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1 / 2)
送走了徐雁曲以后,李春昼更加兴致寥寥,她对这一次乱糟糟的轮回早已不耐烦,只想尽快地摆脱它。
就在李春昼望着窗外的柳树发呆时,一个编着一头小辫儿的脑袋忽然从窗户下面窜上来,吓得李春昼后退了几步。
定睛一看才发现是宓鸿宝。
宓鸿宝原本还笑嘻嘻的,看到李春昼微红的眼眶后笑容立马收了起来,敛眉问:“是不是谁欺负你了?你告诉我,我这就……”
“没人欺负我,”李春昼连忙打断他的话,不想宓鸿宝和徐雁曲再碰上吵一架,她重新走回窗边的位置,跟宓鸿宝隔着大敞着的绿纱窗说话,“你怎么突然过来了……还穿成这样?”
宓鸿宝身穿一袭黑色的绸缎劲装,剪裁得宽松舒适,方便行动。衣服上没有繁复的装饰,仅有些许银色线条点缀其间,跟以前的穿着相比,更注重实用性和低调性。
李春昼很少见他穿这么简洁利落的装束。
宓鸿宝犹豫片刻,抬眼对李春昼说:“春娘,突厥人打过来了,祖父已经被朝廷调走了,我打算跟着一起去。”
李春昼明白了,他今天这一身装扮大抵是为了赶路。李春昼又定睛仔细看了看他,宓鸿宝腰间一条黑色丝绸腰带系紧,便于行走奔驰,脚踩软底靴,便于穿越崎岖的山路和泥泞的乡间小径,整个着装既不失公子的尊贵气质,又能保障他在行进间的舒适自如,准备得很周全。
“……你家里人愿意吗?”李春昼抿了抿唇问。
宓鸿宝得意洋洋地扬着下巴,胸有成竹地说:“没事儿,我本来就是要偷偷跟过去!到时候要是打起来了,他们肯定也抽不出人手再把我扔回来。”
他说这些话时眼睛很亮,李春昼望着他,担心和阻拦的话到了嘴边却说不出来。
虽然盛京城里的人都说北定候家的小世子是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纨绔子弟,但是李春昼并不这样看待他,自从两人关系熟络以来,宓鸿宝每个月都会兴奋地跟她分享自己在骑射和武学课上的长进。
虽然有故意想听李春昼夸自己的嫌疑,但是李春昼从他讲起这些事时的神情上能判断出,宓鸿宝其实从来没有真的把他自己当做朽木。
他一直在其他人不知道的时候偷偷努力,只等着一个能证明自己的机会。
虽然其他人都觉得他是个纨绔子弟,但是李春昼知道宓鸿宝性子里其实也有挺狠的一面,他有野心,也想往上爬,就算母亲和家里长辈有意想把他养成个富贵闲人,但那不是宓鸿宝心里想要的东西。
现在机会来了,李春昼知道他就要走了。
但是她真的挺想问问他,你对我曾经说的那些话,究竟有几分是真的?你明明说要给我赎身,说要来花魁大选上看我,说要陪我一起游街,说要跟我一直在一起的……
既然做不到,为什么还要那么纯粹地对我好,还要傻傻地给我那么多金银首饰,还对我许下那么多承诺?
李春昼垂下视线,她讨厌这种心绪被别人牵动的感觉,也讨厌现在的宓鸿宝,正如她刚才讨厌徐雁曲——即使他们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
徐雁曲和宓鸿宝分别极端地站在人生天平的两端。
徐雁曲的生命很轻,因为他心里是空的,里面没有生活了十多年的戏班子,也没有这个国家,甚至没有他自己,只有对李春昼一个人的执念。
所以他不在乎大梁,对攻打自己国家的突厥人也不厌恶,徐雁曲随时都准备着抛弃自己现有的一切。
只要跟李春昼在一起,他根本不在乎自己将下来将要去往何种境地,而一旦离开了李春昼,他就会完全陷入世界本无意义的虚无当中,就像断了线的风筝,没有任何牵引,只能随风飘荡。
抛去这份羽毛般轻柔的爱以后,他是个没有理想与自我的人。
因此徐雁曲的生命比一根羽毛还要轻。
而宓鸿宝的生命很重,他的心里装了很多东西,有家人,有国家,有功名利禄,还有李春昼,从他出生在这个世界上开始,宓家的责任就已经自然而然地落在了他肩上。
徐雁曲是单调灰暗的,而宓鸿宝与徐雁曲恰恰相反,他身上多彩的颜色明亮又鲜艳,正如他的性格。
宓鸿宝拥有真挚厚重的亲情,相互理解和陪伴的友情,身为贵族的尊严和荣誉,保家卫国的信念和无私,以及从别人那里得到的和他给别人的爱意,正是这些数不清的、沉甸甸的东西构成了他。
宓鸿宝的生命太重,能够与之交换的,只有国家的存亡,因此关键的时候,他会为了国家和理想,抛弃掉他自己全部的人生以及所有重要的事物——包括李春昼。
李春昼看着他不说话,宓鸿宝看着李春昼失落的脸,歉疚地说:“后天我不能陪你了,春娘,对不……”
话还没说完,就被李春昼拉过手臂用力地咬了一口。
李春昼从宓鸿宝手臂上硬生生咬下来了一块米粒大小的肉。
宓鸿宝疼得嘶了一声,猛地倒吸凉气,却没有抽回手,觉得毕竟是自己失诺在先,春娘咬他多少口都是应该的。
李春昼咽下嘴里的血腥味和那一小块属于宓鸿宝的血肉,含糊不清地问:“你现在就要走了吗,阿宝?”
宓鸿宝脸上一如既往带着大大咧咧的笑,点头“嗯”了一声说:“朝廷给祖父的调令很急,我是偷偷跟出来的,所以不打算告诉了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