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七、誓愿此身入魔,无所不用其极(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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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笙手捻两朵金花,出了师兄圣心子文胜屠的生天宫,魔气一转,就把两朵金花化为了齑粉,柔声说道:“师兄真是太得魔极宗的真传了!誓愿此身入魔,无所不用其极,故名——魔极!”
黄笙足下生出一团黄云,冉冉升起,却有一个疑虑,始终在心头不能散去。
“为甚项情那种老古板,比正道还要正道,却是我魔极宗最出色的人物,远超无所不用其极的文师兄?”
魔极五子,没有人能够明白,为何项情会如此之强横。
王崇和朱红袖进入了东土陆洲,就收了灵池剑,毕竟以他的身份,不该有季观鹰的招牌飞剑。
只可惜金莲剑给了五彩线陈锦绣,王崇这个太上魔宗的身份,又没甚趁手的法宝了。
王崇入道这么多年,还真的是喜欢,也习惯了以飞剑对敌,他虽然也精通诸般法术,但却真的极少跟人斗法,都是以飞剑为主。
比如小霹雳白胜,剑术在阳真境大大有名,几乎经常被人拿来跟小剑仙欧阳图相提并论。
就算季观鹰,那也是大衍境剑术第一,还胜过了峨眉的云仙子齐冰云。
他之前用别的身份,也就是临时而已,倒也不在乎战力高低,但上次在流云岛被凌飞偷袭,差点就一命呜呼,不得不暴露了季观鹰的身份,就让王崇有了些阴影。
总觉得手头没有一口飞剑,就各种不舒服。
朱红袖见他回了东土,收起了灵池剑,就各种别扭,忍不住问道:“你是为何如此?怎么总像是要做贼一样,眼光扫来扫去,总想要捡点甚东西?”
王崇讪笑道:“用惯了飞剑,如今没得剑用,就有些不惯。”
朱红袖白了他一眼,说道:“那你还把金莲剑给了陈锦绣妹子?”
王崇抱屈道:“哪里是给的?不是为了给你换一对如意天魔钩吗?只可惜那是一对钩胚,现在还用不得,不然我们一起驾驭一对金钩,倒也滥情惬意。”
朱红袖骂道:“那是郎情妾意,哪里是什么滥情惬意?”
王崇连连点头,答道:“的确是郎情妾意,红袖儿说的甚是,是我文字粗俗,词不达意了。”
朱红袖见他一脸“无耻”,忍不住骂道:“无赖子!你哪里是记错了词儿,就不过是想听我说一句郎情妾意罢了。”
朱红袖把自己的一口丙灵剑递了过去,叫道:“暂且把丙灵借你!”
王崇嘻嘻一笑,接过了丙灵剑,稍稍运转一身魔气,便自操纵自如。
他也不用抹去原主人朱红袖的法力烙印,只是加了一层祭炼,故而反倒是运用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