这件事是李姨娘错了,她太过偏执。”
扭头看着李十二娘,顾青直言道:“李姨娘,该放下了。以后的路,我来走。”
李十二娘眼圈一红,扭过头没说话。
有杜甫和颜真卿在场,有些话不能说得太直白,隐晦提了几句后,二人便不再说了。
见三人聊完了自己听不懂的话题,杜甫这才上前,眼神激动地道:“顾长史,你刚才那句‘安得广厦千万间’作得绝妙,仿佛杜某内心深处想作的诗句被你一言道出,委实痛快!杜某有个不情之请,刚才你的那句诗,杜某可有幸窥得全貌?”
顾青脸色顿时赧然。
可不就是道出了你的心里话吗,这首诗原本应该是你作的啊。
暗恨自己的嘴反应太快,好像又无意中偷了别人一首千古绝妙的好诗。
“呃,子美兄客气了,此诗尚未作全,偶得几句而已,待将来作全后,可与子美兄指正,不过我的字写得太丑……”
话没说完,颜真卿向前走了几步,捋须自矜地笑道:“若说书法,老夫倒是颇有心得,今年恰好试题《多宝塔碑文》,待字成后,可为你拓印一份,尔可稍作参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