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榜 收藏榜 推荐榜 完结榜 足迹 书架

第三百一十二章 重审改判,找到了真正的凶手(1 / 2)

对于姜伟的这个案子,延期审理的程序。

说实话……

实际上是给了徐波一个机会。

让其有时间拖延,或者是调查有没有新的证据可以补充。

但是……

这个案子毕竟过去那么多年。

在当初徐波办案期间,都没有找到任何其他人的嫌疑。

现在……

怎么说呢,更困难,或者说不可能。

在延期庭审期间,徐波想要证明,姜伟的确有着犯罪的事实。

又调查了一段时间后,可依旧一无所获。

办公室内。

徐波正查看着卷宗,想要找到一个直接证据,能够在再次开庭后,定死姜伟的罪名。

正在这个时候,门外传来了一阵敲门声。

紧接着,几名监察人员,来到徐波面前,出示相关证件,开口:

“是徐波吗?”

“我是。”

“十三年前姜伟这个案子的检察官是你吗?”

“是我。”

“是这样的,我们接到举报,你作为当时的检察官对于非法证据没有进行认定。”

“并且以非法证据对当事人进行控告,有一定的渎职责任。”

“请你配合我们的调查。”

面对监察人员的开口,徐波反驳道:

“可是这个案子是不是错案,不是还没有开始宣判吗?”

“现在在没有定论的情况下,为什么要对我进行调查?”

徐波表情严肃,声音中带着些许的质问。

“抱歉,这个案子是不是错案,和你是不是利用非法证据进行控告之间,没有任何的关联。”

“非法证据是真实存在的,我们调查的是非法证据进行控告的事项。”

“与案件的判决没有任何的关系。”

“现在我们已经解释清楚了,请跟我们走一趟,配合调查!”

一名监察人员开口解释了情况,剩余的人员,将徐波围住,防止其离开。

面对这种情况,徐波微微皱眉:

“好,我配合你们。”

这个案子是否涉及到渎职,主要在于姜伟是否是被冤枉的。

追责的问题。

就算是没有证据判定姜伟有罪,只要洗不清姜伟的嫌疑,那么他就不会渎职。

该配合配合。

徐波没有什么太大的担忧。

……

另一边,舆论的热度虽然在消退。

可是省高院的官方账号下,还是不停地有人在“阴阳怪气”。

省高院方面没有办法,只能暂停了所有账号的评论。

紧接着,高院内部开会,由院长亲自主持。

根据《最高法关于法院合议庭工作若干规定》第三条,在一般情况下,不得更换合议庭成员,但是特殊情况可报请院长或者庭长更换合议庭成员。

更换合议庭需要通知当事人。

白君律师事务所,苏白正在看着平原省高院下面的评论区被关闭,在网上引起的热度。

一个平原省省会的号码打了进来。

接通后,对面客气的开口:“请问是南都白君律师事务所苏白苏律师吗?”

“我这里是平原省高院的。”

“平原省高院?打这个电话是干嘛的,通知什么时候开庭的吗?”

“不是……我这边是依照相关规定来对你进行通知,你代理的姜伟一案,经过院里面的决定,更换合议庭成员。”

“现在需要确认,你是否得知了这件事情。”

更换合议庭成员?

好事!

“好的,我已经了解了。”

在苏白回答完,对面客气了一句,主动挂断了电话。

这么快就更换合议庭成员……

冯老师的人脉是真广啊!

法圈大腿了属于是!

不过……能够更换合议庭成员。

除了冯立坚的人脉以外,再有就是舆论的压力,再加上这个案子最高检已经介入。

种种原因,促成了现在的情况。

先前之所以会延期庭审,主要是因为沈瑶这个审判长故意的。

现在更换了合议庭成员,算是表明了平原省高院对于这个案子的态度。

“这个案子剩下的就简单了。”

苏白长呼口气后,默念了一句。

……

和苏白预想的差不多。

这个案子在更换合议庭以后,省高院方面立马发出公告来平息舆论。

当然,主要的目的还是让舆论不要再怼着短视频,或者是其他公众的官方媒体账号下骂了。

发出公告后。

效果很显著,大家是不对着高院骂了。

反而是开始对着沈瑶这个副院长骂了。

沈瑶:……???

……

在发出通告后不久,平原省高院方面告知了各方,再次开庭的时间日期。

再次开庭。

省高院方面安排了另外一名院长来主持合议庭的工作。

并且院里面要求这名副院长一定要按照事实和证据来判决。

这一次的开庭仍然是直播审理。

只是这一次的庭审,除了合议庭更换以外,公诉人也更换了。

在审理方面,苏白再次陈述和强调了最高检给出的回复——无客观事实和证据证明姜伟有犯罪事实。

不知道是因为受到了上一次庭审的不良影响。

再次开庭后合议庭只是针对证据方面进行提问。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