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二合一68-69章】……(1 / 2)
沈怜雪和沈如意娘几个这几日日子过得特别充实。
她们每日上午卖煎饼,中午午歇,待到下午酉时左右,再出摊一个半时辰,卖煎饼和肉夹馍。
如此一整日忙碌下来,李丽颜一日都能赚得六七百文钱,这比在余七郎茶坊赚得都多。
而作为东家的沈怜雪,每日大约赚不到三贯钱,这样的收入令她颇为震惊,头几日总是有些恍惚。
晚上同女儿睡前谈天,她道:“真没想到做吃食可以赚这么多钱,若是放在过去,我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
若是她再勤勉一些,整天都出摊,一整日所赚大约都能赶得上沈家的香水行。
不过沈家的香水行因为养活了许多人,那么多场工,人力和女使,都要靠着沈家吃饭,刨除这些工钱之后,才是沈家的纯利。
沈怜雪这个摊子,只有她跟李丽颜两人,全靠自己辛苦赚钱,是很不一样的。
不过即使辛苦又疲惫,但她精神头却一日比一日好,自觉身体也比以前硬朗了。
毕竟她现在每日都在巷子里来回走,摆摊时也都是站着,风吹雨打之下,竟是比以前气色要好得多。
她同女儿感叹一句,沈如意就说:“那是因为娘的手艺好,做的东西好吃。”
“如果做得不好,便是再便宜,也卖不出去。”沈如意一本正经点评。
做吃食生意,最要紧的还是味道。
有的脚店,就比如卖蜂糖糕的那一家,整日里没什么生意,半死不活地都要交不上房租,有的正店却宾客盈门,每日从早到晚不停歇。
就像是朱雀大街上的白矾楼,除了三层楼高的主店,如今在汴京四处还开了几家分店,那生意红火让人眼红,甚至因它有了俗语。
未至白矾楼,白来汴京城。
往来汴京的游客们,若是不去一趟白矾楼,都似乎没领略过汴京风光一般,让人扼腕叹息。
生意好到这个地步,偶尔宫中摆宴,都会叫白矾楼的席面,当真是无人能及。
同样是做生意,同样是卖吃食,各有各的不同,各有各的好坏。
沈如意的意思很简单,就是因为母亲的手艺好,所以生意才好。
别看那小小的煎饼似乎不难做,只要熟练就能做的漂亮,但面糊、酱料、酥饼却缺一不可,沈怜雪自己做过配比的方子,就是比旁人做的好吃。
煎饼好学,肉夹馍却难了。
那十几种香料配比当真不好品味,就连整日饮茶品菜的老饕,也很难立即分辨出熬煮红烧肉的香料,更别提沈怜雪对每种香料都做了调整,使得整体味道更是浓郁芬芳,一点都不腥臊,反而有股肉味的醇香。
如此一来,肉夹馍的生意便越发好起来。
不过肉夹馍卖的比煎饼贵一倍,做起来也颇费事,每每都要提前一日腌制熬煮红烧肉,又要和面做馍饼,很是辛苦。
后来兰娘身体好些了,主动接过了看炉火的差事,让沈怜雪和李丽颜都松了口气。
兰娘看起来是个十指不含阳春水的娇小姐,她柔软病弱,一双柳叶眉总是轻蹙含泪,让人看之心软。
但她性子还是挺惹人喜欢的。
不埋怨,不做作,甚至不怨天尤人,自怨自艾。
她就如同水中的蒲草,只要有水,就能坚韧生长,不畏惧任何寒风暴雨。
相处了几日,沈怜雪跟李丽颜便都接纳了她,就连沈如意也一口一个兰婶婶,叫得可欢。
母女两个躺在床上,身上是柔软的鸭绒被,床上是厚实的帐幔,脚底踩着汤婆子,暖烘烘的。
沈如意滚在母亲怀里,小小一团,比那汤婆子还暖人。
母女两个絮絮叨叨说了会儿话,沈如意便打了个哈欠,不经意地道:“娘做肉的肉汤都很好吃。”
沈如意很喜欢略带甜口的吃食,沈如意如今很是舍得,每每做完红烧肉,就会用肉汤熬白菜粉条,亦或者萝卜蘑菇,如此煮出来的菜品带着浓郁的肉香,沈如意能吃一大碗饭。
那肉汤淋在白饭上,浓油赤酱,盈满丰润,一口下去,肉汤裹在每一刻饱满的白粳米上,让人都来不及仔细去咀嚼,恨不得整碗都咽下肚去。
沈怜雪听到女儿的小肚子发出呱呱声,嘲笑她:“小馋猫。”
沈如意不好意思地笑笑,突发奇想:“娘,那肉汤我总觉的浪费,不如我们卤点别的东西,搭着卖?”
沈怜雪发现自己的女儿,总有想不完的赚钱主意。
聪明又伶俐,任何小姑娘都比不上。
沈怜雪便问:“你觉得卖什么好?”
沈如意想了想:“卤蛋很好吃的,便是拿回家去,这个季节也不会坏,能放好些时候,也可以卤豆皮,香菇或者莲藕,我都爱吃。”
这些都是好带又好放的食物,买了回家去,可以配饭当菜吃,也不贵。
沈怜雪认真思索着女儿的话,半晌开口:“倒是可以试试,每日晚食售卖,肉夹馍很快就卖完了,既然也要等丽姐,不如添点花样,让食客们多买些东西。”
在汴京,做什么生意的都有,沈怜雪根本不担心如何盛放吃食,她只是觉得人手不足,只有两三个人忙还是太辛苦。
沈怜雪思索着这些,困意袭来,她就搂着女儿安然睡去。
次日忙完上午的摊子,沈怜雪趁着午食用饭,对李丽颜说了昨日的想法。
李丽颜其实没什么厨艺天分,她只能按照沈怜雪交待的来,这么久了,也就只能干体力活,比如做煎饼、和面、烧炭和洗菜,这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她往常都是抢着干的。
对沈怜雪的决定,她从来都是点头,还要夸奖一句:“雪妹真厉害。”
一边的兰娘默默吃了两口饭,然后才说:“我可以卤菜。”
她抬起头,露出那张娇美纯洁的脸,她低声道:“只要告诉我火候,我就知道要什么时候取出,洗菜我也行的。”
兰娘一边说着,一边崇敬地看向沈怜雪和李丽颜。
“我以前……”兰娘顿了顿,眉头轻蹙,我见犹怜,“我以前从来不知道,女子靠自己,可以做这么多事。”
她这么说着,似乎想要努力回忆起过往岁月,但话到嘴边,却依旧什么都想不起来。
兰娘轻轻捶了捶有些隐隐作痛的额头,却还是坚持道:“我一直以为自己什么都做不了,但是看姐姐们都那么努力,我也想要努力一下。”
“总觉得,只要努力,哪怕只能往前走一小步,”兰娘羞涩一笑,“也是好事。”
她从羞涩沉默到如今的努力健谈,也不过十日工夫。
有时候,身边人的影响,往往能迅速改变一个人。
兰娘或许确实是个性子沉闷又羞涩的小娘子,但她总是跟沈怜雪她们在一起,看她们天不亮就起来摆摊,一整日都在努力做食物出去营生,晚上坐在一起数铜子的时候,每个人的脸上都是笑意。
那种靠自己努力有所收获的满足感,是任何事情都比不了的。
兰娘近来也慢慢开始帮着洗菜叠油纸,她也能帮着看锅看火,沈怜雪便把她那一贯钱还给她,说她做的活计可以算一日三餐。
但兰娘也想做更多的活。
她也想试试,努力辛苦一天之后,坐在灯下数钱是什么感觉。
沈怜雪同李丽颜对视一眼,沈怜雪便笑了:“好,回头我试好火候,这个差事就交给你,单给你算这份钱,你细心认真,也有天分,能做得很好。“
兰娘看了看鼓励地看着她的两大一小,抿着嘴笑了。
她的笑就如同她们给她起的名字一样,兰若娉婷,幽静美丽。
“我真的有天分吗?”
沈怜雪点头:“有的,你之前看火候,就看得很好,也知道怎么稳住炉火,要想做好吃食,最重要的就是调对火。”
“火候到了,一切就都有了。”
她颇有耐心,同兰娘多说了几句,兰娘听得颇为认真,忙不迭点头。
李丽颜根本不认真听她们如何说,她听也是白听,只领着沈如意:“团团,吃个萝卜丸子,你不是爱吃这个。”
沈如意点头,张大嘴啊呜一下吃了一整个丸子:“好吃。”
沈怜雪做的萝卜丝丸子,里面加了黄豆面和粟米面,吃起来又香又脆,沈怜雪每次都做上两三斤放着,冬日里只要在锅里烘一下,就能重新酥脆起来。
娘四个吃完饭,沈怜雪她们去午睡,兰娘不用出工,中午都不困顿,便留在厨房洗菜。
下午要用的香菜葱花她会提前准备出来,出摊时刻直接用。
午时便安静过去,待到娘三个醒来,沈怜雪把晚上要用的猪肉提前煮上,然后便领着女儿出去买莲藕和豆皮。
这个时候,只小码头的菜船有菜卖。
沈怜雪把这几种吃食每样买了十斤,又叫送了五十个蛋,这才同女儿往十里坊去。
两人路上走着,就感觉到街面上的巡警越来越多。
沈怜雪微微蹙起眉头,领着沈如意往边上躲了躲,就听到一道嗓音:“沈娘子,团团。”
母女两个抬头,就看到司马泽意气风发往她们这边走。
沈怜雪同他见礼,沈如意也甜甜喊了一声阿叔,司马泽才问:“你们去采买?”
沈怜雪点头:“是,司马什长在出巡?”
一说这个,司马泽的脸色就有些不好看。
不过他很快就重新扬起笑脸,只是看着团团说:“是,近来年底,巡检司都很忙。”
“不过……”司马泽犹豫片刻,还是压低了声音说,“不过沈娘子和团团近来要小心些,若是瞧见行迹诡异的生人,定要立即上报巡检司。”
沈怜雪有些吃惊:“原来巡检司在寻人?可是有贼偷流窜?”
司马泽那张平凡的面容上,第一次浮现起嘲讽的表情。
但那嘲讽却并不长久,不过一阵风,就吹散了。
司马泽压低声音道:“是啊,寻人,达官显贵们的把戏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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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怜雪并非愚钝之人,她大约一听,立即知道巡检司最近增加巡逻人手,大抵是因皇亲国戚的私事。