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百年好合(1 / 2)
在此之前,不论谢浔之如何唾弃自己,他仍旧相信自己是一个有道德标准的男人,不会触碰一些罪恶的底线。
纵使他想过,但那只是一两秒的思想上的邪恶,他自认为不会做。反正君子论迹不论心,论心世上无完人,谁能拿他思想上的几丝偏差来批判他。
当他越是想狠狠的粗暴的完全放纵的和她交融,行为上越是绅士越是克制越是循序渐进,他不想吓到她,不想让她认为他是一只衣冠楚楚的禽兽,他想在她心上留下最完美的印象,想靠温柔礼貌风度翩翩来取悦她,打动她。
但似乎,事情发展到现在为止,已经和他的初衷背道而驰。在看见她把自己穿成一件礼物的时候,他内心的方圆就此扭曲,他恼羞成怒地不是她故意挑逗他,而是恼怒自己的理智如此不堪一击。
这只是一件睡裙。
一件睡裙而已。
谢浔之不会想到有朝一日,他三十年的理智修养斗不过一件睡裙。
他从小在严格的教育下长大,东方的儒家传统教育,又加上西方式贵族精英教育,造就了他这个人。他是一个崇尚“温而厉,威而不猛,恭而安”的男人,不喜欢任何超出尺度的暴戾,粗鲁,莽撞,好斗,马基雅维利主义。但现在,他觉得他体内充斥着前所未有的破坏欲。
他现在不想循序渐进,不想礼貌绅士地问她可不可以,能不能进去,他不要得到允准后才做,不要事事都讲名正言顺,他只想狠狠地撕碎她的睡衣,像打出那把信天翁一样,一杆入洞,听她碎掉的声音,最好把她干哭干傻干坏,让她不要再弄这些把戏挑衅他薄弱的意志。
他对婚姻的态度从最初的相敬如宾,到要和她恩爱,到要和她如胶似漆,到现在,他都不知道自己要什么。
他怕要的东西会吓到她,也吓到他自己。
他现在平均每秒钟就闪过一幅极龌龊的,极滢乱的画面,在认识易思龄之前,他从不会想这些,他连想都想不到。
“老婆,你就想看我这样,是不是。故意的是吗?”谢浔之两指拉开兜着丰沛的蕾丝,拨到一边。
很小一片蕾丝,根本就兜不住泛滥,此时淌出来,满手都是。
“你喜欢看我和你一样变态。”
没有阻隔,直接相击,一瞬间两人的呼吸都乱了一拍。
易思龄有些呆滞,没明白他怎么突然就变了一个人似的,只想着,也没什么吧,真的没什么吧?不就是穿了一件稍微出格的睡裙?
难不成那导购的话是真的?
“你…胡说。”易思龄咬着后牙。
如此来势汹汹,她几乎要落下泪。刃破开时很不讲道理,也不提前问过她可不可以。
“你有。”谢浔之看着自己的礼物,明知道是自己的错,但就是故意安在她头上。
古时候,亡国之君最爱把过错推给红颜祸水。
“你才有!我就试了一件睡裙而已,你……”
她没忍住,眼尾沁出朦胧的泪水,声音都发颤,“自己道德败坏,你别怪在我头上,你就是…借这件事发疯…!”
他听她说话,同时也不忘记凶猛入。
那凶猛的感觉一直顶到胃里,顶飞胃里上千只乱飞的蝴蝶。
易思龄倔犟,指甲死死抠着他的肩膀,“一件睡衣就让你道德败坏,我看你就不是君子…君子没这样容易败坏!”
她虽然娇气,刁蛮,不讲道理,但她的脑子一向都灵活得要命。她有她自己的一套,不会被任何人影响。
旁人在接受指责后,第一时间就是想着自证,辩解自己没有,但易思龄不会,她只会找别人的原因,找不到就乱编,反正她永远没有错。
想要让易思龄服输更是不可能的事。
谢浔之果然被她的话戳中,眸色更沉,力道更重,机关枪一样不停地对准目标击打,要把目的物击成筛子。干脆不让她说话好了,又像捂人嘴的暴君,霸道地封住她的唇齿,整场下来不停地吻着她,把她弄得七荤八素。
易思龄恨死他了,但又舒服,在害怕事情失控的同时,又为此隐隐得意,总之情绪非常复杂。
被他翻过去,还没缓一口气,又被重重捶入深处。今夜寒气很重,露水也重,谢园仍旧如此安静,安静得令人心慌,以至于癫狂的节奏就像安静中陡然扬起一首帕格尼尼,像一场夏日午后的狂风暴雨,伴随着雷鸣突闪。
和以往的任何一次都不一样,他不再问可不可以,好不好,要不要快要不要慢要不要重要不要轻,他很不讲道理,也霸道,像从笼子里放出来的猛兽,横冲直闯。
易思龄把头埋进枕头里,真丝枕套柔软舒适,洒满了玫瑰味的香氛。她因为极度愉悦而留下来的泪水,大团大团晕在上面,把淡粉色的真丝染成深粉。
脑子随之被晃得发懵,听他失序的情话,不再是之前那样土得让她想咬人的,譬如什么“老婆你好美”“老婆你很香”“老婆你这里很可爱”
他附在她耳边,伴随着沉重的呼吸,又似叹又似恼——易思龄,我恨不得把你吞进去。
“…………”
她还是没想明白,为什么一件睡衣就让他成这样。
混乱中,又想起从港岛离别的那一天,妈咪给她的忠言——
“你有没有想过,他这样的男人一旦失控,会有多恐怖?你招架得住?”
不知道,她有些招架不住他的凶,即使只是在牀上。
但这一次应该不算他完整的失控,远远没有到。大海不是轻易就能掀翻的。
——
次日清早,谢浔之还是坚持五点半起床,晨跑。
昨晚开始得早,九点就开始,结束时刚好过零点,他有足够的时间休息,蓄积充沛的精力。
易思龄的新衣帽间非常大,是直接在院子里搭了一幢阁楼,又把四周的厢房都用楼道连起来,成为一个四通八达的整体。
有专门的珠宝区,礼服区,鞋子区,包包区,当然,也有一块区域是划给谢浔之的。
杨姝桦说,夫妻俩的衣服就该放在一起,分开像什么样子?
属于谢浔之的空间,明显简单很多,颜色大多不离黑白灰棕,偶尔有深墨绿,深藏青,以及驼色,皮鞋的颜色就更简单,清一色的黑和棕,看上去很禁欲,皮质多为内敛低调的牛皮,羊皮,很少部分是特殊皮质。唯一的颜色来自领带和袖扣,但也都不夸张。
他不喜欢在穿着打扮上弄些花里胡哨的,风格偏向保守传统的英伦式。
为了搭配那条墨绿色的佩斯利花纹领带,谢浔之特意选了深棕竖纹的西装。易思龄挑的衬衫有些大了,不是一比一订制,于是用黑色皮质袖箍把衬衫的余量卡住,有种难以言说的禁欲感。衬衫领口是帝国领,他配了金色领针,和领带上金色的花纹也呼应,再戴上那支航海图案的江诗丹顿。
最后拿鞋拔穿上皮鞋。她挑选的皮鞋看上去格外矜贵风格,牛津样式,拼接了光泽感十足的漆皮,又加上每走一步都若隐若现的红色鞋底,实在是…
对于一个集团领导人来说,穿这样的鞋,有些不稳重。这也许是男明星为了帅,走红毯时穿的鞋。
但易思龄喜欢。
那对袖扣则不得不放弃,留至下次佩戴。毕竟他不能把红色,绿色,棕色,金色,藏蓝色全部堆在身上。
谢浔之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沉默了片刻,随后漫不经心地转了转手腕上的表,大步流星往外走。
梅叔等在院子外,手上拿着保温杯,泡了清火去热的金银花菊花茶。昨天谢浔之一整天都郁郁沉沉,听说上班时还批评了一个高管,火气有些大。
得降降火。免得火气波及了少奶奶,他就是大罪人。
梅叔正想着如何把这杯茶拿给谢浔之喝,人就精神抖擞都走了过来,锃亮的皮鞋跨过月亮门,踏在古朴的鹅卵石地面。
梅叔怔了下,闭眼,再睁眼,“今天有活动吗?”
“什么活动?”
“时尚活动?还是有记者来做个人专访?”梅叔把谢浔之从上到下打量了好几遍。
谢浔之笑了一笑,和颜悦色:“都没有。怎么?”
梅叔觉得他心情未免太好,迟疑:“没…就觉得您今天…”
他把即将脱口而出的特别骚,换成了:“非常风流倜傥。”他站在专业角度点评,“领带的颜色很贵气!”
谢浔之微笑,“当然。是易思龄送我的礼物。”
“噢,还有表,衬衫,鞋。她送了我许多。”他不经意地抬手腕,让梅叔看清楚腕表上与众不同的航海图案。
梅叔:“…………”
梅叔的眼睛被鞋底的红色闪瞎,默默拧开保温杯的盖子,自己喝了一口。
看上去,少爷的火是没了。今天心情很美好。
——
迈巴赫在八点十分准时到达蓝曜集团总部大楼。
这是一幢超甲级写字楼,配套了非常难得的绿化小公园,连接的裙楼是蓝曜投资占股的综合性商场。
谢浔之的座驾通常都会停在集团门口,他从正门下,刷卡走员工通道,在系统上打卡,然后乘董事长专用电梯到顶层办公室。
从进入集团起,他就是这样做的,只要不出差不外出,风雨兼程,雷打不动,准时八点出现在公司,他要以身作则,为底下的员工树立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