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零章 小心,有怪兽(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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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其实很好解决。
直接往南京城里扔一头哥斯拉就行了。
比如说杨王爷这样的。
好吧,为了南京的百姓,为了那些老弱妇孺,为了那些小朋友渴望的目光……
杨王爷就再装一回逼吧!
午夜的聚宝门外雨花台上,无数明军士兵静静地隐藏林间,紧握着手中上刺刀的步枪,那步枪的刺刀都已经被涂黑,就连他们身上的盔甲也都同样被涂黑,甚至为了保险,还额外裹着黑色的披风,在暗淡的星光下,完全融入了夜色里。
而在他们头顶,如果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一点星光正在从他们后方缓缓而来,并且不断变大不断变得清晰,隐约间似乎可以看到星光的上方还有一个暗淡的阴影,同样也正在变得越来越清晰。
那是一个热气球。
“看准了点,别落进秦淮河里面!”
五百米高空中,杨丰拍着一名士兵肩膀说道,后者头上带着皮帽,身上裹着皮衣,已经很有几分一战飞行员的风采了,实际那皮帽上还有一副护目镜的,只不过现在是夜晚,当然也就不需要使用这东西。
“王爷请放心,你指哪儿小的就能落哪儿!”
那名士兵一脸激动地说。
“嗯,我看好你!”
杨丰随口说道。
他要空降南京,然后单枪匹马砸开聚宝门,虽然这座城门已经被堵死,但这并没什么大不了,只要他能清理开城头上的清军并尽最大能力撤离老百姓,那么隐藏在雨花台的明军就会以最快速度杀出来,用重型火箭炮持续不断地轰击,直到把这座城门轰塌,就算轰不塌也无非是再堆上火药继续炸而已。
打开聚宝门之后,外面第一军的两个旅就可以进城了。
至于城内的战斗会不会造成老百姓伤亡,这个没必要太过于考虑,这样的战斗总会有老百姓伤亡的,而他能够以统帅身份独自空降南京来营救百姓,就已经可以说做得像圣人一样了。要是还有百姓伤亡,那就属于天意难违了,反正就算他们的亲人要恨也是恨丧心病狂的鞑子。实际上只要明军进城,就不会有太大伤亡了,那些老百姓当肉盾的作用也仅仅是在城墙上逼迫明军不能使用重武器,但在城市巷战中他们的用处不大。
热气球的煤油炉迅速熄灭。
寒冷的空气中里面的热空气开始变冷,空气的密度逐渐恢复正常,巨大的热气球开始缓慢下降着高度。
“快看,那是什么?”
从夜幕中突然浮现的巨大热气球,在距离地面不足百米处终于被一名无意中抬头的清军发现了,伴随着他骤然响起的惊恐尖叫声,整个聚宝门城墙上一片混乱。这座拥有三道瓮城的二十多米高巨型堡垒里囤积着三千多八旗精锐,虽然是夜晚,但依旧全部处于备战状态,就在惊叫声响起瞬间,无数的目光射向天空,然后就看见那巨大的热气球晃晃悠悠落向门内。
“开火!”
一名副都统毫不犹豫地拔出腰刀怒吼道。
所有清军以最快速度举起燧发枪,紧接着就是一片密密麻麻的射击声,在枪口喷射的火光中一颗颗铅制弹丸呼啸着打在热气球上,瞬间击穿了薄薄的丝绸,然后气球内的气体开始泄露,不过这已经没什么大不了了,那气球很准确地落到了最后面那道城门的门前。
“找个地方躲好,等会儿我怕控制不住自己!”
杨丰伸手从脚下拎出一对奇形怪状的铁棍来,狞笑着对那名士兵说道。
他这对铁棍一米多长,粗细堪堪握过来,前面是一只手掌,只不过四指成鹰爪状张开,中间一指变成三棱锥状向前伸出,整个看上去异常凶悍,而且完全是用纯钢打造,虽然不算太大,但那重量也是相当可观。
好吧,这东西叫挝,据说李存孝喜欢用。
那士兵很聪明,知道王爷这种战神级别的一旦动起来,那就跟河流决堤一样,自己还是别跟着添乱了,他以最快速度冲向近在咫尺的秦淮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