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意想不到的神队友(1 / 2)
这种题目,若是只会写八股文的学生,不一定答得上来。
好在,晏珣的律例表判也学得不错。
他朗声答道:“强奸之真伪辨析:有其初原属和奸,迨事发变羞……”
翻译一下,就是说有几种情形要辨析:
原本是通奸,事发后女方羞恼告强奸;
女方争宠、因爱生恨,告男方强奸;
丈夫让妻子卖身,因为奸夫没钱了还来纠缠,就告强奸;
有为了报仇雪恨,苦于理屈词穷,不能确保胜诉,就买通妇人诬告,令对方无从辩解。
晏珣总结:“……此等诈妄之情,难以枚举。故《律法须知》中说,奸情最易诬告捏造,对强奸案审查的具体要求……”
好家伙,又让他装到了。
一般刑名师爷,才会研究这些司法解释。
不禁让人怀疑,晏鹤年带着儿子离乡这些年去干了什么?
知府回过神,摆摆手:“你接着说……”
晏珣答道:“一,需要详细查口供虚实,观察原被告说话时,是否义愤激动迫切;二,详细观察被告是否凶悍,有无沮丧;三,提讯亲友邻里佐证,原被告素来品行……”
这一条条的,足足有十几条,这是在教知府审案啊!
要不是场合不对,安教授都想笑出声,这是晏珣的专属考场了!
不愧是案首!
“若不审辨查核,分析清楚,则淫妇冒认贞洁、烈女徒死沟壑矣。”晏珣朗声说,“学生问心无愧,请大人细查、详查!”
知府听晏珣说得头头是道,彻底放心。
能经得起细查详查,那就是真的没犯事。
这件事就有意思了……
在乡试报名前的节骨眼生事,不是针对晏珣一个人啊!
安如景也想到这点,严肃地说:“此妇人诽谤秀才,请大人明察其素日品行。”
晏珣长篇大论掉书袋,薛氏听不懂,但“淫妇”二字是懂的。
她在地上打滚:“大人,他们诽谤我啊!我不活了!不活了啊!”
一时难以查清真相,知府就想命双方退下,待明日提双方街坊邻里,互相佐证人品再判。
可是薛氏不肯,哭着说:“若走出官府的门,他们一定会打死我……我愿意改告和奸,只要打他八十大板!不论强不强,奸总是实事,我怀孕了!”
她使出杀手锏:“我守寡多年,如今怀孕了,这还不是证据吗?他为了掩盖丑事,逼我堕胎。我担心一尸两命,逼不得已才来报官。如今腹中胎儿还在,请大人救我母子性命!”
乖乖里个隆!
旁观者都惊呆了,说了那么久,你终于拿出证据。
先不说证据的力度,寡妇怀孕,就够刺激离谱了。
按道理,没有妇人会拿自己的清白诬陷人,更没有母亲拿腹中胎儿诬陷人……
那么,晏珣到底干了哪里?哪里干的?
知府也觉得很棘手,万一妇人出门后真的一尸两命,这案子就没法收场。
除非,现在有关键证人出来。
知府喝问:“薛氏,本官最后问你一次,你确定告晏珣逼奸?强奸者绞刑,诬告反坐!”
堂堂知府大人一发怒,官威震慑得薛氏连哭都忘了,瑟缩地说:“我……我告和奸!”
和奸就是通奸。
双方各打八十大板,但她是孕妇,这顿板子可以暂时寄着;
搞死晏珣,自然有人救她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