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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一片吐司:(1 / 2)

三百多年前,康诺特大区,卡罗尔城近郊。

苍凉的大地之上,放眼望去,满是疮痍。一场铁锈味十足的酸雨,刚刚才伴随着飞沙走石的飓风,刮过龟裂的大地,成为了压倒道路两旁黄石岩片最后的稻草。它们抵过了岁月无情地侵蚀,捱过了火山喷发的岩浆,却最终碎裂在了一场寂寂无名的夜雨中。

年幼的路德维希,就是在它们滚落而下的声音里缓缓睁开了紫色的眼眸。他抬手,摸向自己前不久才被开膛破肚的腹部,强大的自愈力,在经过一晚上的艰苦挣扎后,已愈合了大半。

他竟然还活着。

他果然还活着。

路德维希躺在原地,仰头望着卡罗尔城外常年昏惑迷黄的天空,发现了自己活下去的真正原因——在一棵肆意生长的巨型仙人掌旁,它的阴影恰到好处地遮住了少年不算高大的身子,为路德维希挡去了大半风雨。

而路德维希的手上,至今还死死的攥着一个在他昏死过去后,试图吃了他的血肉好活下去的巨蜥。不过,它现在已经是他的养分了。

路德维希咂摸了一下口中的滋味,血都干了,而且说实话,口味不算太好,魔域的大多魔兽为了躲避被吃掉的命运,一般都会朝着怎么难吃怎么来的方向进化。可路德维希的心情还是很好,他终是没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

他就知道,他命不该绝,他通过了“治疗师”的考验。

当初一起报名的差不多有二三百魔,却只有路德维希活到了最后,他真的从执掌卡罗尔城的沙克斯老爷手中,偷到了一片布里欧修。

虽然为了这个说白了就是一片吐司的玩意,他差点被生生炸穿半个腹部,命丧昨晚。但他还是觉得他吃到了全世界最好吃的面包。

黄金酥脆的外皮,蓬松柔软的内里,一口咬下去,满是甜蜜。那是路德维希长这么大,除了黑暗教会分派的救济食品外,第一次吃到的正常面包,或者说是正常食物。他可太满足了,甚至有过短暂的一瞬,他想着“哪怕就这样死去也值了”。

当然,他既然命大没有死去,那该死的就是其他人了。

路德维希抬手,胡乱的狠擦了几下嘴角,那里的血迹已经混着黄沙都干痂了。

但路德维希还是想尽办法的收拾干净了自己——至少他觉得他现在已经是前所未有的体面,然后便爬起来,提溜着那半个还可以当一顿午餐的魔炎巨蜥,前往了与“治疗师”约定的见面地点。

治疗师是一个亡灵大法师的代号,在卡罗尔城的黑市鼎鼎有名,人人都想结交他,但人人又都惧怕他。

因为他手段残忍,心性冷酷,翻脸比翻书还快。

不能说每一个亡灵法师都是疯子,只是路德维希认识的就没一个正常的,尤其是治疗师。

可就是这么一个人,当他来卡罗尔近郊招兵买马的消息传出来后,还是激起了无数人的争相报名。

因为如果说魔域是法尔瑞斯的法外之地,那以“民风彪悍、狠魔遍地”闻名的卡罗尔城,无疑就是法外之地的法外之地。城内已是人间地狱,城外还不如地狱。

在这里魔与魔兽的区别都不是很大,而凡是能喘气的生物,心里都只有一个念头——我要活下去。

活着走进卡罗尔城。

是的,哪怕是那么糟糕的卡罗尔城,对于城外的魔来说,已经是天堂一样的存在。在卡罗尔常年饱受风暴肆虐的城外,不是面黄肌瘦的老年魔,就是因意外失去魔力而如行尸走肉的“残疾”魔,再不然就是比他们状态还糟、形如枯槁的魔族幼崽。

路德维希便是其中之一,他给治疗师卖命,治疗师给他进城活下去的机会。哪怕对方真的是一个以折磨人为乐的神经病,他也不在乎了,他不仅想活下去,还想活得最好。

在卡罗尔城立足,是每一个强者显露头角的第一步。

也是路德维希的。

***

三百年后,明特尔大区,人族贝勒伊帝国。

路德维希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了贝勒伊气派的王宫之中,找到了那个已经被国王奉为上宾的治疗师。对方如今正躺在奢靡的套间之中,哼着荒腔走板的曲调,闲适地给自己……的骨头刷油。

是的,骨头。

在魔域的时候,从没有人见过恶贯满盈的“治疗师”外貌,因为这家伙根本就没有外貌,他就是一具实实在在的骷髅架子,森森白骨,毫无血肉,比大多数把自己做成巫妖尸体的亡灵法师还要夸张。一张空洞的脸骨下,是只能看到金币和秘银的眼洞。

不是所有的亡灵法师都是巫妖,但很显然的,巫妖状态是所有亡灵法师的梦中情身。

但治疗师是个例外。

这变态不知道为什么,死活不愿意承认自己是巫妖,他觉得他这种骨感派,和那些肉感派天差地别。据说,他曾经差点成了巫妖族的至尊巫妖,但就是因为希望把所有巫妖都变回骨头的丧病想法,以及不知道又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而最终反被巫妖族全大陆通缉。

巫妖族是魔域和亡灵族两边一股十分重要的力量,但凡是个稍微强大一点的巫妖,都会得到七十二魔神家族的游说拉拢,毕竟他们能召唤骷髅大军,而骷髅兵是众所周知最物美价廉又耐摔耐操的军事力量。

得罪了人族、海族、龙族,治疗师还能往亡灵族或者魔域跑,可得罪了巫妖族……

他就只能龟缩在卡罗尔那种穷地方了。

不过,即便是那么落魄了,治疗师也依旧在搅风搅雨,时时作死,如今总算是过上了他梦寐以求、醉生梦死的生活。他格外爱惜的,用大羽毛轻抚着自己一身仿佛白得能发光的莹骨,不能更满意地在镜子前照了又照。

哦,看看他这大于宽度的长骨,不规则的椎骨,以及他个人最满意、也是长得最好看的肩胛骨,一看就是一块好骨头。

然后,毫不意外地,他被路德维希从背后干净利落地捅了一刀。

手起刀落,一点没有犹豫,朝着最硬的骨头就砍了下去,都能听到刀尖嵌入骨头的声音。可惜,这个穿着丝绸袍子的骷髅,却一点倒下的意思都没有。

他只是先一声尖叫,习惯性地说了句“英雄饶命”,然后在发现是路德维希后,就开始碎碎念地抱怨:“都说养儿防老,我却是上了个邪当。你知道你这一刀下去,我得花多少魔晶才能补回来吗?哦,我的骨头!”

路德维希冷眼俯视,看上去一手还在和刀较劲儿,但其实另外一只手已经举起了魔杖,准备来个物理毁灭。

“你来真的啊?”治疗师这才意识到了不对,然后……果断滑跪。

一套动作行云流水,不要半点脸皮。

他一边求饶,一边哭:“英雄,统帅,大哥,我还有一箱子秘银,就压在床底,密码你知道。我的骨头没有脑子,多年来从不改密码,你想拿多少就拿多少。我错了,不管我做了什么,我都错了!”

路德维希却还是没什么表情的样子,因为他早就猜到了治疗师的每一个反应。

他就这么看着他曾经的老板,甚至可以说是半个老师。

路德维希一手出神入化的傀儡术,就是和治疗师学的,虽然外界都觉得路德维希肯定恨死了根本不把佣兵当人、一直在把他们往死路上送的治疗师,可实际上,他并没有想过要杀他。

至少之前没有想过。

“我有一、两个疑问,还希望老板能为我热心解答。”路德维希的声音是那样平静,却透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命令。

“当然,当然,您说,我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哪怕不知道也能编一个给您。”治疗师的嘴欠,也是他到处被通缉的原因之一。

看着一个骷髅在自己面前声泪俱下,其实也挺行为艺术的。

但路德维希对这种艺术已经见怪不怪,当年还在给治疗师当刀的时候,路德维希不知道见了这老板多少的荒唐行径。没有砍死对方,真的只能说明他还是个本性善良的魔。

“你曾经说过,在你招募我之前,你从未见过我,也不知道我。”

“对啊,我招募到您,纯属巧合,当然,也是小的三生有幸,能得大佬垂青。”骷髅一拍大腿,好像终于想明白了什么,“卧槽,我说你,您不会还在纠结出身问题吧?不是吧?不是吧?都魔族统帅了,神眷者最好的朋友,光明教皇亲自力挺的虔诚信徒,你还那么在意一个身份?”

路德维希眯眼,没有说话,只面无表情地盯着治疗者,手上的刀却又生生往那个本该无坚不摧的骨头里,又硬是深入了几分。

这回骷髅知道疼了,重新开始假哭,声泪俱下地表示:“我该说的都说了啊,我遇见您的时候,真不知道您和阿斯蒙蒂斯家的关系,要是知道,我还犯得着考核?直接就带着您上门寻亲了。您知道阿斯蒙蒂斯家族当时为了找到您,悬赏了多少金币吗?那些金币能换多少秘银?我们在潘地曼尼南吃香喝辣,岂不美滋滋?犯得着窝在卡罗尔?”

有了阿斯蒙蒂斯家族的庇佑,治疗师和巫妖族的恩怨虽不能一笔勾销,却也够他离开穷乡僻壤,回到繁华的大都市。

***

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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