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四章 苏律师……我也没办法,只剩下一间双人房了(1 / 2)
受教育权的主要规定来源于《宪法》和《义务教育法》
宪法中明确规定了,受教育权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在这个案件当中,叶美珍的做法明显的侵犯了刘梦雅的受教育权。
因为她代替和顶替了刘文雅去上大学,剥夺了刘文雅的受教育的权利。
办公室内。
苏白揉了揉眉心,然后扭过头看向李雪珍:
“嗯。”
“案件的事项是了解的差不多了。”
“你好好整理一下案件的具体情况,然后再出差。”
“……”
出差?
听到出差两个字,李雪珍眼睛一亮,心里一喜。
想着王可欣给自己的出谋划策,连连点头:
“好的苏律师……我会好好准备的!”
“……”
另一边。
在从南都回来后,刘文雅的心情就一直非常的不错。
因为从她的角度来看,她当初被叶美珍顶替进入大学。
已经算是完全的改变了自己的人生。
如果没有叶美珍顶替她,她也不可能成为现在这样。
虽然说她对于现状没有太多的不满,可是谁不想过上更好的生活?
如果当初叶美珍没有顶替她,而是她进入到了大学。
有可能叶美珍现在的生活,就是她的生活。
不管怎么说,这件事情是叶美珍做错了,就必须要受到相应的法律惩罚。
刘文雅正准备,给李雪珍发消息询问一下什么时候可以起诉。
可是这时候。
门外突然响起了一阵的嘈杂声。
一群人,吵吵闹闹的闯进了刘文雅的家里。
刘文雅抬头看过去,正是当初让女儿顶替她上大学的村支书,叶远东。
叶远东带着一群人,闯进门看到刘文雅,就开始大声质问:
“我说文雅,你这是什么意思嘛?”
“咱们都是一个大村的,虽然是不一个姓,可咱们的关系很近啊!”
“我知道当年我让美珍顶替你去上大学这件事情,是我做的不对。”
“说实话,这些年我也都过得非常的愧疚,每次想到这件事情我都觉得对不起你,但是……我是不是已经道歉了?”
“我也答应给你三万块钱的补偿,你去执法部门闹过了,也去教育部门闹过了,这些我都没有拦过你吧?”
“我是不是好好的在和你商量,好让咱们好好的和解和解。”
“至少我给你拿钱了,想要改善你的生活了是不是?”
“但是你干嘛还要去南都,还想要请大律师,去告我家美珍啊!”
“我说文雅,这件事情能不能就这么算了,都过去这么多年了,咱们翻篇行不行?”
叶远东嘴上说的很诚恳,但是脸上的表情,却显得的不是太在意,也没有任何的愧疚。
说白了就是说说表面话。
实际上这些话里面,或者说这一次带了这么多人过来。
还有一种逼迫的表现。
面对叶远东的逼迫以及道歉,刘文雅表情平静。
叶远东是道歉吗?
肯定不是诚心实意来道歉的。
只不过,叶远东知道了她要起诉叶美珍。
害怕影响叶美珍的前途,所以过来找她和解。
至于说的愧疚,根本不存在。
如果愧疚的话,那么在她没有知道这件事的时候为什么,没有说过要补偿她。
没有做过任何补偿她的事情。
再有。
叶美珍当初考上大学,以及工作都落在城市里后,每次回来叶远东都会摆酒。
在酒桌上还经常会调侃她。
用她现在的生活,来衬托出叶美珍当初考上大学是一件多么多么厉害的事情。
如果叶远东心里面存在一丝的愧疚,他还会这么说嘛?
肯定不会!
所以对于叶远东这一次上门的目的是什么。
刘文雅心里面都非常的清楚。
目的只有一个,想要劝她放弃起诉。
对此,刘文雅也只有一个态度——
“这件事情过不去,我不要赔偿的三万块钱,我只想求一个公道。”
公道?
叶远东愣了一下,随后有些气急败坏。
“求一个公道?求什么公道啊!你就算是现在能求回来公道。”
“能有什么用?能改变什么结果?”
“你现在都多大了?你就算把公道求回来了,你除了能满足你的那点心理,还能改变什么结果?”
“什么结果都改变不了的!”
“所以现在给你三万块钱,相当于你白得到了三万,对于你现在的生活难道没有任何的帮助吗?”
“公道有什么用?哪有钱来的实在,实在不行,叔把钱给你加到五万块钱。”
“五万块钱总可以了吧?!”
刘文雅坚决的摇了摇头:“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我只想求一个公道。”
叶远东在听到刘文雅油盐不进,把钱加到五万都不愿意。
心里面不禁窝了一股火,怒斥着:
“五万块钱对你家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
“你一个家庭主妇一年都挣不了几个钱,五万块钱已经对你来说是巨款了!不要再贪心了!”
“我和你说,当初美珍顶替了你上大学这件事,是我做错了。”
“这五万块钱是我补偿你的!”
“这钱你要的话,那咱们就算是和解了,以后这件事谁都不提了。”
“你不要……那你也别想打赢官司,也别想对美针有任何的影响!”
“知道了吗?!”
叶远东说话气势汹汹,身旁又跟着一群人。
即使在刘文雅的家里,也让她觉得有一些害怕。
毕竟……她只是个女人,对于这群人来说太弱小了。
刘文雅抿着嘴,迟迟没有说话。
她只要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