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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九章 再现经典名场面!反复反驳!(2 / 2)

说什么孟子义是刑侦人员,能顶得住压力,为了脱罪,隐藏了相关的凶器。

开什么玩笑?

孟子义如果真的有那种意识,有那种坚定的意念。

不用说其他的。

他不交代任何事情,那么就不会有所谓的证据进行指控他。

只能说孟子义有非常大的犯罪嫌疑。

但是没有任何的证据能够锤死他真的犯罪了。

再说。

犯罪流程和犯罪过程,孟子义都在审讯的时候进行交代了。

唯独不交代物证,根本就不合理!

所以对于柏浩杰的陈述,苏白当即开口反驳道:

“请问检方的这种陈述有着事实依据或者证据吗?检方的陈述是不是围绕着自己的想法和怀疑来的?”

“检方的这种怀疑完全的没有道理!”

“孟子义将其他的详细过程和具体情况都已经交代了,为什么会不交代凶器和前往案发地点的信息?”

“再有。”

“孟子义是交代了的,可是,执法方和检方为什么没有一点进展?”

“可能说凶器被孟子义隐藏的很好。”

“但是孟子义前往案发地点的方式呢?”

“依靠人的奔跑能力,肯定不可能达到当时的案发地点,肯定要乘坐交通工具,或者是骑行工具。”

“为什么检方和执法方没有调查出来,孟子义的骑行工具或者是乘坐的交通工具,这一点很难吗?”

“没有调查出来的事情,就等同于没有证据。”

“再有就是,根据法医的鉴定报告显示的,顾乔和谢伟死亡是由于某型号刀具,杀害。”

“这种某型号刀具在孟子义家中并没有出现过,也没有任何孟子义购买此类型号刀具的证据。”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有没有一种可能是因为孟子义根本就没有这所谓的凶器刀具?”

“他没有杀人,没有购买刀具,自然不知道凶器去哪里了。”

“这一点也从侧面验证了,孟子义,没有杀害谢伟和顾乔。”

“因为没有直接证据能够证明谢伟和顾乔是孟子义杀害的。”

这个时候,柏浩杰追问了一句:

“根据被告方委托律师的陈述,那么为什么孟子义在一审的时候会陈述人员是他杀害的?”

“如果不是他杀害的,他为什么要承认?”

苏白:非逼我说的那么直接吗?

为什么承认这不是明摆的事实吗?

苏白当即进行反驳:“刚才我让孟子义将自己身上的伤痕已经亮出来了。”

“孟子义是由于遭受到了犯人的殴打以及侮辱和精神上的折磨,不得已选择了供述。”

“可是在法庭上……法庭是一个极具神圣的地方。”

“法律坐在这里。”

“孟子义可以阐述他的委屈,阐述他遭受的的不公平的待遇,阐述他为什么供述。”

“这也是为什么孟子义选择在高法院内进行翻供的理由。”

“并且我方认为。”

“在本案当中,没有最直接的物证,也就是凶器,不能够解释孟子义是如何到达案发现场。”

“这两点没有解释清楚,我方就不承认检方的指控。”

“所以我方想要请昆市高级法院和省检,对于本案再次进行梳理调查。”

“接受我方当事人孟子义的翻供。”

“以上是我方的陈述。”

苏白深吸了口气,在陈述完毕之后,将目光紧紧的落在了审判长席位上。

怎么说呢……

最关键的凶器没有找到,一审判决完全是硬判。

依照的就是孟子义的口供,后续补充证据。

并且。

苏白了解到,在一审的时候,一审的审判长告诉过孟子义。

如果交代了最主要的物证凶器,那么就判定孟子义死缓。

但是如果不交代,就是死刑。

也恰好是苏白在死刑未执行的时候,提起了二审。

要不然的话……

这个案子说不定就成为了一个特大的冤案。

审判台席位上,关东风作为审判长,面对苏白更烦躁了。

凶器和如何抵达案发现场,这两件事情的确非常重要。

被告人诉讼律师也的确抓住了这一个方面进行了陈述。

可是……

这个案子的所有嫌疑都指向了孟子义。

中级法院进行判定的时候,也判决了死刑。

他和高院的相关人员商量过了,中院的这个判定没有太大的问题。

那么……

本案的判决应该怎么做?

思量了一会儿,关东风问出来了,一个很经典的问题。

“在物证方面先不做讨论。”

“本案的所有证据都指向了孟子义具有重大的嫌疑。”

“根据聚餐人员的陈述,和孟子义自己的陈述,都指向了他,具有杀害两名当事人的直接性。”

“孟子义作为刑侦人员,很清楚顾乔和谢伟两个人遇害死亡,他承认了这个罪行会是什么结果?”

“可是他为什么不能够坚持自己?”

“人不是他杀的,他为什么要承认?”

“难道就因为以上的原因,孟子义就承认了自己杀害了顾乔和谢伟?”

审判长的思路和询问,怎么有一点似曾相识的感觉?

不是……

这问题怎么那么离谱?

人不是他杀的,他为什么承认?

那是因为在看守所的时候,精神已经面临了崩溃,可能在那个时候比死亡更遭受折磨。

所以承认了。

但是承认并不代表他真的杀人了。

审判长的这番询问太具有倾向性了吧?

面对询问,苏白只盯着审判台席位。

开口:

“审判长,基于以上原因,孟子义的确承认了他杀人的事实,但是他究竟有没有杀人的事实是依照证据来进行判定的。”

“我方认为,针对于我方当事人的判决,在证据上并不完整。”

“基于这一点,我方再次申请,驳回对于我方的控告。”

在陈述完毕后。

苏白的目光与关东风的目光对视。

坚定不移。

而与此同时。

李雪珍脸色严肃,挺了挺胸,目光中带着坚定。

事实就是事实,证据就是证据……

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他们白君律师事务所绝对不会让任何一个委托人遭受到无缘无故的冤屈判决!

她等待着苏律师的陈述,能够影响到审判长,让审判长正视这场庭审。

如果不能怎么办?

不能……

那就不能怪我小李爆粗口了。

不能的话,就全TM送进去,一二三四五……

一个都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