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七章(2 / 2)
“应该会有的吧,《青春》从那本《霸道总裁》开始,不是每一期都有她的小说了吗?”
“啊!好幸运,不枉咱们刚跑完操就过来买,果然有货!”
“快快快!看目录!”
“不用看目录,你看封面写了,天才作家小白莲又一重磅力作!有新书!”
“《穿书之我是极品大嫂》?”
“这又是什么意思?”
“啊?女主一穿越过去就成了别人的嫂子了吗?”
“古代的?现代的?”
“别急别急,咱们先回教室,坐在一起慢慢看……”
“不行,也不能老在一起看呀,我看书慢,我要自己买一本!”
“我也要!”
“我要看好几遍呢!”
“我就不了吧,我这个月生活费没多少,我去周雪梅那里租一本好了……”
说着租书的女生赶紧就发信息,但是现在再往宿舍跑,真的好舍不得呀!
她想了想,又跟姐妹们凑在一起,慢慢坐在桌子前细细品味了。
……
一上来又是老王的大课,他捧着保温杯,眼睛漫不经心地向下瞟一下,然后就定格在前头坐着那位男生的书桌上。
除了专业课的书,一本花花绿绿的杂志还躺在上头呢,不过这回倒是聪明许多,上课没有再看了。
步明感受着老王的视线,此刻头皮一阵发紧。
他如今虽然还在孜孜不倦的写小说,但是网站还没有收录到足够多的书籍,建议他先默默存稿,等到大范围宣传的时候,再将他作为主推送上去。
但是存稿归存稿,学习归学习,该看的小说也还要看!
他不仅喜欢景然有序的小说,小白莲的小说……
咳。
他一个大男生,是不会喜欢这种女生看的小说的,看这些只是为了研究女生的市场,给网站女频多多提意见……
对,没错,就是这样!
可是老王的课为什么八点半就开始了?
那本小白莲的新书,他才刚看了个开头!
好气呀!
……
步明正在神思翩翩,却听上头老王清了清嗓子,他赶紧正襟危坐,眼神都不敢挪一下。
老王也已经看清楚了杂志封面写的是什么,这会儿心满意足。
讲课!
讲课!
等这课讲完了,中午回去他也得看看这新出的杂志。
每个月送杂志的已经该上门了吧?
要说啊,他学生丁薇写的是不错,可是这天下文章人才济济,好看的不知道有多少,这姑娘可千万不能骄傲。
得谦虚,没事多看看人家的……
就像他,这么大年纪了,满肚子文采,不也得看看别人的书取取经吗?
就比如这个……
刚才那本新书叫什么来着?
上着课,不好意思直接看啊!
老王轻啜了口枸杞菊花明目茶,这会儿漫不经心的叫道:
“丁薇呀,来来来,起来,跟我讲讲你对这段诗词的看法。”
丁薇:……
好努力的撑起了自己的胆气,久经锻炼的薇薇,无所畏惧!
……
吕丽也在关注着这本书。
尽管此刻看着小白莲的名字有着淡淡的心虚和别扭,但是该看还得看。
她的新书已经写了有十二万字多了,如今每天都在艰难的卡思路。
因为,单纯靠天涯海角论坛上的帖子,是没有办法给予她像《霸道总裁》那样的灵感的。
所以尽管对自己如今写的故事很有自信,吕丽也还是情不自禁想看看,小白莲写的新书又是什么样的,会不会比自己这本更好?
看着封面上的大字主推和简单的介绍,她忍不住就惊讶了——
作者穿到自己书里面去?!
这真的是个很好的想法!
她为什么之前就没有想到呢?
心里有种淡淡的遗憾,吕丽心想:也不知道新一期的连载,自己的名字会不会也像这样重磅力推,被打在杂志封面上……
但是一大早,校园小卖部买书的人太多了,她不好意思挤进去抢那本无人问津的《少女》,如今只能先凭空想象一番,等到下午下课人少了再去。
……
吕丽如今手上的这本书也不是买的,而是租的。
她决不肯承认自己愿意为小白莲花前钱,五块也不行,因此就去找了周雪梅,同时也打量了对方一番。
新的杂志热销,周雪梅忙得脚不沾地,根本没有空去品味她的眼神,这会只顾着收钱了。
她如今还没有跟自己的男朋友分手,但是做生意的劲头却日渐高昂,日常不是在各个宿舍里来回奔跑,就是在去艰难进货的路上。
好像那之前那种缠缠绵绵的约会,现在都很少见了。许乔因此放下心来,觉得分手不过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就像丁薇说的,该分析的她们已经分析到位了,该做的也都做了。周雪梅就算沉浸于一时的情感,不舍得放手,但是时间慢慢推移,这种分歧只会越来越大……
如果真的到时候还不知道分手的话,那他们也没什么办法了。
唉,这么一想,许乔觉得自己心眼好坏呀!
舍友好不容易谈了个男朋友,她却只希望对方分手。
她暗自告诫自己:下一次!
下一次绝对不能再这个样子了!
……
感叹完小白莲穿书的设定后,吕丽直接就翻到了那一页,从头开始,细细看着这个故事。
但是越看,她的表情越古怪。
怎么回事?
这本书写的……
是错觉吗?
怎么感觉跟自己写的那本很像?但是偏偏风格和主题全都不一样,连主角人设也不一样……
难道对方抄袭了自己吗?
她从什么渠道看的自己的书,除了编辑,她每天写作时都保证身边没人的,稿子也随身带着,不可能有别人能看到!
莫非是《少女》杂志社内部的人?
吕丽拿起手机就想给编辑发信息,可随后她又想起来一件更糟糕的事情——
那就是,在《极品大嫂》这本书里,女主角一穿越,开篇就是入目纷纷扬扬的粉红色钞票。
而在她的小说里,故事进展到差不多十万字才会出现这个场景。
女主角在上大学放假回去后,带着自己天神一般保护着自己的霸道男朋友,靠着两千八百块钱打发了贪婪无耻的家人……
从此山高海阔,各不相干。
《少女》杂志一个月还连载不到三万字呢!
这样下去,等到几个月后那段情节出现,丁薇会不会又拿着书,在自己面前得意洋洋觉得她又一次抄袭?!
而且这本书是什么意思?是故意嘲讽她吗?是谁看不起她?
果然是《少女》内部的人!
不就仗着他们有电脑,写字比自己快,所以就故意塑造了这么个故事来羞辱自己!
她的女主角明明那么柔弱又可怜,一辈子都活在家人的欺负之下,好不容易拼命奋斗挣扎出了山村,在大学里认识了自己男朋友才得以过上更好的生活……
可在这本《极品大嫂》里头,却用大嫂的角度故意将女主形象塑造的那么的、那么的……
吕丽想了一想,这会儿可能是气太狠了,居然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可是如果是《少女》杂志社的人的话,为什么还要投稿到《青春》?
难道他们不是竞争关系吗?
……
她越想越气,又联想到自己的编辑是不是知道这件事,一时做不出决断来,最后只能又趴回床上嘤嘤哭了!
而丁薇从外头回来,这会儿纳闷的看着吕丽的床铺——
好生生的,怎么这又哭起来了?
总不至于是自己的小说太好看感动哭了吧!
她摇摇头,没再多理会,反而打开一旁的《少女》杂志,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陈思雨一上午都在疯狂的鸭子尖叫,说这次的内容绝对有惊喜。
丁薇也是好奇,下课特意去买了一本回来。
可怜这样销量惨不忍睹的杂志,缩在小卖部杂志架的角落里,真是费了一番功夫才找到。
店老板还说,要不是学校里还有那么几本的销量,压根儿都不想再进了。
打开一看,丁薇的神色也微妙了起来。
……
她的稿子也写了十多万字了,有些虽然还没发表出来,但是只凭今天连载上的那一期所描述的内容——两本书撞车了呀!
而且还是另类高级撞!
如果放在后世,两本书做一次联动,说不定还能更加促进销量呢!
但是放在如今,而且对方还是不入流的《少女》……
丁薇接着看了下去。
她的故事里,女主是大嫂,用大嫂的角度揭露了女主原女主的自私和冷血。
而在这个故事中,女主就是丁薇塑造的那个自私冷血的原女主,但是却用她的角度,描述这一家人是多么的无耻又贪婪。
丁薇承认,她写这本书有代入一点点吕家的状况,但也仅仅只是一点人物角色,其他环境描写性格描写等等,全都不一样。
可吕丽这本……
一开始的情况,就跟她从珍珠那里听来的,完完全全一样啊!
这是扒皮扒到自己家人身上了?!
还是仗着自家家乡没人会看到这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