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2 / 2)
一直以来,南烟在他面前的形象是宠辱不惊的大家闺秀,可是好像,每次接到齐三少爷电话的时候,她脸上的表情格外的多。电话挂断,要么嘴角噙着笑,久久不退散;要么像现在这样,看上去很生气,但嘴角也是往上翘的。
小情侣的日常甜蜜打闹罢了。
南烟收拾好之后,没再锦琅府停留,直接回家。
到家后,直奔沈老太太的工作室。
甫一推开门,映入眼帘的是一件穿在假人偶展示架的红色正娟旗袍。
旗袍采用的是纯手工的花罗织物,宫墙红的布料里印着朵朵牡丹,不显艳俗,只觉典雅大方。盘扣是与花纹相对应的花扣,扣珠采用的是淡水珍珠,光泽亮丽,晕着粉光。金色琨边,红和金的搭配,使得整条裙子更显典雅端庄。
沈老太太放了双金色细闪两片的高跟鞋在地上。
“试试这套?”她问南烟。
南烟点头。
她取下旗袍,拿好旗袍和鞋,进了换衣间。
因是回国后新量的尺码,这条为她独家定制的旗袍非常合身。
换衣间里的全身镜照出她此刻的模样。
旗袍勾勒出她窈窕有致的身段,腰线迤逦,胸线起伏,令人浮想联翩。旗袍开叉到膝盖上方十厘米左右位置,不过于妩媚妖娆,也不会衬得死板保守。走路时,露出她细白的腿部线条,她皮肤如上乘的羊脂玉,细腻白皙,和旗袍的红色相互映衬。
南烟在做旗袍之前,并未对旗袍产生过好感。
哪怕她学了近一个月的旗袍,做了一条旗袍,比起喜欢旗袍,更多的是做完旗袍的成就感。
而此刻,她能清楚地感知到,自己是喜欢旗袍的。
为什么她如此确定是喜欢呢?
因为她脑海里已经在想,等她订婚那天,穿这条旗袍时,她的心情了。
人或许是自恋的动物。
南烟尤其自恋。
她觉得那天的她,一定是星河里最璀璨的那颗明珠。
想到这里,南烟迫不及待,想要让奶奶看看自己穿这条旗袍的样子了。
她推开门,踩着双十厘米高的高跟鞋,如履平地地走出去。
来到沈老太太面前,转了一圈:“奶奶,您看这条旗袍穿我身上漂亮吗?”
阳光由敞开的门外照入室内。
沈碧华朝光而坐,南烟站在光里转了一圈,漂亮的像个公主。
沈碧华戴上眼镜,又细细地观察了许久,边看边嗓音里溢出赞美之词,而后,扶着镜框,很是疑惑地问南烟:“你刚刚叫我什么?晚照。”
晚照。
苏晚照。
那是南烟妈妈的名字。
南烟登时如坠冰窟。
激荡的心情霎时一扫而空。
阳光分明是有热度的,照在南烟身上,南烟却察觉不到热。浑身上下,是密密麻麻的冷,由脊椎骨往上,渗着砭骨的寒。她站在那里,光拉扯着她的身影,没有一丝风的傍晚,她的影子却颤个不停。
喉咙里像是含着沙,南烟艰难又艰涩地问:“晚照……吗?”
沈碧华笑:“怎么了,晚照?是不喜欢我叫你的名字吗?”
南烟双眼蒙着一层雾,她嘴角艰难扯着笑,若无其事般地摇头:“没有,很喜欢。”
沈碧华走到南烟面前,帮她将旗袍掀起的褶皱铺平整,动作温柔又细致,边整理边说:“一想到你再过几日就是我的儿媳妇,我真是开心得不行。你是不晓得,这几晚我都开心的没怎么睡好。我总说长庚这不好那不好,但他看人的眼光是一等一的好,给我挑了个这么好的儿媳妇回来。”
“哎,长庚,我刚说到你,你就来了。”沈碧华的视线越过南烟,往门外看。
南烟僵硬着身子,转了过去。
门外,齐聿礼寡淡的脸,眉头微皱起。
沈碧华朝他招手:“长庚,快过来看看,妈给晚照做的旗袍,是不是很合身,很漂亮?不过我觉得不是旗袍漂亮,是你家晚照漂亮。”
齐聿礼显然对这两个名字非常陌生。
他望向南烟。
南烟双眼里,写满了天崩地裂的绝望,以及,苦苦哀求。
齐聿礼藏着满腹疑惑,缓步上前,配合着沈老太太,说:“嗯,很漂亮。”
沈老太太欣赏着南烟,忽地拍了下额头,“我说好像缺点儿什么,我嫁过来时的那枚玉镯忘了给晚照了。你俩在这儿等着,我回屋拿玉镯,很快就回来。”
沈老太太急匆匆地离开,连眼镜都忘了摘。
她走路很慢,几乎是扶墙走的。
待她离开后,齐聿礼回头,眼前蓦地有人影晃动,南烟仿佛失去支撑般整个人倒了下来。他眼疾手快,把她抱在怀里。
“怎么回事?”他问。
南烟放在他胳膊上的手无端收紧,十指扯着他的衣袖,用力到指节泛白。
她脸上也毫无血色,声音细若蚊吟,牙齿都在颤,一个字一个字艰难地往外蹦:“是……阿尔兹海默症。”
说完后,她眼睫一眨,一滴泪无声无息地滑过脸畔。
阿尔兹海默症。
俗称。
老年痴呆。
作者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